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此,林纪眼睛里又升起了希望,他把玩着手掌心中的软体小青蛇,只有他的中指长,长着一个圆圆的脑袋,嘴里吐着红色的杏子,林纪咬破了手指,有鲜血从指尖冒出来,小蛇闻到了血腥味,突然变得兴奋起来,扭动着身子爬上了林纪的手指吸充着冒出来的血珠子。
黑袍人说,只有让蛇体认主,他才能真正的驱使它们,而认主最快的方法便是给它们喂养自己的血液。
林纪明知道这是一种邪术,他也大胆尝试,否则他永远也报不了仇。Χiυmъ.cοΜ
在晋城时,他跟踪了安西玥好几次,都没敢近身,她身边有武功很高强的人跟着她,她没有机会动手,却发现安西玥时常往一个地方去,似乎在找什么人或者物,等安西玥离开后,林纪也潜进去找了一圈,发现里面什么也没有,像是早就被人洗劫一空,只有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于是,林纪便对着疯女人驱使了一下手中的小软蛇,用黑袍人教他的方法,没想到真的很管用,比提剑杀人有趣多了,不过黑袍人警告过他,他才入门不能随意驱蛇杀人,否则性命不保。
林纪先让小青蛇折磨了一下疯女人,他不会杀一个疯子,杀一个疯子显得自己跟个傻子一样。他来过这个院子,是晋城一个富商的宅子,这个女人是他的夫人,林纪想到马大川那臃肿肥胖的身体就恶心,他有一个漂亮的小妾,林纪也在许府见过,当时马大川把他的九姨娘送过来,似乎是想利用九姨娘的美貌款待他们。
正巧,黑袍人也在找马大川的九姨娘,林纪便把安西玥到马府的情景回忆了一遍,讨巧卖乖地把安西玥可能也在找九姨娘的事说给了黑袍人听,黑袍人顿时来了兴趣。
林纪不知道为什么安西玥和黑袍人同时在找九姨娘,后来才隐隐听黑袍人提起什么蛊毒。他在外行军时,偶尔听人提过,不过养蛊在北朝是禁忌,也没有人敢大声言论。但是在西域蛮疆之地,养蛊却很稀疏平常。
当时,林纪吓得腿都软了,北朝明令禁止养蛊,若发现有人私弄邪物,必是满门抄斩的大罪,林纪没想到安西玥竟敢与蛊毒有牵连,若让他抓到把柄,定让整个安平侯府的人不得好死。
林纪的这些心思黑袍人不知道,只是那极阴之体从许威的地牢里逃出来后就不见了踪影,当时四面受夹击,那该死的极阴之体竟让他的毒人被炸得血肉模糊。黑袍人去检查过,没有发现她的尸体,死了一个毒人,他还可以再培养一个出来,但是丢了极阴之体滋养的蛊虫,他愤恨交加。
梅宗政也许发现了什么,所以他才急于找到,这世上没有谁比他更了解梅宗政有多恨那蛊毒的出现,不过他越是恨,他越要将它重新培养出来,他倒要看看梅宗政还怎么救,是否还会像当年一样一把火烧为灰烬。
神医,妄为神医,全都是谋害人命的虚伪小人。
……
晋城。
在安西玥离开的第二日,南宫元熠便提审马大川的夫人,因为他查出马府的账目往来很是奇怪,许威与苍夷国勾结,轩辕冥将许威杀人灭口,无非是有人不想他从许威的口中得到过多的信息。
南宫元熠便想到了马大川,马大川死在了许府的地牢里,马夫人是马大川的发妻,十多年了,马大川姨娘娶了一位又一位,马夫人也却不管不问,有钱了以后竟在外面养起了男宠,全是一些年轻小伙子,这一家人也真是奇葩得很。
安西玥说过,马大川有病,不能人道,肚子越来越大,里面似乎长了个东西,是治不好的,早晚得死。
马夫人姓朱,名翠娥。早些年马大川穷得叮当响时,全靠朱翠娥做点小买卖维持生计,马大川就是一个泼皮无赖,一夜变富的传奇事迹实在令人匪夷所思,变得有钱了之后,马大川却变成了晋城的大善人。捐钱捐物又挥金如土,实在很是奇葩。
以许威的野心,他不至于找那么一个蠢蛋替他洗钱。
马大川也许不是许威的人,他真正的主人或许是苍夷国,不知道通过他那里有多少金银流失到苍夷国人的手中。
南宫元熠没有想到苍夷国鼎鼎有名的嗜血冥王竟是个阴险小人,马大川或许才是他真正的保护色。
南宫元熠想清楚这些之后,决定提审马夫人。
可惜朱翠娥被带上来时,依然疯疯癫癫地做着穿金戴银的美梦,脸上涂满了胭脂水粉,头发上插满了枯树枝作金银钗环,她头上的饰品早就被抢劫光了。
南宫元熠冷冷地扫了她一眼,冷声道:“朱翠娥,我知道你没疯,本世子问你什么,你老实回答,本世子便饶你一命,送你回乡下去安享晚年。”
朱翠娥仍然在梳理着发丝,龇牙利嘴的,嘴里发出呵呵的响声。
南宫元熠又道:“十年前,马大川突然从一个泼皮无懒一夜暴富,给他第一笔钱的人是谁?当年他倒卖药材竟能卖出百金的利润,这钱来得这么容易,骗骗鬼还行。”
南宫元熠眼神变得犀利,紧紧的地盯着朱翠娥的眼睛,缓缓道:“想当年,马大川只会吃喝嫖赌,好吃懒做,你一个女人嫁给他一个无赖也是受了很多苦,日子过得不如猪禽,依然不离不弃。”
南宫元熠说到此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又语重心长地道:“本世子听说你以前是一个本份的生意人,做点小买卖也能维持生计,一家人全靠你做生意才有口饭吃,的确不容易啊。”
朱翠娥依然不为所动,定力十足,依然梳着她的头发。
程枫上前劝道:“世子,您和一个疯子说这么多不是多废唇舌吗,她已经疯了,自从马大川死后,府里的下人和姨娘们早就将马府腾空了,连着马夫人身上值钱的金银首饰都被摘走了,她若没疯,她为何不逃。”
南宫元熠抿唇浅笑,他常期混迹市井,他比泼皮更无赖,疯妇什么样,他比谁都清楚,首先看她的眼瞳便知,聚精会神的。
南宫元熠又道:“你也才三十好几吧,嫁给马大川十多年怎么没个儿子,若你们有个儿子怕是早就能参兵学武为母争光了。”南宫元熠故作不知马大川不能人道之事。
朱翠娥眼珠子转了转,眼眶里有些淡淡水雾,眼眶周围微微开始泛红,破口哭道:”俺的儿啊,儿子啊,呜呜……儿子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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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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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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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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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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