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盛世江山嫡女谋沈长歌慕珩>第174章 蓝瞳
  沈长歌不明白三公子为何只留下她一个人。

  三公子的心思一向怪异,旁人是猜不出来的。

  既来之则安之,沈长歌也并不慌张,她只是静静地立于三公子面前,稍微垂着头。

  三公子的目光有意无意落在沈长歌身上,他总觉得此人不像看起来那么简单。

  良久良久,他才道:“你还愣着作何?快服侍我穿衣。”

  沈长歌答:“是。”

  她走过去,拿起一旁的衣服,递到三公子面前。

  三公子只是伸出手。

  意思就是:沈长歌要亲自给他穿衣系带。

  三公子的眼神似笑非笑,仔细看,还有几分捉弄。

  沈长歌伸手解开三公子的衣带,她慢慢褪下他宽大的睡袍。

  睡袍如水一泄满地,露出三公子白皙纤瘦的身子。

  沈长歌的手指无意间触及三公子的皮骨,她略有惊异。

  为何他看上去并无病态,身体却如此瘦弱?

  沈长歌将心里的疑惑藏起来,她将干净的衣服给他穿上。

  这时,三公子站起来,他的个子比沈长歌高上许多。

  沈长歌只能踮着脚尖,去整理三公子的衣领处。

  就在沈长歌踮脚的时候,三公子突然俯身下来。

  他的鼻尖距离她的额头只有毫厘之距。

  远远看去,这个姿势暧昧风流。

  沈长歌的目光没有丝毫变化,她似乎根本就感觉不到三公子的存在,只顾着给他穿好衣服。至于他在干什么,他想干什么,那都是不怀好意。

  她道:“公子,好了。”

  三公子唇角扯了扯,他走到梳妆镜前坐下,道:“阿丑,给我梳头发。”

  沈长歌心里嘀咕了几句:一个男子的房间里还摆着梳妆镜,如此注重仪表,啧啧啧……

  默默地鄙夷了几下。

  沈长歌走到三公子身后,她拿起桌子上的桃木梳,慢慢地梳起他的头发。

  三公子的头发长且黝黑,并且异常柔顺,闪烁着光泽,比许多女子的头发还要好。

  沈长歌一直都很小心翼翼,生怕弄断他的头发。

  就在她梳起他左边头发时,头发原本掩盖的那左半张脸露出来了。

  这半张脸与另外半张脸并无多大不同,是一样的妖孽魅惑。

  只是……他的左眼眼瞳是蓝色的,如同宝石一般,闪烁着神秘的幽光。

  世有传言,身有蓝瞳者是为妖孽灾星,祸人祸己,世人唯恐避之不及。

  三公子……他竟然有着这样一只蓝色的眼睛,难怪他平日里总用头发遮着。

  说明他心里是在意蓝瞳的。

  既然他在意这件事,为何要故意让沈长歌看见呢?

  知道太多秘密的人,更容易死得快。

  沈长歌不禁在想,难道三公子是动了杀机,故意找个理由?

  可三公子想杀谁,至于还去故意找个理由吗?

  短短一瞬,沈长歌在脑子里想了许多,尽管内心波澜起伏,面容依旧不动分毫。

  她维持着自己的动作,继续梳理着三公子的头发。

  三公子从铜镜里看着沈长歌,他垂眸,道:“你看见了?”

  沈长歌故作不知,轻声反问:“公子,你在说什么?”

  他刚才在想,只要她露出一丝一毫的惊恐,他就会杀了她。

  奇怪的是,这个女人却淡定异常,像是没有看见一般,不,她看见了,只是在故意伪装罢了。

  三公子盯着镜子里的蓝瞳,他的脸上自然而然浮现笑意:阿丑,是一个有心机的女人。

  有心机的女人……这句话算是一个高度评价了。

  三公子对沈长歌道:“你实在手拙,梳个头发都不会。”

  沈长歌无言反驳,她的确是不会梳头发。

  前世,她常年在军中,头发都是随意一束。这一世,她成为太傅府的小姐,赵嬷嬷每天都会给她梳一个美丽的发髻。

  这一刻,沈长歌想起了慕珩,他梳头发的手法也不错。

  三公子又说了句,“笨手笨脚的。”

  沈长歌放下梳子,道:“奴婢的确笨手笨脚。”

  “呵……”三公子突然盯住沈长歌的脸,她若是笨,天底下就没几个聪明了的。从眼神就可以看出来,她城府极深。

  三公子的目光如同蝇蚁,令沈长歌脸上发痒,她总觉得他似乎能看透她的心思。

  第一眼看见三公子,沈长歌就认为他是一个可怕的人,现在,她依然如此认为。

  三公子幽幽说道:“去院子外面站着,太阳没下山,不许回去。”

  这是在故意刁难她?沈长歌道:“奴婢知道了。”

  她推开门,站在院子里。

  三公子拿起自己的折扇,从沈长歌身边走过。

  沈长歌猜测,三公子估计是要出门了。

  三公子丢了句,“我回来的时候,若你不在。后果,你该知道的。”

  沈长歌低头,“是。”

  ……

  太阳当空,正是最毒辣的时候。

  沈长歌伸手放在额前,暗骂道:三公子真是个古怪的人,这么大太阳,让她在这里站一天,不死也会脱层皮。

  她可不是这么愚蠢的人!

  沈长歌环顾四周,她看到左后方一片假山。

  她就走了过去。

  感觉假山里宛若冰窖,瞬间一阵冰凉,甚至令人打了个寒颤。

  沈长歌瞬间觉察出不对,这里面的气温太过离奇。

  眼下已是夏日,就算假山里面的石块特殊,也不可能如此冰冷。

  沈长歌刚想踏进去,忽然想到三公子临走前的那个眼神,她又将脚收了回来。Χiυmъ.cοΜ

  三公子令她罚站,说不定就是一个试探……

  沈长歌的眼睛仔细扫过每一个角落,这寻常景观暗藏无数机关,她不能冒险。

  这个府邸,不是那么容易离开的。

  若是还想找到三公子和南宫奕交易的证据,简直难比登天。

  沈长歌心想,看来她需要先接近三公子,慢慢地打消他的戒心,然后夺得他的信任。

  从哪个地方下手呢?

  蓝瞳么?……

  沈长歌收回心思,她站在一块阴影处,埋头苦思,

  失踪了几天,也不知小五能不能找到这?沈长歌也没想到自己阴差阳错会到了这里,前路凶险莫测。

  不过,她相信每一步都是天意最好的安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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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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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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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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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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