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之女主不吃苦>第104章 骗婚14
  [大环境差了,一个女人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会幸福,那她的母亲呢?她的女儿呢?她的孙女呢?她的朋友呢?除非是那种看着母亲哭,看着女儿掉眼泪,看着孙女欲哭无泪,看着朋友哭还能哈哈大笑的货。哦,对了,即便她心肠坏,也不一定会幸福。她得保证她年老色衰以后,相公不抛弃她,她得保证她的子孙后代有出息,不是败家子。]

  [卫桐仇女有一部分原因是时代所限。你呢?你看过过去,看得见现在,也看得见未来,你的思想还是这么的垃圾,你是纯粹的坏。]

  【宿主不要把我想得太坏,作为系统,我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将宿主引领到正道上,我们是一体的,宿主不要再冥顽不灵了。】

  [我就是这样的人,从不背弃自己的信念。就好比这个世界,太子比魏王好,太子登基才是正道。什么是正道,你说了不算,百姓说了算。]

  说完孟溪只觉得一阵困意来袭,闭上眼睛的最后一刻,她看见的是枝头刚冒出来的绿芽。

  她知道春天来了。

  太子是民心所向,皇帝去世,太子必定登基。

  魏王集结了大批部下,意图殊死一拼,不过他的那点势力不足为惧。

  其实大多数人都是有脑子的,他们不觉得魏王的行为能有什么效果。

  太子的本事是一等一,哪里那么容易受制于人?

  更别说那百万精兵,还有皇城里的禁卫军都是太子的手下!

  魏王输得一踏糊涂,因为他得到的情报全是错的……基本上只要是这几个月来探得的情报就全部都不对!

  卫桐特别想看到魏王遭到报应,也想他死去。可惜的是永远没机会亲眼看到那一幕。

  她带着遗憾离去。

  魏王失去了爵位,变成了普通人,除了不愁吃穿,别的什么都没有,他不论去哪里都有人跟着他。

  他这辈子都过不上好日子了,他的追随者没了,他高高在上的地位没有了,他连自由都失去了。可他又无法忘怀自己的野心。

  民间有传言,魏王变成了太监。

  那魏王自打夺位失败变得有些奇奇怪怪,就算笑也总是透着股子阴冷,说话时更是声音凉凉的。

  伺候魏王的下人口述,他偶然碰到了魏王的手腕上,不由一凝,只觉得他皮肤雪白极其光滑柔软,仿佛有一层黏性一般地吸手,让他几乎舍不得拿开手。

  “拉下去打十个大板。”魏王嗓音尖利,一双细缝眼阴沉地扫过还僵立的下人。据那人描述魏王尖细的声音像一只被踩到尾巴的公鸡。一张俊脸凑近自己,空气中仿佛还回荡着魏王那阴森沙哑的声音,久久不散。

  板子没吃上,不过魏王这是待不下去了。那下人觉得魏王变成了太监。

  魏王阴狠的声音令人想到毒蛇。

  有人说自己看过魏王,是身材纤长的男人,大概身高七尺五的样子,这样的身高绝对不会把他误认为是女子。可令他吃惊的是,魏王面白无须,脸上仿佛涂着一层厚厚的美白粉底,当真是白得不像是男人。

  曾经的魏王身材高大,脸上充满了英气,一双眉毛又粗又黑,眼睛炯炯有神。现在的他,已经大变样。

  只有宫里的太监,才会生成这副模样,面白无须,喉结几乎成了摆设,说话细声细气的。

  这魏王可是真的成了太监?民间有诸多猜测,但谁也下不了定论。

  这题九娘能回答。

  九娘相貌极其美丽,皮肤白皙,身材纤细高挑,长得很是好看。

  她曾经是一个杀猪匠的妻子,后来杀猪匠死了,她就被她的小叔叔大伯子赶了出去。

  几年前她在皇城晃悠了好几日,终于找到了活。

  她看到了魏王,天气明明不冷,他却穿得非常多,除了穿得怪异,他长得也很独特,九娘还没见过比他更白的男人,他那脸比她还白。

  她生来命贱,觉得能得到魏王的青睐,衣食无忧,还有人伺候,已经是她命最好的时候。

  但魏王是个阉人不说,还是个性格古怪的怪人。

  他打人,最喜欢看人惨叫,最喜欢看人被打得遍体鳞伤。

  他是被关起来的饿狼,被拔去了尖利的牙齿,可他还有锋利的爪子。

  那地方太可怕了,幸亏她逃出来了。

  九娘心里极为厌恶魏王。

  她在心里咒骂魏王,希望他就在那犄角旮旯里一直烂着。

  她比旁人知道的多一些。

  魏王之所以这样,大概和安容郡主脱不了干系。

  那安容郡主可真是厉害。

  她爹爹只有她一个女儿,她也只生了一个娇娇女。

  从前的女子不能继承家业,现在变了。

  父母已亡,女未嫁,儿女分产,女合得男之半。

  户绝者,所有店宅、畜产、资财,营葬功德之外,有出嫁女,三分给与一分,其余并入官。

  九娘嫁了人,只生了个闺女,婆婆不高兴,但相公难得还算体谅她,这也算是一种安慰。

  就算她生不了儿子,家里的东西,也不至于便宜了外人。

  “娘亲,今儿个戏班子要唱宋小姐记,就是被安容郡主夸了的那出戏。娘亲那宋小姐没有孩子没有相公可会晚景凄凉?”

  九娘给闺女梳头:“你这孩子,从哪里听来的胡话,这女子有钱有宅有下人伺候,哪里会苦,最多也就是无病呻吟几下,人活于世,哪里有样样如意的。这世上的人不论男女不论老幼,最怕的莫过于无安身之所,无食可吃,无衣可穿,无银两治病。有了保障,才能去谈情说爱,不然,到最后就是贫贱夫妻百事哀。”

  “娘亲,爹爹说贫贱夫妻百事哀意思是对于我们这样共患难的夫妻而言,这样的永诀更为悲哀。”小姑娘的声音脆甜脆甜的。

  九娘脸一红:“所以你要多读书,不然就会像娘一样叫人笑话了去。”

  头梳好了,小姑娘往外奔。

  “娘亲,娘亲,你快出来看,下雪了,好大的雪,好漂亮。雪花凉凉的真好玩。”

  天上飘下雪花,大片大片往下砸,这是今冬的第一场雪。五年前的这个时候她不安地在路上颠沛流离,如今却已经有了自己的家,不用再流浪,真好。

  “汝汝,你跑慢点,别摔着了。你这孩子叫你跑慢点怎么就不听呢?”

  雪花落到地上,很快便累积了薄薄一层。

  等到戏曲结束,天地之间是白茫茫一片,这鹅毛大雪,昭示着来年必定是丰收之年。

  “娘我也想学刺绣。”

  “你不是最讨厌这个吗?”

  小姑娘嘟着嘴:“娘,有一门手艺,不管沦落到什么境地,总不至于饿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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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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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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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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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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