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楚国就发生了一起大事—皇城里多名女子和幼童失踪。
沈长歌在得知这件事情后,难免想起了三公子。
当初南宫奕便是伙同三公子,做这些贩卖女子的勾当,从中牟取暴利,然后招兵买马。难不成楚国也有人效仿南宫奕此举?目的就是为了收敛钱财。
沈长歌问起楚玦:“到目前为止,发生了多少起女子幼童失踪之事了?”
楚玦道:“短短一周之内,失踪的女子有十二人,失踪的幼童近十人。”
“才一周,就发生了这么多起?”沈长歌眼瞳略有薄怒,或许是成为母亲之后,她就越发见不得拐卖少女幼童这样的事情。“可有查到什么消息了?”
楚玦:“目前着手让崔逢去办了,他那人最是关心百姓安危,这件事交给他去办,是最好不过的,没有比他更尽心尽力的人了。”
崔逢的为人品性,沈长歌是相信的,但她觉得女子幼童失踪只是一个开始,幕后黑手说不定是想造反。
沈长歌正想着,怀里的小坏坏突然就哭了起来,她这才注意到,自己的娃娃快要掉到地上去了,赶紧一把将他捞起。哄道:“不哭不哭。”m.χIùmЬ.CǒM
然而沈长歌哄孩子实在没有什么天赋,小坏坏反而哭得更凶了,他哭的模样委屈极了,似乎在抱怨娘亲再一次忽略了他。
楚玦正在和小乖乖逗笑,听到小坏坏的哭声了,他瞥了一眼,叫了小坏坏的大名,斥道:“楚予宁,不许哭。”
小坏坏得到了来自亲爹的威胁,瞬间将嘴巴闭了起来,脖子一缩,小手手遮住自己的眼睛,委屈兮兮......
沈长歌给了楚玦一个赞许的目光,道:“还是你厉害。”
这时候,路河走来,似乎要与楚玦禀报什么事情。
楚玦便将怀里的小乖乖一同交给沈长歌了。
沈长歌看着路河神色匆匆,估计是件大事,便对楚玦道:“你先去吧,早点回来就行。”
楚玦随路河离去之后不久,秋月就上门拜访了。
......
沈长歌很欢迎秋月的来访,“你今日怎么有空过来了?”
秋月道:“我家大人近日诸事繁忙,我有些无聊,便想着到小姐这里走动走动。”
虽然秋月已经是三品大官的夫人了,但她还是称呼沈长歌为小姐。
沈长歌将两个孩子都放在摇篮里,她可没那么多精力时时刻刻抱着,“前段时间的那些事,你都听说了?”
她指的是“真假叶玖”一事。
秋月没有否认:“我都听说了。”
秋月很久之前就怀疑沈长歌不是叶玖了,毕竟她是从小陪着叶玖长大的人,对叶玖再熟悉不过了。
沈长歌和叶玖除了脸之外,差别太大,但秋月不相信叶玖是被沈长歌所害的。
秋月缓步走过来,站在小乖乖和小坏坏面前,俯身看着他们,道:“小姐就是小姐。”
沈长歌和秋月都是聪明人,单单这一句话,沈长歌就明白了秋月的意思。
在秋月心中,沈长歌还是那个值得信任和依靠的小姐。
秋月弯腰笑道:“小小姐和小少爷真可爱,眉眼都像你。”
沈长歌:“他们都说孩子像王爷,不像我,倒是你第一个这样说。”
秋月问道:“我可以抱抱他们吗?”
沈长歌:“当然可以。”
她巴不得有人帮自己哄孩子呢!
秋月随手抱起了小乖乖,谁让小乖乖天生爱笑,无论是见了谁,都是一脸乐呵呵的表情,很是讨人喜欢。
“小小姐的眼睛真好看,长大了肯定是倾国倾城的美人儿。”
小乖乖似乎听得懂秋月在夸自己,便对着秋月的侧脸,就是一个香吻。
沈长歌无奈笑道:“这孩子天生自来熟。”
若小乖乖是个男孩,长大了肯定是个风流公子,可惜她是一个女孩子,不能去调戏小姑娘了。
至于小坏坏,生下来就高冷傲娇得很,除了对沈长歌笑过几次,不曾对任何人笑过,时不时还发脾气,动不动就哭鼻子。
沈长歌心想,小坏坏长大了,肯定没有女孩子喜欢他。
小坏坏呆呆地望着沈长歌,他也想被抱抱,可天性高冷的他,怎么能主动求抱抱呢?便自顾自地开始吮吸自己的小手指,以求吸引娘亲的注意力。
沈长歌果然发现了小坏坏这个动作,她将他从摇篮里拎出来,“楚予宁,不许吃手指!”
小坏坏诡计得逞,看来娘亲还是在乎自己的。
然而,沈长歌很快又把小坏坏放下了,似乎嫌弃他太重了。
这边秋月和小乖乖玩得很开心。
沈长歌见秋月很有带孩子的天赋,就对她道:“这段时间,崔逢都在调查皇城女子和幼童失踪一案,的确是有些忙,你就多来我这里帮我带孩子,如何?”
秋月求之不得,“我很喜欢小小姐,巴不得每天都来看她呢!”
小坏坏内心:我就不讨喜吗???本宝宝不开心了!
秋月说完之后,意识到还有小少爷,便往小坏坏这边看了看,见小坏坏板着脸不动不闹,她笑道:“小少爷的气质,还真是像极了王爷呢!”
沈长歌吐槽:“我也觉得他像极了他爹,要是长大了,哪个姑娘敢接近他?”
秋月想起来前不久的一件事,好像有个什么侍郎家的千金,在宴会上故意勾引楚玦,假装摔倒往他身上扑去,结果被打断了双腿,下场可惨了......
即便前车之鉴如此,还是有不少姑娘想靠近楚玦。
秋月:“怎么会没有姑娘喜欢小少爷呢?小姐怕是不知道,有些人就喜欢这样的类型。”
小坏坏听得这话,小眉毛扬了扬,甚是有几分得意。
沈长歌对秋月道:“你与崔逢成亲也有一段时日了,估计也快有自己的孩子了。”她又叹息一声,看了看自己两个孩子,“其实也没必要生那这意儿,我现在巴不得他们两个赶紧长大,省的我闹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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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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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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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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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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