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怀风喃喃自语,口中的他,指的当然是无名。
以对方的身手,趁别人不注意,抱走一个婴儿是信手拈来的小事。
但,对方既然把自己带走,为何后来,又抛弃在庙街的垃圾桶里。
身不由己?
还是另有深意!
风哥不得不承认,叶万年叙述的这段身世之谜,对他的震撼太大了。
他第一次明白,自己父母不是狠心将他抛弃,而是自身难保。
他心里莫名升起一团滚烫的热度,迫不及待想要把更深处的真相发掘出来。
“叶老,除了这些你还知道什么?”李怀风问道。
“我经历的就只有这些,不过,我记得当年你父亲穿的衣服上,有一个很特别的刺绣,后来我向历史方面的专家请教过,那个刺绣代表一个特殊的图腾,寻常人很少知道,他很有可能是契丹人!”
叶万年用不太肯定的语气,契丹人的身份只是他一厢情愿的猜测,并没有可行的证据。
关于这个少数民族,历史上不乏其神秘的传说。
契丹民族在古代唐朝时期发展鼎盛,是北方一个游牧民族,民风彪悍,身强体壮。
唐太宗年间,国力昌盛,太宗亲自下令与契丹民族结好,其族首领本姓耶律,后被唐太宗赐为国姓:李。
其后几百年间,契丹与唐朝往来通商,友谊建交。
直到唐朝覆灭,宋朝建立之前,契丹民族一度在北方崛起,建国大辽,可好景不长,又被女真族建立的大金国剿灭。
辗转数百年,自明朝之后,这个在历史上留下深刻足迹的契丹族,突然神秘的消失。
这些都是在网上,历史典籍中能够查找到的事实。
对此,历史学家众说纷纭。
有人说,契丹族被汉族和蒙古族的文化侵染,抛弃本姓,分崩离析,已经融入到其他种族的血脉中。
也有人说,他们向南迁徙,种族之人逐渐被鲜族,甚至更远的穆师林民族同化,整个种族消亡。
至于真相如何,除了契丹人本身之外,恐怕无人知晓。
“谢谢叶老,你安心休息吧!”李怀风表情凝重,长叹一声,跟叶万年简单寒暄几句,转身便走。
他对自己到底是汉族,还是契丹族的事情不感兴趣。
他从出生那天起,就生活在华夏,无论少数民族也好,不是也罢,他身体里留着的是炎黄子孙的血,他是华夏人,这一点谁都无法改变。
他只想知道,自己身世跟无名有什么联系。
但从叶万年口中,他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身怀亡族恨,风存千古仇!
这是李朝天,也就是故事描述中自己父亲,为他取名字的初衷。
“狗屁亡族恨,老子身怀后宫,我性随风,这才是我名字的真意!”
李怀风自顾自的嘟囔,不想把身份,归结到什么民族大义上。
他没那么伟大,只想快快乐乐的做个普通人。
但,即便把思绪往常规化的方向带,可亲身父母的遭遇,其中隐含的秘密,却让他无法淡定。
冥冥之中,各种事情,都将他未来的人生指引到同一个地方,北方,长白山顶峰,天池。
“无名,你到底是谁?”
李怀风不情愿的想到,自己必须要去那里一趟了。
门外,老婆,小妖精、林怒、叶子楣正有说有笑的聊着天。
风哥强行把眉宇间的忧愁思绪散去,叶子楣提议晚上吃火锅,一行人坐上她那台宾利豪车,往京城很有名的一家百年老店开去。
一天的忙碌,所有人都饿了,一顿香喷喷,有滋有味的火锅,将所有人腹内的蛔虫都勾了起来。
但与满足食欲相比,情欲方面的复杂情况,更让风哥痛心疾首。
一路上,他不着痕迹的在老婆与小妖精身上兀自流转。
没从两个本应该争风吃醋的女人身上,嗅出半点火药味,相反。
有种化干戈为玉帛,喜结连理的快意味道。
“她俩在我离开的这段时间,建立起一段不为人知的秘密友谊,还是一切都是假象,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征兆?”
风哥心里彷徨并不安的想着,为这顿注定不平凡的晚餐殚精竭虑。
然而,相比于风哥的苦恼,一旁的中海利剑,却早就爽到骨子里。
“老板,五个人,来一张最大的圆桌!”林怒朗声道。
“阿怒,低调点,咱们还是进包房吃吧,我怕遇到熟人!”李怀风谨慎提醒。
“吃火锅就是图个气氛热闹,人多才有意思,去包房多憋屈,我看这大厅气氛不错,就坐这张桌子吧!”
林怒大步流星,找了一张靠窗的大圆桌坐下。
遇到熟人怎么了?
阿怒我如今逆袭叶女神,更有冰火双骄在一旁作陪。
别说是碰到熟人,就算碰到我顶头上司,各路豪门阔少,看见这阵型,不得卑躬屈膝打立正,主动投来仰视的目光?
林怒一生的感情之路,甚为坎坷,如今,刚刚迎接黎明的曙光,就差拿个大喇叭,向世界宣告老子逆袭了,哪有低调行事的道理?
他甫一坐下,小院中吃饭的客人,屋里另外两桌食客,看到他身旁的三大顶级美人,全都惊掉了下巴,口水肆意。
男人们兴奋,女人们嫉妒的眼光纷至沓来,让林怒徜徉在这种皇帝出巡,坐享人生巅峰的销魂意境中,久久无法自拔。
吃个火锅,都有人围观,这心情简直爽炸,去包房搞毛线?
胆小如鼠的家伙,真他娘不懂生活。
见状,风哥无奈摇摇头,唏嘘道:装B不可怕,就怕装B者没文化!
三个女人倒是没觉得什么,依次坐下,在菜谱上点着各自喜欢的东西,不一会,一桌子新鲜而丰盛的食材就摆了上来。
“二妹,你跟蒋小姐之前不是情敌吗?怎么会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你们的感情观真是与众不同!”
叶子楣夹着羊肉片,在火锅里稍微一烫,待肉变色,就放在嘴里很斯文的咀嚼。
也许是她感觉肉的味道不够,又可能薄薄一片肉太小,无法堵住她的大嘴。
总之,他在风哥坐立不安,根本不敢开口说话的情况下,扯出这段极为敏感,让人无法回答的话题。
风哥菊花顿时一紧,杀人一样的目光看向林怒,小声道:“你能不能管好你家那口子,不说话没人当她是哑巴!”
“你敢羞辱我女神,看在我们过去交情的份上,我不予计较,要是再多说一句,休怪我翻脸无情!”
林怒虎目圆睁,杀气外露的态度,与之前点头哈腰的谄媚情状,天差地别,很好诠释了重色轻友,过河拆桥,这些永恒不变的道理。
“这很好解释啊,说明我人格魅力太出众,连过去的死对头都被我感化了呗!有时照镜子,我都会为自己高尚的情操而脸红,好尴尬啊!”
蒋曼歆咯咯一笑,优雅的吃着青菜。
一颦一簇,一喜一怒,都带着风情万种的妩媚、与众不同的大气,她比之前有改变,变得心智内敛,却绽放的更出彩。
“这话听起来不差,二妹,你可得注意了,小心被蒋小姐横刀夺爱!”叶子楣口无遮拦,说话一贯直来直去。
“姐姐多虑了,我对自己的老公有信心,他不会出轨的!”
韩画音从容一笑,转头看向身旁风哥,柳眉一挑道:“我说的对嘛?”
“千真万确,简直是阿风我人格的最真实写照!”
李怀风强忍住,被蒋曼歆穿丝袜玉腿旖旎磨蹭的不安,底气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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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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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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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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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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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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