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兴廷轻叹一声,目光冷漠起来,“他就是该死,在我眼里,他的行为也该死上千万次!我留下他,就是在等着赵尚书回来时,把他献上去!”
“嗯?”
姜靖臻闻言一怔,皱起眉头,道出自己所忧,“把他献上去,万一要是他咬出和家主的关系,那可怎么办?”
“死人,是不会说话的。”姜兴廷语气漠然,一丝感情都没有,“他也不过只是一个隐瞒身份,借住在这里的陌生人,你、我,根本不认识他。”
姜兴廷的话狠毒、果决,这让姜靖臻心中一颤,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这位大哥变得不再随和,他口口声声说为了家族,可是他的所作所为一旦传扬出去的话,势必会让飞云堡蒙受灭顶之灾!
江湖中人,讲究的就是一个信义。
如他所言,这样做的话,莫提信义二字,飞云堡的脸皮恐怕都要被人撕个粉碎!
轻轻吸了一口气,姜靖臻还是决定劝劝他,有些话就算没用他也要说,“家主,您这样做,固然对家族有好处,只要做的干净利落,赵恪必定会向飞云堡表示感谢。可咱们有那么多朋友,一旦此事被人知晓,飞云堡必遭讨伐,在江湖上绝对没有立足之地。”
“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我不会说出去,你也不会吧?”姜兴廷似笑非笑的一瞥,让他心里一沉,道:“那是自然,我又不是一个傻子。”琇書蛧
“这就是了。”
姜兴廷轻声一叹,似乎松了口气,“那就不用担心了,只要你我不说,就绝不会传出去。”
闻听此言,姜靖臻眉头紧皱,一股不好的预感直上心头,“家主,那些被您委派过去伺候、护卫常书志的弟子、奴婢呢?您不是……”
“你想的没错,他们一个都活不了。”
姜兴廷冰冷的语气,胜过腊月寒冬,一双眸子中不带有丝毫情感,此刻的他,像是一尊石雕人偶,看起来冰冷,摸一摸,令人骨髓生冰。
“这可是几十人啊!”
姜靖臻几乎咬着后槽牙挤出这几个字来,可姜兴廷根本不以为然,反而冲他笑呵呵的宽慰,“放心吧,我会好好照顾他们的家人,为家族献身,是他们的荣耀。”
深吸一口气,压住心中激烈情绪,姜靖臻又道:“好,家主,就按照你所说的去做,可以把他们都杀了,那是不是动手除掉他们的那些杀手,我们也不能留下活口呢?”
“不必那么麻烦。”
姜兴廷摆摆手,嘴角带着一抹残忍的微笑,“我会亲自动手。他们都是常书志那个见钱眼开的混蛋除掉的,这些人……死得冤枉。”
终于,姜靖臻不再继续说下去,他也明确这件事已无商量余地,能让贵为家主的哥哥亲自动手,其决心之硬,岂会是自己能改变的?
……
远山之中,无名坳域。
自从那一日姜忘忧出去送信开始,到此时已过去三天,赵飞扬心里不能说不着急,但表面上他一直都沉稳非常。
这些日子里,每天除了带着金吾卫上山打猎之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和铃铛躺在石头上看星星!
说来这几天的生活,让他想起了之前铁刃山中岁月,那种回忆滋味,美妙非常。
按照他的指示,每天都会派遣不同的金吾卫,潜入陵林道中探查消息,他很清楚,自己必须要掌握第一手的咨询动向。
只有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别看现在他慌忙逃遁,寄身山坳,实则,他仍然没有失败!
无论常书志还是那个齐鸮,赵飞扬清楚的告诉自己,决不能放过他们。
常书志,杀良冒赈该死,无可厚非。至于那个齐鸮,经过两天仔细的思考,加之金吾卫每天带回来的最新消息,赵飞扬判断,此人只怕十有八九是陈家党羽!
赵飞扬实在是想不到第二种解释,他为什么对自己忌惮的同时,还要那么不遗余力的追杀自己。
这才三天功夫,齐鸮自行领下陵林道镇守使正职,调拨陵林道近乎三分之一的兵甲,分别从九个不同方向,追剿自己的同时,还在陵林道周围主要隘口、兵驿外,安插了心腹岗哨。
根据情报得知,之前赵飞扬与齐鸮正面相对,用计遁走之后,齐鸮就将这个责任直接推给了当时选择中立的驿尉,说是赵飞扬之所以能够逃走,全因其配合协同不利导致,竟然直接将那驿尉斩杀!
手段何其残忍?
赵飞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除了陈家人之外,谁还犯得上下这般狠手。
“师兄,吃饭了。”
铃铛拖着两层石板走了过来,赵飞扬回头一看,嘴角上扬,淡笑着道:“闻这个味道我就知道,今天做的,是石板烤肉。”
“没办法,山里面实在没有什么吃的。”
铃铛有点无奈,“咱们身上那些干粮,必须要省着点用才行,还不知道要在这里住多久。”
“没事。”
说着,铃铛已将石板放在一旁的木桩上,赵飞扬接过她递来的小刀直接插了一块放在嘴里,对于铃铛的手艺,他很有信心。
“你吃过了吗?”
铃铛摇摇头,“你们先吃吧,现在手里的肉也不多了,你明天还是带他们出去打猎吧。”
“行。”
赵飞扬一口答应下来,插了一块肉喂给她,“不用明天,等一会我就去。也不知道忘忧他什么时候能回来。”
提起姜忘忧来,铃铛的脸色忽然难看了一下,赵飞扬注意到这一点,忙问道:“怎么了?你刚刚表情有点不对劲。”
“没什么。”
铃铛犹犹豫豫,看样子并不想说出来,要是放在平时赵飞扬绝不会追问,可是眼下情况非比寻常,权衡之下,赵飞扬立马开口,“铃铛,把你心里的事说出来。”
这样淡漠的语气,还是他第一次冲铃铛表现出来,一下子,铃铛的脸色难看了很多,轻轻一声叹息,言道:“师兄,其实也没什么,我就是觉的忘忧有点奇怪。”
“奇怪在什么地方?”这些日子以来,赵飞扬一直关注的都是路上见闻大事,至于这个姜忘忧,自从收他作追随以后,赵飞扬还真是没关注过。
他倒也是个聪明能干的人,什么事只要赵飞扬吩咐一声,他就立马去做,连一个字都不问,这样的人最值得关注,往往也最不被人关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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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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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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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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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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