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岁那年,小学毕业了,原身回到家,听见她妈跟她现任老公在抱怨,我就提了一句不让孟溪去读书,隔壁那老娘们就开始叨叨叨,说什么现在施行九年义务制教育,小孩必须要读到初中毕业,说没有人会招童工的,她以为她是谁啊?管这么宽。她妈看到了原身,翻了个大白眼,然后骂骂咧咧,让她去煮饭。
后来越来越过分。
总之任何抱怨,难受,压抑,单晓红就一句话,“你这么金贵吗?”。
考不好,孟溪哭,单晓红挖苦,“自己笨,哭给谁看,你这么金贵吗?”
孟溪生病了,单晓红还让孟溪干活,“生病了就不能干活了,你这么金贵吗?你以为你是公主吗?你就是做丫头的命。”
孟溪被打了,单晓红翻白眼,“连伤口都没留下,你哭什么?你这么金贵吗?”
失眠,你这么金贵吗?
头疼,你这么金贵吗?
要离婚,你就不能忍一忍吗?成年人的世界,谁容易呢!你就这么金贵吗?一点委屈都吃不得。
一句你这么金贵吗说了二十多年,原身一直认为,她的负面情绪都是错误的,她没有资格难过,因为她不配。
她妈对女儿没有根本的尊重。常常把原身骂得狗血淋头,无地自容到失声痛哭。
所以原身长大了以后仍然不能释怀,她的身不由己,她的无能为力。
父母对子女情绪的否定,原生家庭的痛,真的很可怕。
总之,“就这样结束吧”的念头常年在脑海里盘旋,但原身还是一次次撑过低谷,直到彻底绝望。
这个世界上爱是藏不住的,原身感受到了爱吗?没有。
别的孩子的世界什么样子吗?许多家长看自己的孩子,就像看完美的艺术品一样。原身她妈看女儿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垃圾,一个累赘,一个拖油瓶,一个可以随意打骂支配的奴仆。
有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有的用一生都没办法治愈童年的隐痛。
孟溪快步去卫生间洗了把脸,冰凉的水流扑打在脸上,让她彻底冷静了过来。
原身的长相和亲妈并不相似,18岁的年纪,没有化妆也白嫩漂亮的巴掌脸,两道弯眉下,则是一双微微泛着红的、湿漉漉的桃花眼,蹙眉合目,脸色苍白,有种病弱之态。哪怕是自认见过不少美人孟溪也不禁感叹这脸长得好。
单晓红继续叨叨叨。
“我能生下你就是天恩了。”
“我生了你就是你的恩人”这种荒唐的言语背后的逻辑很简单。
因为是自己给了孩子生命,无论以后做什么事清,孩子都该对她千恩万谢,感激涕零。可她永远都想不到,她给子女带来的痛苦有多深。
“女孩子嘛,最重要的是要顾家。读再多的书,将来还不是要嫁人!”
“家里又不是很富有,差不多会认字就行了。”
原身的命运被“女儿都是赔钱货”的愚昧思想扼住了咽喉,她明明那么努力地想要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可是却无能为力。
涉及到家产,女人迟早要嫁出去会变成别人家的人,你要钱就是拜金不要脸,到了吸血的时候,都是一家人,你应该帮帮忙,不帮忙你就是自私不要脸。
这逻辑,0分都嫌多。
如果不是长得好看,在厂里打了几年的工,再嫁为人妻。这也是某些重男轻女穷人家庭女孩子的共同命运。
原身接触的这个群体中,很少有通过打工攒下钱,让自己有能力去进修或者学一门手艺,进而去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自己的人生的。
基本上是为了家庭付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
家里未必没有钱,只是觉得没必要而已。
就好比原身,她出生的时候,亲妈决定了要从孟招娣,孟盼娣,当中选一个作为她的名字,但被她亲爸拦住了。
改嫁了以后对她的爱实在有限。
看她现在住的屋子就知道了。
她只能住储物间,没有窗户,终日晒不到太阳,潮湿阴冷,光线昏暗。她不能住好屋子,是家里没有多余的房间吗?不是!
家里有一个光线很好的客房,只是宁愿空着也不给原身住。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这是在划分等级!这是告诉她,人和人之间是有区别的,让她知道她的本分,她是一个女孩子,就算对这个家有再大的贡献,也别想爬到男人头上长辈头上当主子!
在这样的家庭里,无论你多努力,如果人格没有独立,就会开始自觉地,不自觉的,被驱使着推搡着,迷迷糊糊地一退再退,最后变成下一个樊胜美。
这家人脸上写了败类这两个字。
这家人吃原身的经历,完全可以写成一本书。
盛夏的傍晚,微风带来了一丝凉爽,驱散了白日里的热气。
正是合家围着餐桌,一起用饭的时间。
孟溪去盛饭,电饭锅里的饭,只够填碗底的。
“米加得少了,你就将就着吃。女孩子要苗条一点才好看,吃多了,长肉了就不好看了。”
言下之意就是长胖了卖不出价。
饭桌上气氛热闹,有筷子碰到碗碟边沿吧唧嘴喝说话的声音。
孟溪去夹鸡腿。
她妈一筷子打了下来,然后给儿子夹了个鸡腿,给她老公夹了个鸡腿。
“今天鸡腿买的少,这是给你弟的,梁子,你快吃。老公你也吃。”
她妈给自己夹了个鸡腿,看着盘里的剩下的几个鸡腿,对孟溪不咸不淡地说:“你生病了,要少吃肉。”
“你吃白菜,白菜维生素多,纤维素多,吃了对身体好。”
孟溪心里的白眼儿差点翻上天。
一家四口,一锅饭,儿子老公老婆拿大碗乘,女儿连碗底都填不满。
十来个鸡腿,儿子四个,老公四个,老婆两个,女儿一个都没有。
米饭故意煮很少,不让吃鸡腿,是家里没米下锅吗?是家里没钱多买一个鸡腿吗?不是!是原身做了罪大恶极的事情吗?也不是!
她是垃圾桶里捡来的?还是不如一只狗?孟溪对狗没有任何偏见,只是纯粹就事论事,毕竟狗还能啃骨头,喝到肉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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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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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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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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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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