秀书网>都市小说>大田园>第二百六十三章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惦记着鹿角的事情,田小胖也不着急回村了,又逮着萨日根,叫他讲讲鹿角的情况。

  作为一名老猎手,萨日根肚子里当然装的都是这些典故。据他说:鹿群脱角,一般都会选择比较隐蔽安全的地方。

  因为失去鹿角这件有力的武器,自保能力极度下降,这时候万一被猛兽袭击,是最危险的。

  而如果能找到鹿群脱角之地,就一定会有大收获,基本上,鹿群里的公鹿都会集中在这个地方脱角。

  所以说,像刚才张昊能发现一只鹿角,那是相当幸运的事情。

  田小胖这个财迷一听,立刻就动起了歪脑筋:这种事情,换成别人,还真没办法,只能碰运气。但是,鹿群的领袖是小霸王啊,而他是谁,是小霸王的爹啊,似乎可以做一做文章。

  于是,就取出古埙,呜呜呜地吹奏起来。到了这时候,傅天山又可以开启直播了。

  一看到田小胖开始奏乐,直播间里的人数飞速攀升,大伙都在议论,这一次到底能引来什么。

  当看到白鹿的身影出现之后,观众未免有些失望。不过也有眼尖的:“小霸王的鹿角呢?”

  田小胖当然早就发现了,小霸王头顶光秃秃的,树杈般的鹿角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则是四个鼓起的小包包。

  最高兴的则是萨日根:“好好好,小霸王终于也长大了,真是令人期待啊,不知道小霸王繁殖出来的后代,会不会像它一样神骏!”

  田小胖则抓抓后脑勺:“根哥,换角跟成熟有啥关系?”

  经过萨日根一解释,他才明白,原来,鹿角是公鹿成熟的象征,表示长出新角之后,可以和同类竞争配偶了。

  根子还讲了一件趣事,以前林场那边曾经捕获过一头雄鹿,然后就给骟了,道理就等同于劁猪。然后,那头雄鹿就一直没有再换角。

  说话间,小霸王已经带领鹿群跑到近前,田小胖凑上去,伸手摸摸小家伙新冒出来的茸角,感觉毛茸茸的,于是嘿嘿两声:“臭小子,这回看你还顶不顶俺!”

  小霸王脑袋一低,一个头锤,撞到田小胖的肚皮上。小胖子立刻倒飞出去,坐在地上。还是熟悉的感觉,还是熟悉的大力。

  呦呦呦,小霸王得意地鸣叫几声,直播间里立刻开始纷纷打赏,齐夸小霸王顶得好!

  “你个臭小子,信不信过两天给你割茸!”田小胖爬起来,揉揉屁股,嘴里发着狠。

  实际上,他才舍不得呢,割过鹿茸的鹿角,下面有一个台座,像个大疙瘩的似的,有碍观瞻。

  见面礼结束之后,田小胖就搂着小霸王的脖子,然后把张昊那根鹿角朝着小霸王晃了晃,又趴在它耳朵边嘀咕一阵子,小霸王就抖抖小尾巴,然后带领就带领庞大的鹿群,向林子里钻去。

  田小胖注意瞧了一下,鹿群中的公鹿,已经有大半都脱掉鹿角,头顶显得光秃秃的;刚刚冒出来的鹿茸大概有寸许长,外面包着一层棕黄色的茸毛,这大概也就是鹿茸这个名称的由来。

  大伙纷纷骑上大马鹿,开始在林间穿行,转来转去,走了好长一段时间,渐渐进入一个幽静的山谷,林子也愈发茂密,众人只能从鹿背上爬下来步行。

  山谷入口的地方,十分狭窄,越往里走,越是宽敞。田小胖边走边踅摸,他发现,这个山谷,他还真没来过,山谷里面的树木也都有些年头,十分粗壮,甚至还有几个人合抱的参天巨木。

  向萨日根问问,萨日根也皱着眉头,似乎在努力回想着什么,忽然间,猛的一拍大腿:“俺想起来啦,听以前老辈人讲,咱们这里有个十分隐秘的山谷,一般人都找不到,名叫夹皮沟,难道就是这里?”

  夹皮沟,什么来由?田小胖觉得这名字肯定有故事。

  果然,根子讲述起这个名字的来历,逗得大伙哈哈大笑:话说早年间,有一伙人找到这里,看到古树参天,就准备伐树。

  那时候没有大油锯,全是手搂子,大树又太粗,所以夹锯,一边拉,就得一边往里塞木楔子。

  干了一会之后,就休息方便,等回来之后,发现一只大黑瞎子在刚才的那棵大树跟前磨蹭,嘴里还发出嗷嗷的惨叫。

  开始不敢过去,后来几个人壮胆子凑上去,好嘛,黑瞎子也不知道怎么弄的,把木头楔子给拔掉了,稍稍倾斜的大树当然恢复原状,然后,就把黑瞎子的肉皮子给夹住了。

  大树多沉啊,所以黑瞎子把肉皮抻得挺老长,也拽不出来,从此之后,就有了“夹皮沟”这个名字。

  果然又是黑瞎子,田小胖就知道,这种狗屁倒灶的事情,肯定离不开大笨熊。它们是这些民间故事的绝对主角,还是自带倒霉光环的那种,就像是那部动画片里,总是倒霉的熊。

  故事讲完了,前方的鹿群也在一处山溪附近停下脚步,地上,已经可以看到一些散落的鹿角:超过一米长的,是马鹿的,半米多的,是梅花鹿的。

  “好多的鹿角!”张昊干脆把自个手里拿着的那根鹿角一扔,然后就又找了一对儿长度一米多的,嘴里还乐呵呵的念叨着:“独木难行,要拄就得拄双拐——”

  傅天山则开始把摄像头对准地上散落的鹿角,这东西确实很漂亮,直播间里不少观众都开始留言,准备购买一对儿,留着做装饰。还伴着不少打赏,一时间好不热闹。

  田小胖最上心的还是小霸王那两双鹿角,无论从外形还是从功效上来说,肯定都是最棒的。于是拍拍小霸王的屁股,这小子就很不情愿地领着小猴子钻进林子深处。

  等它们回来的时候,小猴子拖拖捞捞的,带回来四只鹿角,正是小霸王褪下来的,和其它鹿角有着明显的区分。

  乐乐呵呵把鹿角收了,然后,田小胖他们就听到DuangDuang的撞击声,在山谷里回荡。

  于是连忙都循声望去,却是一头尚未脱角的大马鹿,正使劲用鹿角撞树呢。那株大树少说也有上百年,异常粗壮,马鹿撞上去,树枝都不带摇晃的。

  “咋个意思,人家猪撞树上了,你也准备学啊,还是活腻了,准备撞树自杀?”田小胖表示看不懂。

  萨日根还得给大伙解释:“鹿角不会自然脱落,必须借助外力。鹿群换角,也算是开启一次新的生命,对它们来说,是无比庄严和神圣的事情。”

  正说着呢,就见那头大马鹿将双角抵在大树的一个树杈上,四肢紧绷,似乎浑身的力气都涌到头顶,然后,脑袋使劲一拧。

  伴着咔咔两声脆响,一双鹿角耷拉下去,其中一只,直接掉落,另外一只,基部还稍微连着一点,顺着大马鹿的脖子耷拉下去。

  呦呦哟——伴着一声欢快的鹿鸣,大马鹿撒开四蹄,开始在空地上奔跑,那耷拉下来的鹿角也随着起起落落,很快,就被甩到地上。

  看看它的头顶,原来也冒出来两个小小的鼓包儿,这是新茸,已经冒头。

  成功换角之后,马鹿显得很是高兴,撒欢般地跑了一阵,然后又凑到溪边喝水,还把脑袋也扎进清澈的溪水里面,似乎在清洗头顶刚刚冒出来的鹿茸。

  在场的人也都受了感染,心头充满着喜悦,还有一种新生的力量,也在心田涌动。

  直播间里就更不用说了,基本上都是第一次看到鹿类脱角,都被震撼到了。尤其是刚才大马鹿展现出来的勇气和决心,很是令人鼓舞。

  随后,大概有十几只雄鹿也都先后完成了脱角,而田小胖他们也忙碌起来,捡鹿角捡到手软啊。最后聚拢到一起,七岔八岔的,竟然堆成了一座小山,差不多将近一百副的样子。

  这还是因为鹿群都是在黑瞎子屯这边新安家的,所以没有往年的陈货,否则的话,肯定更多。

  鹿角多了也愁啊,这玩意关键太占地方,而且比较锋利,你看长在脑袋上能带走,但是要让鹿群驮着,搞不好就会把身体刺伤。

  没法子,只能先归拢成一抱一抱的,然后大伙背到山谷外面。萨日根回去套车,其他人又运了几次,这才把鹿角全都弄出来。

  等回到村里,已经是红日西斜,枝枝叉叉的,足足上尖儿一大车,看上去好不壮观。

  “就等你们开饭涅——”远远的,包大明白等几个人在村口张望。

  田小胖心情大好,哈哈几声:“这不是给大伙带个菜回来嘛,一人发一根,好好啃吧,这玩意才补钙涅!”

  等马车走到近前,大明白他们也都被惊呆了,打远处看,还以为拉着干树枝烧火呢,想不到原来都是干杈子,这可值不老少钱呢。

  “全是骨头,扔给狗,人家都不带搭理滴——”包大明白嘴上不肯认怂,紧接着就话茬一转,笑眯眯地凑到近前:“小胖啊,能不能给叔儿来一根干杈子,最好要小霸王褪下来滴。”

  田小胖抓抓后脑勺:“咋滴,明白叔,又要鼓捣你那壮阳酒啊?”

  干杈子泡酒,确实有这方面的疗效,而且功效还很高,长期饮用的话,能强筋壮骨,补肾益精。如果熬成鹿角胶的话,功效更好。

  知道包大明白有这方面的爱好,所以,田小胖就忍不住逗逗他。

  可是这一次,包大明白却使劲晃晃大脑瓜子:“俺是准备留着应急,这玩意磨成粉的话,对治疗孕妇产前产后出血,效果杠杠滴。这不是你婶子快要生了吗,那么大滴年龄,俺心里也没底啊。”

  田小胖眨巴两下眼睛,立刻将一双鹿角递过去,一看就是原来小霸王头上顶着的。

  这下可把包大明白乐坏了,一手拿着一根,撒腿就往家跑,嘴里还兴奋地叫着:“正好一根留着备用,一根儿用来泡酒,小胖儿,谢谢啊!”m.χIùmЬ.CǒM

  气得田小胖一跺脚:“早知道就给你一根儿正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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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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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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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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