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长歌将门关上,松下一口气,差一点点,她可能就要死在三公子的手里了。“算是平安吧。”
殷超拉住沈长歌的手,颤颤巍巍道:“沈长歌,我们赶紧想个办法逃走吧,我一刻都待不下去了。”
沈长歌:“怎么了?”
“我今天打听到了一个消息,五天前,三公子的贴身婢女死了,你知道她是怎样死的吗?”殷超的眼神流露惊恐,压低声音,继续道:“她只是不小心打翻了一个茶杯,就活生生被乱棍打死,然后做成花肥,洒在府邸的园子里面。”
沈长歌听后,并没有什么反应,就在刚才不久,她亲眼目睹三公子杀了数人,此人的武功高深莫测、而且阴险毒辣,并非名门正派出身。
“走自然是要走的。只是若一次不成,后果只会是死无葬身之地,这件事需要好好筹划一下。”
殷超的眼珠子一转,“我今天在府里走了一圈,发现后门处守备并非很严密,那里有一条河,从府里流向府外,只要我们避开后门处那两个守卫,顺着河流游下去,是可以离开这里的。”
沈长歌微微蹙眉,她十八般武艺样样都会,只是不识水性。
而殷超不同,她自幼生长在水患频繁的地方,自然是擅长游泳的。
沈长歌问了句:“你有把握逃走?”
殷超心里是没有底气的,她们周围都是守卫,根本无法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从河里游走。这样一想,她有些泄气。“可我们不能等在这里,逃还有一线生机,留在这里,迟早会死的。”
沈长歌凑在殷超耳边,道:“我有个办法,或许能够逃走。”
殷超:“什么方法?”
“过几天,三公子会出一趟远门,只要他离开了府邸,这府上的守卫自然会松懈一些,我们不过是两个小丫鬟,谁会成天看守我们?到了那时候,我们还怕找不到时机离开吗?”
“你怎么确定他会出远门?”
沈长歌眸色一暗,三公子绝对是睚眦必报的人,有人派杀手过来,他怕是早已经有预感。
之前,江湖中并没有三公子会武功的传言,是以,他的仇家才会掉以轻心。
不出意外的话,三公子将会亲自登门拜访他的仇家。
......
沈长歌的预料没错,然而她少算了一点,三公子出远门的时候,顺道带上了她。
因为这件事情,沈长歌郁闷了许久。
三公子不喜见生人,就雇了一辆马车,他和沈长歌坐在马车里,车夫在外驾车。
沈长歌静静地坐着,时不时地看了看马车外面的景象,她要根据景象去揣测三公子去的地方。
三公子道:“阿丑,你似乎并不开心?”
沈长歌:“奴婢只是气色不好,并非不悦。”
三公子笑了笑,“你还是唯一一个能够单独和我出行的婢女,单就这点,你就应该开心。”
沈长歌如何笑得出来?她本来和殷超制定了一个出逃计划,硬生生被三公子打乱了。
为了不让三公子起疑心,沈长歌假装喜悦的样子。她现在想知道三公子的目的地是哪,换句话说,她想知道三公子的仇家是谁?
三公子似乎很容易就能看穿沈长歌的心思,他故意问了句:“阿丑,你猜我这是去哪里?“
沈长歌道:“奴婢猜不出。”
三公子毫不避讳,直接说了四个字:“天剑山庄。”
天剑山庄可是江湖第一大剑庄,三公子此行是想单独找天剑山庄的麻烦?
沈长歌不禁对三公子有些刮目相看了,此人算得上是一个深藏不露的高手。“那公子是去......”
等她注意的时候,话已经问出口了。
这次,三公子并无斥责,他挑了挑眉头,几分风流尽转,“自然是去找老熟人叙旧。”m.χIùmЬ.CǒM
“叙旧”这个词,三公子刻意拖长了几秒,听他的语气,并不友善。
沈长歌问:”公子与天剑山庄很是熟悉吗?“
三公子含笑道:“冷邺那个老头子,我已经许多年没有见了,这次,我倒是要看看他的功夫有没有长进。”
江湖中有句话:剑者,其莫过冷邺。意思是说冷邺的箭术在江湖上是排名第一的人。
而且冷邺在江湖中威望甚高,三公子最多不过二十岁,二十岁的年纪,正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时候。
三公子能够大言不惭说出这些话,是不把冷邺放在眼里,更是不把天剑山庄放在眼里。难不成他的武功还能超越冷邺不成?
......
马车在天剑山庄门口停下。
沈长歌跟着三公子走了进去。
三公子手里轻摇着折扇,对看门的剑客道:“去告诉冷邺一声,就说凌三来了。”
其实,三公子并不是他的真实名字,他随母姓凌。
因他在家中排行老三,世人习惯性地称他为“三公子”罢了,而他自己也不喜欢以真名行走江湖。
过了一会儿,有人领着三公子和沈长歌往山庄里面走去。
......
冷邺听到三公子来了,忽然松了一口气。五年前,三公子就放下话来,说有朝一日定可击败他。
一晃眼的时间,五年过去了,三公子如约而至。
看着面前这个二十岁的少年,冷邺心生一口凉气。
五年时光,三公子的长相越发“惊艳”,明明是妖孽似的相貌,却没有半点女子的阴柔,他就像是生长在寒潭里的幽莲,所到之处,冷意袭人,却令人不得不给予他所有的关注。
沈长歌身为婢女,当然要时刻跟在三公子的身侧。
这时候的她,并没有感到有一束目光落在身上。
三公子的脸色骄傲,语气自带傲然,问:“五年了,老头,你准备好了吗?”
冷邺身后的一众弟子见三公子的态度,他们按捺不住,纷纷拔剑指向三公子。
倒是冷邺自己挥了挥衣袍,示意门下弟子不准插手。这是他和三公子的私人恩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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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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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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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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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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