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上门龙婿叶辰>第1151章 故人旧居
  离开珠江丽景,叶辰便匆匆忙忙赶往菜市场。

  时间耽搁了不少,再不抓紧点把菜买回去,老婆下班回家就吃不上午饭了。

  金陵虽然是一座古城,但现代化气息越来越浓,老城的建筑毁的毁、拆的拆、改的改,现在已经基本上都变成了现代都市那种高楼大厦的画风。

  以前很多传统的手艺、市场,也都逐渐被各种高大上的店铺,以及综合超市所替代。

  早些年,路边有很多剃头匠,剃头刮脸的手艺好极了,两三块钱就能坐在路边剃个头。

  但现在,也早已经消失殆尽。

  取而代之的,是各种玲琅满目、高端大气的美容美发中心,那些手艺不怎么样、毛甚至都没长齐的托尼老师,随便给人剪个头发,都是一两百块钱起步,偶尔遇到不道德的商家,还会忽悠着顾客办卡,剪个头被坑个几千块钱的,比比皆是。

  以前,路边有很多马车、驴车,都是乡下的农民伯伯早晨自己从地里摘了菜,然后赶车来城里卖,蔬菜瓜果既新鲜又便宜。

  可是,这些年畜力车也不让进城了,连传统的菜市场都越来越少,以至于大部分人买菜只能去超市。

  超市的蔬菜,质量不怎么样,价格却贵的出奇,随便买颗白菜都要十几块钱。

  这也让这座古城,渐渐失去了传统生活的那股子烟火气息。

  其实叶辰平时就很不喜欢去超市买菜,总感觉少点意思。

  所以,他经常去老城区的一片保护起来的老住宅区,那里有非常热闹的菜市场。

  之所以喜欢去那个老住宅区,不光是因为那里更接地气,还有一个原因藏在叶辰心里,谁都没有告诉。

  以前,他和父母刚到金陵的时候,父母就特别喜欢金陵老城区的特色。

  那里有很多明清时期、民国时期遗留下来的老式建筑,这种建筑风格,与北方很不一样,父母都非常喜欢。

  正因为对传统文化的酷爱,他的父母便在老城区租了一套老宅子,经过父亲的翻修之后,一家人住着十分惬意。

  后来爸妈出事,叶辰进了孤儿院,他还是会经常和小伙伴赵昊,以及李晓芬一起溜出来,到老城区这里看一看。

  当时,赵昊以及李晓芬他们,都以为叶辰是贪玩,想溜出来玩耍。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叶辰其实只是为了怀念自己的父母。

  当年他的父母出事之后,那套宅子陆续又往外租了一些年头,换了一批又一批的租客。

  再后来,宅子就被投资地产的人买去等着拆迁升值。

  再后来,这宅子以及附近的老建筑都被划归为历史建筑保护区,明令禁止拆迁和翻盖,于是宅子就长久的空置了下来。

  叶辰也曾悄悄打听过,据说投资这宅子的人是温城一个炒房团的发起者,这栋老宅子虽然砸在手里没法变现,但对他来说,这点钱也不算什么,所以这宅子就一直这么扔着。

  后来,这个炒房客因为在外地涉嫌非法集资,身陷官司,这宅子就被法院查封了。

  两三年前就有传闻说过要拍卖,但因为那人牵扯的案子较大,这两年也一直没结案终审,所以也就一直没进入法拍程序。

  叶辰去买菜的菜市场,离这套老宅不算远,所以他便打算顺道再过去看一看。

  就在叶辰骑车前去的路上,一辆劳斯莱斯,已经停在了这套斑驳的老宅院前。

  劳斯莱斯的副驾驶上,走下来一名老者,此人正是燕京杜家在金陵的老管家。

  老管家下车之后,身手矫捷的拉开了后排座的车门,对车里坐着的女人恭敬说道:“二小姐,我们到了。”

  车里坐着的女人,正是杜海清。

  她下飞机之后,先是带着一双儿女,随老管家一起,回了杜家老宅,安顿好了房间、行李之后,便急忙让老管家带她来看看叶长缨去世之前,曾居住过的地方。

  至于苏知非和苏知鱼兄妹俩,则各自有各自的打算。

  苏知非去了福利院谈捐款事宜,苏知鱼则抱着笔记本电脑,继续从万千人像中,寻找叶辰的踪影。

  杜海清倒也乐得轻松,毕竟是来自己一生挚爱的叶长缨死前生活过的宅子,带着一双儿女一起,多多少少也有些不太合适。

  此时的杜海清,心情格外紧张。

  虽然知道叶长缨已经死去多年,但来到这里,她依旧能感觉到一种强烈的紧张感。

  就像是自己年轻时挚爱叶长缨的那些年,每每见到他,或是即将见到他,都控制不住的心跳加速、呼吸急促。

  杜海清怀揣着狂跳不止的心脏,从车里下来,隔着院墙,打量着这座南方风格的小独院。

  院子的石墙很矮,中间还用青砖做了许多镂空的造型,让人可以轻松看到院子里的情形。

  此时的院子中,满是枯黄的野草与树上掉落的残枝落叶,院中的桂花树因为无人打理的缘故,也早就枯成了干木。

  建筑主体的墙面上,有大片枯死的爬墙虎。

  此时的整座小院,显得破百无比,但是,杜海清可以想见,如果这里维护的好,待到春夏多雨时节,院中一定是一片郁郁葱葱,再配上院中的青草、绿树,那景色一定令人向往。

  而且,院子虽然不大,但却能看得出这套院子虽然不大,建筑却显得十分考究。ωωω.χΙυΜЬ.Cǒm

  青砖做墙、青瓦搭顶、青石铺路。

  南方的夏季潮湿,若是下过雨后,青砖与青石之上必定长满了青苔,

  青苔本身就有一种十分自然的老旧感,对不喜欢它的人来说,青苔密集、滑腻、触感多少有些恶心。

  但对喜好东方古文化的人来说,这是一种极具诗意又极具禅意的生物。

  无论是长在院子里,亦或者长在围墙上、池塘边、盆景中,都透着一股别样的精致与幽静。

  所以,青苔一直颇受文人墨客的喜爱。

  此时此刻,这破败的小院,在杜海清的眼里,已经恢复了当年叶长缨居住时的场景与神韵。

  她的脑海中,甚至浮现出当年那个年轻帅气的叶长缨,在这个院子里,陪着他的孩子玩耍时的情形。

  看的入了迷,杜海清便觉得叶长缨真的就在这院子之中,而那个看不见脸的小男孩,就是他的儿子,正围在他的身边不停的转着圈。

  紧接着,里面那扇破旧紧闭的房门打开,从里面走出一个容貌端庄美艳、身材高挑出众,腰间还系着围裙的女人。

  那女人笑着招呼父子二人进屋吃饭,一家三口琴瑟和鸣的场景,令人好不羡慕。

  陷入臆想之中的杜海清再仔细看过去,便看清了那女人的容貌。

  在她臆想中的那个女人,并不是叶长缨的原配夫人,而是杜海清自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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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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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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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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