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之前,他一直将楚玦视作最好的接班人,可没想到因为一个女人,楚玦竟敢对他如此放肆!
看来,叶家那丫头是绝对不能留下了。
楚皇声音里多了几分威胁,喝道:“成大业者,怎能为一个女子惑乱心神?”
楚玦一脸满不在乎,反问道:“大业?什么狗屁大业,我要的,只有叶玖一个人。”
这一刻,楚皇眼神流露失望,他气势汹汹地站起来,一掌拍在桌子上,指着楚玦的鼻梁骂道:“混账东西!朕真是对你失望透顶!”
楚玦根本没把楚皇放在眼里,他随口而出一句:“失望就失望吧,但你若是敢伤她,穷我一生,也不会放过你。”
本以为楚皇会大动肝火,谁知他竟然大笑了几声,良久之后,他的语气缓了下来,说道:“你啊,和你娘真是一点也不像。”
楚玦眸光变了变,这还是他第一次从楚皇的口里,听到关于他生母的话语。
......
空气突然凝固起来,他们二人都陷入自己的沉思当中。
楚玦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生母,从有记忆开始,楚胥就告诉楚玦,要想见到娘亲,就必须按照他的吩咐行事。
于是,他被迫更名改姓,成为慕珩,成为西周慕王的养子。
其实从一开始,他就是楚玦啊,却必须顶着“慕珩”这个名字,流落敌国十余年。
不但如此,他本该是誉王府内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却不得不成为楚胥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剑。
他杀人如麻、手段狠毒,这一切都是拜他的亲生父亲所赐。
而他之所以心甘情愿做楚胥手中的剑,只不过是为了见娘亲一面罢了。
自始至终,他也不过只是一个需要母亲的可怜孩子罢了。
可事实的真相却是,楚玦的娘亲早就死了,死在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他至今都未能找到她的尸骨。
那一夜,楚玦血洗誉王府,找遍了所有的地方,却找不到关于他娘亲的半点蛛丝马迹。
楚玦纵然权倾天下,连永远见不到自己的生母,甚至,连她的尸骨,他都不知道被安在何处,
楚玦低声问道:“我娘......她是什么样的?”
楚皇的眸中流露几分怅惘,像是在追忆往昔,“你娘啊,她是这世间最温柔美好的女子,她从来不会用你这种语气,和朕说话。”ωωω.χΙυΜЬ.Cǒm
听到这,楚玦冷笑了几声,“皇上可真是痴情啊,几十年过去了,后宫佳丽无数,却还记得那早早死去的女子。”
楚玦话里讽刺的意思格外明显,楚皇不可能听不出来,只是,他却是叹了一声,道:“如果当年,她选择的人是朕,今日一切就都会不同了。”
楚玦对楚皇的话没有半分感慨,反而冷嘲了一句:“那是皇上没本事保护自己心爱的人。”
楚皇反问道:“所以你认为自己有本事保护叶玖吗?”
“只要我还活着,就不会让她死。”
楚玦的声音铿锵有力,带着少年独有的血气方刚,却是成熟男子的承诺。
楚皇讥笑道:“楚玦啊,你还是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只要朕一声令下,你救不了她。”
在楚皇眼里,楚玦还太嫩了些。
谁知下一秒,楚玦衣袖中而出一把寒光匕首,正横在楚皇的脖颈处,道:“你可以试试,是我的刀快,还是你的命令快。”
楚皇感觉到了楚玦身上的杀气,他丝毫不怀疑,如果他动了叶家丫头,楚玦会立即将匕首刺进他的心脏。
“看来,朕是养了一头狼在身边。”
楚玦斜着目光,慢悠悠地打量着楚皇的表情,道:“其实,我与皇上本可以和睦相处下去的,当然前提是,任何人都不可动叶玖一根汗毛。”
楚皇无视脖颈处的短刃,他若是害怕这点威胁,就坐不到如今这个位置了,他反问:“哪怕你要为之失去一切,也无所谓吗?”
“她就是我的一切。“楚玦没有丝毫犹豫,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官靴,道:”如果说皇上指的是这个王爷身份,我可以随时舍弃。”
楚皇伸手,淡淡推开楚玦手中的匕首,“天真,你舍弃的何止是一个王爷身份呢?”
“那又如何?我不在乎。”
楚皇起身,往御书房外走出去,他的声音被风声吹散,道:“那么朕就更要看看,这个叶玖是何方神圣,竟然可以让你为之舍弃一切。”
楚玦跟了上去。
楚皇知道楚玦那些心思,便丢了句:“你若真想保护她,就不该表现得如此在乎,终究还是太年轻了啊。”
楚玦一时有些哑口无言,其实这句话说得没错,越是想要保护的人,就越不能表现得太在乎,不然会给她引来许多危险。
他这辈子,已经注定了张扬行事,人前人后,不知多少人想取他性命。
他不能够把这份危险带给沈长歌。
可是,楚玦同样知道,沈长歌不是那般柔弱愚蠢之人,她是这世上唯一有资格与他并驾齐驱之人,她不是需要被保护在温室里的玫瑰,而是笑立风雪之中绽放的红梅。
无论风雨,他都不会放开她的手,只会选择一路同行。
“皇上或许不知道,叶玖她和我娘也是完全不同的人,她聪慧坚韧,是翱翔九天的飞鹰,即使没有任何人的庇护,她也可以直上云霄。”楚玦提及沈长歌来,眼睛里都是星光。
真正爱一个人,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想起她,便是满眼的骄傲。
沈长歌,就是楚玦的骄傲,更是他的命。
楚皇仿佛从楚玦眼中,看到了当年的自己。
如果当年,他也可以再坚定勇敢一些,是不是就不会失去她了。
楚皇道:“能被你看中的人,自然是非比寻常的,但这次,朕想和你打个赌。”
“什么赌?”
“就赌叶玖能不能为自己洗脱罪名。”
楚玦言语笃定,“当然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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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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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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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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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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