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不发地喝完汤,他抽了一张纸巾擦拭干净自己的嘴唇,等着她收拾好小茶几,才站了起来,声音低沉醇厚,说出的话却格外令人心伤,“以后不用送了,你不是也忙吗?我要喝我会让助理去买的。时间不早了,你也早点回去吧。陆氏也很多事需要你处理。”
她的表情僵了一瞬,随后温柔地笑着,应了一声“好”。
办公室的门被关上,他面无表情地回到了办公桌前,开始忙碌了起来。
一路微笑着走出视悦的大楼,走到自己的车子前,打开驾驶座的门,坐了进去,陆锦心嘴角的笑容才垮了下来,一张俏脸变得面无表情,开车直奔陆氏集团。那一整个下午,陆氏的许多人都被她狠狠地骂了一顿。
晚上,傅灏明,哦不,现在应该叫司琛,至少在户口本上以及他的各种房产财产等名下写的都是这个名字的他,在下班后直接开车回了家。看着眼前灯火通明的别墅,他依然还是觉得陌生至极。
一进门,大腿就被一个小娃娃一把抱住。他低着头看向小家伙,表情算不上友好,但愣是没把小娃娃吓到,反而是兴奋地喊了一声:“小叔叔,你回来啦!”
在脑海里搜索了一会儿,他才想起来,这是二叔的儿子,司缅的女儿,今年六岁了。只不过,她今天怎么会来这里?
“哟,阿琛回来了?绵绵,怎么抱着小叔叔的腿不放呢?来,过来爸爸带你去洗手吃饭去。”说话的正是司缅,跟傅灏明打了一声招呼之后就领着女儿去洗手了。
他也没作他想,上楼换了家居服才下来餐厅吃饭。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司缅这次过来没他什么好事。
事实证明,他的直觉是对的。
饭桌上的气氛,因为有一个小孩子的加入而显得热闹了许多。绵绵小朋友是被自己爸妈捧在手心里宠的小宝贝,作为司家唯一的一个小娃娃,自然也是众人极为疼爱的小宝贝。于是在餐桌上,她几乎有求必应。一会儿要吃鸡腿,一会儿要傅灏明剥虾给她吃。本来他是不愿意的,但在众人热切的目光之下,他伸出了手,剥了几个虾之后便不肯再剥了。
原本司缅一家是不住在这边的,而是跟自己的父母一起住一栋别墅,但今天来蹭饭,很明显是有事相求。
果然,饭到中途,司缅才说出了自己真正的目的。“阿琛,我这几天要跟诗君去个地方,不方便带着绵绵,你能不能.......”
“不能。”不等他说完,傅灏明就直接出声拒绝得毫不拖泥带水。
就算他不说完,他也知道司缅想说什么。让他带孩子?司缅怕不是脑子坏掉了!
闻言,司缅哑然失笑,虽然他已经预见到了这样的结果,但还是,有些难以接受啊!话说绵绵多可爱一孩子?他怎么就不喜欢呢?
不仅是他,就连绵绵自己,都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来之前,爸爸已经告诉她了,只要小叔叔同意,她就能跟着小叔叔玩,但很明显,小叔叔并没有同意。
她眨巴眨巴的眼睛顿时变得雾气蒙蒙的,粉嫩的小嘴撅了起来,“小叔叔你是不喜欢绵绵吗?所以不想让绵绵跟着你?”
见到孩子不高兴了,林慧心里跟着一紧,在她这个年纪,最希望的就是能含饴弄孙了,自己儿子没生出来一个,好不容易有个绵绵,她自然是疼到了骨子里去。她也跟着劝道:“哎哟,绵绵不哭不哭啊,小叔叔没有不喜欢你。阿琛,你倒是说句话啊!绵绵一个小孩子,能给你添什么麻烦?就让你带几天都不行啊?”
母亲大人都发话了,傅灏明岂有不从之理?倒也不是他愚孝,而是他住院期间,林慧的付出他看得一清二楚,他也正是因此才相信她所说的那些话的。亲子鉴定也证明他跟她有血缘关系。单就她是辛辛苦苦怀胎十月生下他的母亲这个身份,他就不能就连这点小事都要她操心。他不小了。
“几天?”他言简意赅地问,心里暗自想着,要是得带这个小魔王带个十几天,他绝对不干。
听他这么说,司缅咧开嘴一笑,回道:“不多,就五六天。”
傅灏明拿着筷子的手微微顿住,五六天,这还不多?
但想归想,他还是应了下来。五六天,其实也不多。主要是,他不习惯跟小孩子相处。而且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小孩子,他的脑海里总会浮现出一个小小的、很模糊的身影。但他不知道那个身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脑子里想起来的是以前就有的记忆还是最近看到绵绵的次数多了才引起的。
“耶!小叔叔答应咯!”绵绵高兴地欢呼。
见状,林慧忍俊不禁,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绵绵这孩子特别黏阿琛,难道,是因为他之前就有过一个孩子?她的眼神转向傅灏明,再看向陆锦心,他们两个的神情都没什么变化,一个依旧是眉目清冷,神色淡淡的,另一个则是噙着温柔的笑意,一切都看上去没那么复杂。ωωω.χΙυΜЬ.Cǒm
只有傅灏明知道,当绵绵欢呼了一声之后,他的脑海里却浮现出了另一个声音,但是他却听不清楚那个声音说的是什么。他只依稀觉得很熟悉,但是脑子里还是一片模糊,他什么都想不起来。
林慧收回探究的目光,笑着说了绵绵一句:“唉,看来绵绵不太喜欢伯婆,都没有叫伯婆带着绵绵,伯婆觉得好难过。”
正在跟鸡腿“奋战”的绵绵闻言,立即放下了鸡腿,晶晶亮亮的眼睛望着林慧,说:“不是的,伯婆,绵绵没有不喜欢你,都怪小叔叔,他带着我的时间那么少,又长得那么好看,把绵绵的心都给勾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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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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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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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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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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