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日,是秋月三朝回门的日子,她是从誉王府嫁出去的,誉王妃就是她的娘家,沈长歌就是她的娘家人。
马车在誉王府门口停下。
崔逢先下了马车,而后对车上的秋月伸出手,“夫人,已经到了。”
秋月将手搭在崔逢的手上,下了马车。
崔逢扶着秋月,往府里走,他担心她的伤势,“你脚伤还没好,我们走慢些。”
......
沈长歌特意起早了点,在大厅里等着秋月和崔逢。
看见他们二人进来的时候,沈长歌注意到,崔逢一直是半搀扶着秋月的。
沈长歌问起秋月:“你的腿是不是受伤了?”
秋月道:“不小心扭了一下,不是什么大事。”
沈长歌略有怪责地看向崔逢,“我才将秋月嫁给你三日时间,她就受伤了,崔大人是怎样照顾的呢?”
崔逢脸上有歉意:“的确是我的过失,没有照顾好秋月。”
沈长歌道:“罢了罢了,仅此一次,下次若是再让我看见秋月受伤了,我就把她带回这誉王府来。”
“我保证不会有下次了。”崔逢不会说漂亮话,显得木讷而笨拙,却更让秋月放心。
期间,秋月放心不下沈长歌,继续拉着春花说一大堆嘱托的话。
沈长歌注意到,崔逢不善言辞,但他一直在观察着秋月。
曾有个人对沈长歌说过,如果一个人的眼睛里永远都是你,那么他一定是深爱着你的。
沈长歌相信,崔逢会好好待秋月的。
尽管他们二人的开始,是沈长歌有意的一场计划。
当初,要不是崔逢软硬不吃、固执迂腐,沈长歌也不会想到使用美人计,让秋月故意去接近他。
如今看来,沈长歌无意中促成了一对眷侣,她对自己感到满意,内心收获了一丝丝的成就感。
用了午膳之后,崔逢带着秋月就离开了。
春花看见崔逢将秋月抱上马车,不由对沈长歌道:“小姐,崔大人对秋月真的很好。”
沈长歌道:“一时的好不算什么,一世的好才是难得。”
春花:“奴婢觉得,秋月嫁对了人。”
沈长歌望着远去的马车,“但愿如此。”
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沈长歌是真心希望秋月可以得到幸福。
......
楚玦下朝回来得晚了些,他看见房间里亮着灯,就知道沈长歌还在等他。
自从有孕之后,沈长歌就很容易犯困,等着等着就睡着了。
听到动静了,沈长歌悠悠转醒。
沈长歌觉得,自己越发像极了那些后宅妇人,“你今日为何回来得这么晚?”
但她一猜,就知道肯定发生了什么事情。
楚玦道:“西周来了书信,愿与楚国缔结两国之好。”
上一战后,楚国大伤元气,现在新帝即位,朝纲不稳,正是西周一举攻破楚国的良好时机,西周愿意在这个时候交好,沈长歌不得不怀疑南宫淳的用心了。
楚玦问:“你很疑惑?”
沈长歌:“不符合常理。”
楚玦颔首:“西周战胜之后,原可以举兵继续攻打楚国,毕竟他们的胜率较大,可南宫淳却愿意与楚国议和,其心可疑。”
沈长歌细细想了一番,“议和的条件是什么?”
西周的小皇帝南宫瑞应该有五岁了,但还是太小,实际上掌权的是南宫淳。
南宫淳是南宫瑞的生父,自然会帮着南宫瑞,治理西周。
可他为什么,愿意在此时与楚国议和呢?
楚玦将书信展开,摆在沈长歌面前,“一是签订休战协议,二是归还玉城,两国互通商道,允许贸易往来;三是联姻。”
“这第一条,十年内不可开战,对双方都是有益的,毕竟两边都是幼子登基。至于这第二条,玉城是南宫淳为了求凝心草,送给楚国的,如今还给他,有些舍不得。但是允许贸易往来,倒是利大于弊。”
沈长歌看到第三条,“联姻......”
楚玦道:“西周的意思是,他们嫁一个公主过来,我们嫁一个公主过去,以结楚周之好。”
沈长歌挑了挑眉,“互嫁公主?”
这主意会是南宫淳想出来的吗?
不过也在情理之中,双方互嫁公主,这休战协议才多了几分可信度。
楚玦解释:“西周小皇帝有一个姐姐,也就是南宫宛宁,今年正十五岁,西周的意思是,让南宫宛宁嫁给楚矜,当楚国的皇后。”
沈长歌当即就不同意了,“让矜儿娶了这西周公主?可矜儿才十二岁,这南宫宛宁已经十五岁了,比矜儿还大了三岁。”
虽然说女大三抱金砖,但是沈长歌还是不满意,她要为楚矜挑选一个最好的皇后。琇書網
楚玦:“你我都知道,楚矜刚刚即位,虽然我们在帮他,可到底还是有反抗的人,他娶一个西周公主,不但可以使楚周交好,还可以给他自己增加助力,利大于弊。”
沈长歌仔细思考,楚矜娶了那南宫宛宁,的确是有很多好处,可楚矜都没见过那个南宫宛宁,她就这么给他安排了一桩婚事,心里过意不去。
她问:“矜儿知道这事了吗?”
楚玦道:“我还没给告诉他,想着先和你商讨一下。”
沈长歌叹了声,帝王家的人总是有千百般无奈。
她退一万步讲,“就算同意了,可楚国哪有适龄的公主嫁过去?”
楚玦:“昭华。”
“你说昭华?昭华才两岁。而且她......”
沈长歌的话停住了,只有她知道,昭华并非先帝的亲公主,那是月妃和别的男人借种所生。
按照沈长歌原本的意思,是打算利用昭华的身世来刺激先帝,可先帝死都死了,昭华的身世也没什么利用的价值了。
之前,沈长歌也动过除掉昭华的心思,可那丫头命硬,怎么都死不了。
现在昭华养在太后王琅膝下,太后很喜欢昭华,沈长歌也就没动手了。
楚玦又道:“西周皇帝也才五岁而已,他与昭华的年龄倒也合适。”
沈长歌提出疑惑:“可年龄这么小,怎么联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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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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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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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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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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