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的表情很惊慌,一脸担忧,命令道:“快救人!”
这个男子正是二皇子南宫淳。
南宫奕也看见了南宫淳,他的表情愣了愣,再看向沈长歌,只见她也是一脸震惊。
南宫淳抬眼,他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南宫奕。
在这种境地相遇,二人不禁尴尬。
南宫淳是嫡长子,将来很有可能是储君,眼下皇后正拉拢朝臣向皇帝提议,立他为储君。
可在这个关键时刻,南宫淳被人撞破与醉春风的女子厮混,而且撞破他的人还是南宫奕。
皇室之中多猜疑。
南宫淳不禁想起母后说的话,她说南宫奕也是储君的一大竞争者。
南宫奕甚是尴尬,他也没想到画舫里的男子是南宫淳,心道不好,这下子南宫淳怕是要对他心存芥蒂了。
沈长歌暗笑,这就是她的目的,让南宫淳和南宫奕之间的关系产生隔阂,慢慢决裂。
前世,她就知道二皇子南宫淳痴恋一风尘女子,名云兮,今日,她才答应了南宫奕的相邀,故意引他靠近这艘画舫,撞破南宫淳的丑事。
这时候,落水的女子被救上来了,只是受了风寒,幸好无性命之忧。
南宫淳恐怕也是真爱这个女子,竟然不顾南宫奕的目光,脱下外衣盖在女子的身上,抱着她在怀里。
云兮却是推开南宫淳。
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扶着落水女子,道:“云兮,你这是何苦呢?”
云兮面色惨白,头发还在滴着水,然她的目光尤其坚韧,气息虚弱,道:“春娘,没有人可以逼我…...”
南宫淳见状也是无奈,道:“好好好,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会如此了,云兮,你这次真是吓到我了。”他刚才不过是一时情迷才失了分寸,没想到她竟直接跳入了湖中。
春娘扶着云兮进入了画舫,她当然知道,云兮是个倔强的女子,谁能勉强得了呢?
南宫淳意味深长地看了南宫奕一眼,似乎有些欲盖弥彰的气愤,随后甩袖进去了。
南宫奕这时候差不多也明白了,想必南宫淳是强迫了这个云兮姑娘,云兮抵死不从跳入湖中。
啧啧啧……他这算是抓住了南宫淳的把柄吗?只是现在他还不能与南宫淳闹僵,该如何处理这件事呢?
船舱里,秦月讥讽一句:“原来那个尊贵的客人是二皇子啊。”她就是看不惯这些男人整天混迹在风月场所。
南宫奕收回目光,也退回到船舱中,他看着沈长歌的脸,心里怀疑此事是不是与她有关。
然而沈长歌只是一脸迷糊,道:“原来二皇子也喜欢那个姑娘的歌声啊,这样我们就不要打扰他们了。”
南宫奕眸光变得幽深,这个女人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看来他需要找机会好好试探一番。
“时辰不早了,殿下送我们上岸吧。”秦月不喜欢待在这里,她更不喜欢沈长歌待在这里,因她认为南宫奕不是个正经男人,可不能让沈长歌深陷迷途。
于是,南宫奕命船靠岸。
下了船后,南宫奕故作风度:“快入夜了,我怕路上不安全,就由我送二位小姐回府吧。”Χiυmъ.cοΜ
南宫奕就是这样一个人,他若是想达到一个目的,便会将自己伪装成一个完美的翩翩公子,谦和儒雅是他最好的皮。
若换了寻常女子,定是会对他着迷。
可沈长歌不是,秦月也不是。
秦月拒绝道:“不必了,我会保护沈小姐的。”
南宫奕面露难色,“这……”
秦月直言道:“难道殿下认为我没有这个能力?”
南宫奕只好道:“当然不是。”
“那我们告辞了。”说罢,秦月拉着沈长歌就走了。
南宫奕心里有了怒意,但他没有表现出来半点,善于伪装是他最大的特色。
回家的路上,沈长歌一直心不在焉,她在想着云兮姑娘,那是怎样的一个女子,竟然能让南宫淳百般讨好?
在沈长歌的记忆当中,南宫淳不是一个贪恋美色的男子,相反,他的心里装的是江山天下和皇图霸业,在这个方面,他的野心绝对不输给南宫奕。
这样的一个男子,会对一个风尘女子真的动情吗?
说不定,云兮会是很好的一把刀。
秦月以为沈长歌在想南宫奕,便道:“这天下的好男儿那么多,何必单恋一个?”
其实,南宫奕的确算得上丰神俊朗,是挺招女孩子喜欢的,沈长歌喜欢他也不稀奇。
只是秦月心里认定南宫奕不是好人,她不能让自己的好朋友陷入苦海。
沈长歌只是暗暗给了个白眼。
秦月没眼色道:“长歌,要不我给你介绍这天底下最俊的男子吧!他绝对比南宫奕好看一百倍!”
沈长歌受不了秦月在耳边叽叽喳喳了,鬼使神差问了句:“哦?天底下最俊的男子,是谁?”
秦月扬起下颚,笑道:“昌平王世子慕珩!”
慕珩?沈长歌在脑海里回忆,那日在昌平王府里匆匆一瞥的那个?对她都没正眼看过的高傲世子?
因此,沈长歌对慕珩的印象并不好,呆呆地说了个:“哦。”
秦月调侃道:“看你的表情,你似乎见过他?”
沈长歌敲了敲秦月的脑袋,叹息道:“你少做媒婆了!”
秦月脸色认真:“不管怎样,你不能喜欢南宫奕,他不是个简单人。”
沈长歌头疼,反问:“我何时说过自己喜欢他了?”说起这事着实烦人,她与南宫奕真是前世今生都注定牵扯,注定是不死不休的下场。这一世,她会让他生不如死。
“那就好那就好!”秦月摸摸脑袋有些尴尬,她扭头看见一家酒馆,酒香钻进她的鼻子里,勾得她心痒痒的,忍不住了,“长歌,要不我们进去喝酒吧?”
“喝酒?”沈长歌知道秦月嗜酒如命,有些后悔为何要经过这里。
沈长歌还在犹豫着,就被秦月给拉进酒楼了。
秦月一进去,便爽朗道:“小二,来两坛十里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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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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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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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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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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