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肖说道:“我呆会儿就去查那辆车的车主。”
他已经记下车牌号,查车主就太容易了。
回到家中,没多久,她就得到秦肖的消息,开车的那个人,叫莫又樘。
她心头一震。
她知道,他还有一个身份,冯立辉。
与她丈夫陆锦添的死脱不了干系。
她沉思一番,又给温晋打电话,让他在雍园留意唐先河,将与之接触的人的名单都及时给她。
她又收到凌艳臣发来的,关于莫又樘的资料。
莫又樘是山城集团的创始人,兼董事长,莫南山的儿子,因此,他现在才能成为山城集团的总裁。
她也渐渐想明白了,当初,伯爵夜y总z会藏张云亭的时候,竟然拒绝陆锦添去搜查,原来,是因为这层关系,莫南山在护着自己的这个儿子。
而且,从现在冯立辉的身份来看,莫南山对自己的这个儿子,有情有义也重视,否则,不会把那么重要的位置交给他。
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的父子关系,以及莫又樘这个名字和身份,应该是最近一两年才有的,否则,冯立辉也不可能在陆氏集团一呆就是七八年,还和宋谨言扯上那样的关系。
她猜测,在他作为冯立辉,消失之前,他是不知道自己莫又樘这个身份的。
考虑好这一些之后,她又给凌艳臣打了电话:“查查他母亲的身份,再查查他与高兰珠的关系。”
“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冯立辉是莫南山的私生子,他应该是在张云亭被藏在夜总会的时候就知道了。”
“莫南山年轻的时候是个风流浪子,情史丰富,陈年旧事,查起来比较慢,需要些时间。”
“我知道,这很重要,多花时间,是值得的。”她在电话里回道。
冯立辉这个人,是个复杂的狠人,不容易研究,想要了解他,得对他的出生,成长等知根知底,所以,查清这些很重要。
下午,初春的午后,余晖橘红,晕染全城。
寸土寸金的市中心,杜高财团的总部,高层的总裁办公室里。
“吱呀!”
听到门被推开的声音,坐在板台后的高兰珠抬起头来,看到进来的人,灿然一笑。
等来人来到前方坐下,她才开口笑道:“怎么样?还适应这个身份吧?莫又樘总裁!”
她打量着他,美目里透着探究和欣赏。
很难有男人能拒绝这样的目光,尤其对方还是一个风韵无双的妩媚女人。
他嘴角一扬,笑容淡淡,眸海里波光翻涌不平。
“感觉是不错!”他拉了拉西装,躺靠在椅子里,长腿一伸,皮鞋就搭在了她的板台上。
她的目光以他看不见的速度沉了沉,看了看他锃亮的皮鞋,笑了笑,笑容温软。
这无疑是对她的挑衅。
但这个男人的挑衅嘛,是男人的傲慢,自尊自大,虚荣性在作祟。ωωω.χΙυΜЬ.Cǒm
而她,在这之前,一直是他的主宰,他会做出这样的举动,也是情理之中。
她温软的笑着,用女人如水般的包容天性,大度地接受了他的挑衅。
莫又樘的心里果然舒服了很多,心中那点不快,也平复了很多。
曾经,他是陆家主宅的司机,保镖,鞍前马后地伺候着别人,那要是放在古代,就是奴隶。
甚至为了一点小事,就得屈就于人,付出精力,心血和尊严。
但是现在,他是曾经港市的王,莫南山的儿子,山城集团的总裁,身价亿万,手握资源无数的新晋富豪,也有了主宰和决定别人的力量。
这样的人生逆转,放进历史的长河之中,也是个传奇。
他当然适应这个身份了。
不过——
他的神色阴沉起来。
“和唐先河比起来,这个身份的份量,也就算不上什么了。”
就好像曾经的他,和陆家,和面前的高兰珠一样的身份差距。
她站起,高跟鞋优雅性感地踩在地上,转过板台,来到他的身边,在他椅子的扶手上坐下,玉手扶着他的肩膀,安抚地捏了捏,表示安慰。
“唐先河已经快六十岁了,奋斗了一生,才有今天的成就和地位,而你,正值壮年,前途不可估量!”
他闻到了她身上好闻的玫瑰香水味,转头看她,她穿着一件酒红色的修身长裙,面容精致,三十四五岁了,脸上还没有一丝皱纹,保养得像二十七八岁的美人,此刻安慰着他,知性而又温婉,让他很享受。
但他心里很清楚,她是什么样的人,也大概知道,他的前任丈夫杜崇礼,那样的年纪就丢了性命。
而她的情人林向益,更是年纪轻轻,就葬送了一生。
她和宋谨言一样,表面看起来都是完美的,但骨子里,都是会要人命的蛇蝎。
而宋谨言跟她,完全无法相提并论。
他想了想,开口说道:“我跟唐先河谈过了,他暂时没有要插手进来的意思,那只老狐狸,他想坐收渔翁之利!”
提起来,他就咬了咬牙,气愤不已。
陆家,陆氏集团,乔熙,陆宏祎,甚至还有一个陆令扬和章家,他们太庞大,不是现在的他们可以吞并的。
他这个总裁,是靠莫南山的关系,才坐上去的,如果他拿不出业绩,根本无法服众。
这是其一。
其二,只有他变强大,变得更富有,才能够超越陆氏的那些人,那些曾经,让他鞍前马后侍候的人,才能够发泄他心中的不快。
最好的方式,就是吞并了他们,一举两得!
“唐先河当然会这么说,像他这样地位的人,不愿意给自己惹不必要的麻烦,要保住声望和地位。”
“但是,”她语气沉了些:“乔熙手上,有他梦寐以求的东西,他一定会在适当的机会,插足进来,拿到他想要的。”
“好的猎手,就是这样出手的。”她的语气婉转,煞有兴致。
她现在在做的,就是给他以及和他一样的商场对手,制造机会,让他们出手,彻底击垮乔熙。
他眉头一皱:“就是那个庄园?”
他了解过,那个庄园,的确比陆氏集团抛售的那几个地产项目都更有价值,他也非常感兴趣,但让唐先河非要不可,应该没到那个程度。
“当然不是。”她眼光一抬,闪烁着锋利:“是乔熙握有他医美集团百分之九左右的股份!”
莫又樘一震,眸光渐渐发出亮光。
他沉思片刻,又转头看着她:“这件事,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她转头看着他,两人离得近,可以闻到彼此的气息,显得有些暧m昧。
她知道他为何有此一问,他这是责怪自己没有早点告诉他这个消息。
“是十几年前,那时候,我和陆锦添关系很近,他那时候的资本投资做得很火热,帮唐先河在全球收购打造医美产业链。”
那时候,他们还是未婚夫妻的关系,那是她心中最珍视的岁月时光。
“那么久的事了,我也是昨晚才想到的,就让人去查了查,打算今天见面就告诉你。”
她不着痕迹地掩饰。
他虽然也有些怀疑,但也接受了,其他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消息非常有用。
如此一来,唐先河必然会跟他们站到一起,那时候,他们的实力,将完胜陆家,完胜乔熙。
“没那么简单,陆锦添给乔熙留下的,是一个商业帝国!”她的语气更重了,眼底闪烁着暗光,嫉妒和怨恨之火,在她眼底燃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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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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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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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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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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