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玦拱拱手,“臣告辞了。”
当所有人离去之后,房间里只剩楚皇和皇后二人。
皇后将药放在一边,她靠近楚皇。
手,抚过他眉心的皱纹。她长而尖锐的护甲,只需用一点点力气,就可以刺入他的皮肤。
他曾说,她是他最信任之人。
数十年的夫妻了,她即使离他咫尺之隔,也始终靠近不了他的心脏。
世人都道楚国皇后贤良淑德、端庄得体,是真正的母仪天下。
可这数十年来的母仪天下,未必不是一种残忍的刑罚。
她失去了自己最真实的喜怒哀乐,无论悲欢,都得保持皇后的体面。
床上那人,突然伸手抓住了皇后的的袖子,呓语道:“妙姝......”
皇后怔怔看着楚皇的动作,他心里念的永远都是妙姝,她的妹妹。
不过,皇后的脸上并没有伤感之色,反而她心里平静了许多,在这一刻,她做了一个决定。
楚皇做了一个噩梦,他从噩梦中惊醒,吓出了一身冷汗,待看到皇后在侧时,他松了一口气。
他反手握住皇后的手,“还好你在。”
皇后拍了拍楚皇的背,问道:“皇上怎么了?”
楚皇气喘吁吁,“朕做噩梦了。”
“没事了,只是噩梦罢了,,臣妾服侍皇上用药吧。”皇后伸手端过药碗,她轻轻吹着气,喂向楚皇。
楚皇惊魂未定,“朕梦见所有的人都背弃了朕,所有的人都离朕而去了,那种感觉太真实了......太真实了......”
不知为何,楚皇最近经常做噩梦,并且每一次的感觉都太真实,让他分不清是梦境还是现实。
皇后道:“皇上不必忧心,那只是梦罢了。"
楚皇紧紧攥着皇后的手,"皇后,朕也梦见你了。“
皇后问:“皇上梦见臣妾什么了?”
楚皇眼神有些恐慌,他道:“朕梦见......你也离朕而去了。”
皇后眼睑稍垂下来,“臣妾不会离开皇上的。”
“真的吗?你永远都不会离开朕?”
在这一刻,楚皇突然有点像无助的孩子,神情里都流露着惶恐不安。
皇后道:“皇上放心吧,臣妾永远不会离开。”
楚皇收起了往日的防备,“幸好有你。”
他虽然是九五之尊、楚国的皇帝。
可这万人之上、高处寒凉,他太孤单了,他真的太孤单了......
皇后还是一贯的温情模样,“用了药之后,皇上放心睡一觉吧,臣妾就在这里,守着皇上。”
楚皇叹了一声,闭上眼睛,“只有在你身边,朕才能安心入睡了。”
就当楚皇入睡之后,没有人看见,皇后的眼神里闪过一丝狠厉。
......
苗疆境内。
漫夭伸了伸懒腰,她望着蓝天白云,将手放在嘴边,喊了一句:“我们终于到了。”
丽莎扯了扯漫夭的衣袖,道:“主子,我们还是低调些,免得被人发现。”
沈长歌也从睡梦中醒来,苗疆到了?她伸手掀开车帘,“公主,我们是已经到了苗疆吗?”xǐυmь.℃òm
漫夭直接丢了一身衣服进来,对沈长歌道:“你把这身衣服换上。”
沈长歌:“好。”
这身衣服是苗疆男子的装扮,沈长歌换上这衣服,也不至于太显眼了。
沈长歌换好衣服之后,随着漫夭和丽莎一同下了车。
漫夭盯着沈长歌的脸,有些发愣,“我总觉得少了什么......”
沈长歌看了看自己这身装扮,“少了什么?”
“我知道了。”漫夭拿出一片胡子,贴在了沈长歌的下巴上,“这样才像了。”
沈长歌观察着来往的苗疆男女。
女子大都是带着面纱,头发都是梳成很多个小辫子,搭在肩膀两侧,衣服的颜色鲜艳,腰上缠绕着一圈细小的铃铛,走起路来,铃铛随之发出声音。
至于男子,则粗犷很多,衣服朴实很多,以灰色为主,头发被纶巾盘起来,而且人人都留着胡子。
沈长歌问漫夭:“我们是要入宫吗?”
漫夭脸色有些不好,她点点头,“我母亲病了,我这个做女儿的,当然要服侍在她身旁。”
沈长歌:“那我们如何进宫呢?”
漫夭道:“大祭司给了我一块宫牌,有了这个宫牌,我们就可以入宫。”
沈长歌:“大祭司是何人?”
“大祭司就是大祭司,她可厉害了。”一提起大祭司,漫夭就眉飞色舞。
沈长歌问:“你似乎很喜欢这个大祭司?”
漫夭满脸骄傲,道:“我当然喜欢大祭司了,从小,我就是跟在大祭司身边学习的,她是我的老师,更是国之栋梁。她十七岁就成了大祭司,几十年来兢兢业业、为国为民,更是为了保护苗疆,一生未嫁,是我在世上最佩服的女子!”
看漫夭的神色,她是从心底崇拜大祭司,那些崇拜,没有半分掺假。
沈长歌问:“这次,苗疆国王生病的事情,也是大祭司告诉你的?”
漫夭:“是啊,大祭司对我可好了,以前她知道我在外面,还为我打掩护,这次不一样,是我母亲生病了,她告诉我,我必须要回去。”
沈长歌颔首,问道:“苗疆国王平日里的身体如何?”
漫夭道:“说来奇怪,我母亲平日里身体可强壮了,我从来没见她生病过,这次我才离开了几天,她就病了。”
听漫夭一说,这个大祭司很是得民心。
沈长歌隐隐嗅到了一股阴谋的味道,苗疆的大祭司相当于楚国的丞相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手握大权,不可小觑。
......
也不怪沈长歌多心,她素来不把人当好人看,尤其是当权者。
为何在漫夭离开苗疆的时候,苗疆国王就病了呢?
沈长歌问漫夭:“你以前也经常逃出皇宫吗?”
漫夭尴尬地咳了咳,道:“以前少不经事嘛,就从宫里出去,在集市上逛逛,但从来没离开过苗疆,只有这一次算是出了远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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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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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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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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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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