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言沁本身经验就为零,跟我哥的脑子比起来,她算是小绵羊。
何况现实就是现实,有些鸿沟无法轻易逾越。
好比我和江起云,就算冥府礼成、穿过大红的嫁衣、接受鬼神的膜拜、喝过仙家的贺礼,但在人世我依然是个“未婚先孕、被男人欺骗了的单亲妈妈”。
虽然我和我家人都不当回事儿,但三人成虎、众口铄金,我在别人眼中就是一个反面教材。
我们家对风言风语可以完全不在乎,本来我们就是游走在阴阳间的家族,世俗怎样无所谓,但是林家不一样。
林家不能有半点差错,不然会被别人践踏。
我突然有些明白了,林言沁说我哥与她第一次的时候,她只觉得有一点痛,大部分时候是很温柔和舒服的,最后她满足了,我哥自己去解决。
听起来似乎有些不可思议,两个人情到浓时,怎么可能顾忌这么多?
我亲身体验过那样的感觉,理智早就崩塌,什么都不管不顾,只想紧紧抱住自己的爱人,一秒钟也不想与对方分离。
我们可以不管不顾,可以放任自己沉溺那一瞬间,然后自己再来承担后果。
但我哥不能,他是家主,上有老下有小,他不能在这种会引起严重后果的事情上出差错!
林小姐说不想用套套,他说好,那么就只能控制自己。
其实我哥才小心翼翼吧?
他对待林小姐才是埋藏很深的小心翼翼吧?
毕竟林小姐的家庭背景不可以承受我受到的那种风言风语。
“那你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身上有香水味?”ωωω.χΙυΜЬ.Cǒm
“香水没有,香粉倒是有,你忘了今天你出门的时候,我们在整理仓库么?老爸那些破烂货不知放了多少年,那盒陈年老胭脂都发潮变成脓液了,我还蹭在手上了,可能是这个味道吧。”
他嗅了嗅自己肩膀:“……怎么我觉得还有点香味,鼻子味觉被破坏了?”
我忍不住凑近点闻了闻,好像是有点香味,家里的沐浴露都是一个牌子一个香味,我闻到了一点不一样的香味。
“怎么回事啊……我再洗洗?”我哥看向我。
“什么香粉味道会洗澡都去不掉?你还是想跟林小姐聊聊吧,她还可怜巴巴的站在外面呢,我去叫她进来。”我扔下一句,出门去跟林言沁解释。
林言沁是个超级好说话的姑娘,只要有道理,她就立刻能听进去,还能自我检讨,这性格……我一开始还真看走眼了,她是真正的大家闺秀、名门淑媛,骨子里有骄傲,但是没有坏脾气。
不过那个陈年老胭脂让我有点膈应,跑到院子里打开灯,看那一堆收到屋檐下,明天准备继续曝晒的存货,我蹲在那里翻找,突然觉得身体毛毛的一炸,回头看了看,院子里什么都没有,只有外面叫得快要断气了的蝉鸣声。
是不是最近神识清明起来,结果疑神疑鬼了?
我继续翻找,将那个雕花木盒子翻了出来。
这是旧时候的妆奁,一般是女子出嫁时用来装首饰脂粉的精美小盒子,里面不止装了一个胭脂盒,还有些其他东西,不过一打开确实香得呛鼻子。
我不知道旧时候的胭脂保质期是多久、而且过期了会变成什么样,这些都不知道,不过怎么想也不应该会变成这样黑黑的、好像一坨果冻吧?
老爸也真是,这些什么破玩意就收!说不定这是他年轻时候收来的,自己都忘了为啥要收。
夜里江起云到来时,他突然凑到我身边嗅了嗅,问:“哪来的胭脂香味?”
啊?这家伙,鼻子这么灵啊,我很小心没有碰到那陈年老胭脂、而且已经洗了澡了,他都能闻出来?
“整理家里仓库呢,老爸不知道多少年前收了一个妆奁。”
“妆奁……”江起云微微眯了眯眼:“慕小乔,我好像从没见你梳妆打扮过?好像最后一次见你打扮自己,还是在你遇到那个小婴灵的时候。”
“废话!你这家伙还不准我穿高跟鞋!那之后就怀孕了,整天心情烦躁、还随时面临宝宝有危险、或者自己有危险,我怎么可能再穿高跟鞋和短裙!”
江起云笑了笑,拨弄着我的头发:“那你现在可以穿了,穿自己喜欢的衣服和鞋子、梳妆打扮……”
“明天就会梳妆打扮,你要不要来看看?”我笑着问。
他微微一愣,回过味来:“……一个月了已经?”
我点点头:“你可是亲爹呀,怎么这么粗心。”
其实我没指望江起云回来参加,他那么忙,而且他现在不能在别人面前显化实体,我身边若空着一个座位,有不长眼的人走过来坐下去怎么办?
而且大多数是圈内人,可能还会以为我在养小鬼。
江起云看我打开衣柜找衣服,还好参加开学典礼走秀时的小裙子还能穿,这条一字肩的淡蓝色小礼服裙是我唯一拿得出手的正式服装。
我试着套进去,还好还好,能穿!
江起云将我后背的头发拂开,笑道:“胸紧了……”
废话!现在是宝宝粮仓啊,能不紧么!
“能穿进去就不错了。”我看了看江起云,他闲适的坐在飘窗上,浅笑着看着我。
我有希望他能来,毕竟,这是我们第一次为于归和幽南过一个重要日子。
可是这种要求我又开不了口,血玉戒指上的螭龙消散了,灵胎是我与他联系最紧密的锁链,孩子诞生,他就不能在别人面前化出实体,当着家族中这么多人,我如果空着身侧、或者痴痴的望着空气,都很容易暴露他的存在。
第二天,我们家人很早就来到了宴会厅,呆得无聊,我哥就带着我和林言沁去旋转餐厅喝茶吃点心,本来是打发时间的举动,却遇到了我哥的老、熟、人。
我冷眼看着眼前这个穿着抹胸蓬蓬裙的女人,心里暗自磨刀霍霍,想着等下要怎么收拾我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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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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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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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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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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