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绝佳福妻在八零>第144章 愁人的春种
  叶建春晃悠悠一手拿着牙签剔牙,一手就差拿着一把折扇扇风,说出的话让人不爽极了。

  他自以为优雅的姿势,看在村民们眼中,只有两个字“沙雕”。

  而叶建春自以为自己风流倜傥,他特想要模仿四大才子的风流模样。

  可惜画虎难画骨,只学了三分不到,特别的别扭,可以说是辣眼睛。

  叶建春还没有张嘴,就先摇头晃脑,然后叹了口气,“老三呢,你别闹了。也别给叶家的人丢脸了。叶家的脸早就被你给丢光了。”

  大哥一开口就一副教育人的嘴脸,本以为是大义灭亲,仔细想想,这是不爽了?

  不爽他这个兄弟成为话题王?

  其实他根本就不在意这个话题,也不想成为话题王。偏偏他做任何事,都能成为村里的焦点,他也不想,只想安静的赚钱,安静的过好自己的小日子。

  然后有人偏偏不如他愿。

  “大哥,我喊你一声哥,是因为我们确实从同一个娘胎里出生。而且我也姓叶,但是仅此而已。我早就不是叶家的人了。爹娘不是早就把我从叶家的族谱上除名了,所以我真的不存在丢叶家的脸。因为我本身就没脸,也没脸可丢的。”

  轮到叶建春傻眼了,这还是那个闷油瓶子,一棍子都放不出一个屁来的老三吗?

  如此的伶牙俐齿,几乎连他都无法反驳他的话,叶建国就跟见了鬼一样,看着自家的三弟,哆嗦着手指,指向叶建国,“你……你……”

  也不知道是太过吃惊,还是怎么着,连一句利索的话都说不出来。

  他本来是教训老三来着,结果被老三给恁回来,而他却无法反驳,无话可说。

  老三一定是假的,老三这是被鬼附身了吧?

  叶建春下意识后退了一步,胆战心惊看着他背着的伏李子,他可是听说了,伏李子是种特别的存在,听说……

  他心中发毛,该不会真是跟传说真的一样吧?

  叶建春都忘记了要找叶建国算账,急忙捂着胸口,脚底抹油般溜走了。

  看到叶建春的反应,叶建国摇了摇头,表示不懂大哥,不是要找他算账吗,怎么连帐c79c642b都不算了,人直接溜走了呢?

  叶建国没有往深处想,而且这事,他作为弟弟还真不清楚。

  村里唯一知情的人,并不多,叶建春算是少数的几个知情人。

  这事几乎成为村里的禁忌,平时是不会被人拿出来调侃的。

  所以叶建春想到之后,所以才吓得落荒而逃。

  叶建国没有往深处想,背着伏李子回了家。

  孙氏早就做好了饭,等着他回家。

  与此同时,另外一座城市,苏梓涵拿着来信看了一遍又一遍,原来小婳要整改后山了,种植樱桃?

  樱桃好啊!www.xiumb.com

  樱桃就跟芒果等一些水果,成为昂贵的水果。

  别人不知道樱桃的价值,他可是知道:樱桃究竟有多可贵,多有前途。

  如果能过种植出大樱桃,估计价格会多出小樱桃几倍不止。

  苏梓涵甚至勾勒出一幅画面来。

  晚霞满天的彦东村,后山全被小婳改造成樱桃树,黄色,红色的,黑褐色的樱桃落满枝头,绿墙红瓦掩藏在落日之中,错落有致的房屋,隐没在山村之间,晚风吹来,小桥流水人家,竹林深处幽静凉爽。

  一切都是那么的宁静淡泊,有种岁月静好的完美之感。

  他试着把这幅画给画了出来,夹在信封中,寄了出去。

  叶秋婳收到厚厚的一封信,本以为他写了什么,迫不及待的拆开信,却发现是一副水彩画。

  叶秋婳看着这幅画,久久无法回神。他怎么会想到这幅画,难道他们两个这么的心有灵犀?

  刚好叶秋婳有着这样的打算,她想要做个农家乐,以后让村里的人都沾沾樱桃的光,她甚至连名字都想好了。

  樱桃沟!

  当她回信,不久就收到了苏梓涵的回信,“好名字。”

  这家伙,就三个字,还真是浪费邮票钱。

  叶秋婳每次都小心翼翼的把信封上的邮票接下来,保存了起来。

  她记得这个年代,有人喜欢集邮票,甚至有人还因此集齐了一整套邮票,最后换了不少钱。

  她也没有购买邮票的癖好,只不过想要把邮票封存起来,算是为他们两个人唯一交集的地方留个念想。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这样做的,只是顺着心意就做了。

  她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好的,但是需要时间来证明。

  她想着如果能够把村里开发出来,作为一个旅游基地,那么村民们都有工作可以做了。也不至于为了一亩三分地而吵闹不休。

  你家多占我家一点儿地,我家超过边界线,而争吵不休。

  你家的牛吃我家的玉米苗,我家的养吃了你家的小麦而争吵,谁没有个打盹的时间?

  叶秋婳也曾经犯过错误,之前没有分家时候,她难得放牛,没有下地干活。

  她但是挺高兴的,但是却成为噩梦的存在。

  她明明记得拴好绳结,没想到午觉睡醒,有人气势汹汹的找上门来,吵着“老叶头,你要给我评评理,你家的牛吃了我家黄豆苗,差不多一亩地,你怎么说?”

  反正她不记得爷爷说了什么,只记得直接的屁股被打开了花,甚至连累了娘跟姐姐,她趴着睡了好久,屁股才养好。

  所以对小时候的事情,她拒绝回顾,一切都是辛酸泪啊。

  想到此,叶秋婳摸了摸屁股,甚至还能够感受到当时那种痛。

  所以对鸡毛蒜皮事情,她一概都敬谢不敏。

  如果家家都富裕了,谁还为一点儿小事就大打出手?

  所以她很期待未来的蓝图。

  唯一让她不爽是春种来了。

  俗话说的好:清明谷雨紧相连,浸种春耕莫迟延。秋耕深,春耕浅。春耕如翻饼,秋耕如掘井。春耕深一寸,可顶一遍粪。春耕不肯忙,秋后脸饿黄。

  所以可想而知,村民们究竟有多重视春耕。

  就连上学了学堂的小孩子,也会放春假。

  等耕种结束,学校才会开学。

  别人家已经早早的套上牛,耕地去了。

  唯有叶建国还迷恋伏李子的移植呢。

  老宅人,早就等着看老三家的笑话。毕竟老三家没有牛,就没有耕地的劳力,他们总不能像年前秋种时借牛耕地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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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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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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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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