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里,有一个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乞丐,一旦有行人到来他就马上跪在地上不停地作揖,有些时候还趴在路边伸出脏兮兮的双手向人乞讨。
他向人乞讨的时候,手脚活动很不灵活,仔细观看的话,可以看见,在他四肢处都有一个疤痕。
在没有人的时候,这乞丐就靠墙坐着,抽着从地下捡到的烟头,低着头,用浑浊无神的眼睛,看着用来乞讨的破碗发呆,也不知道是在沉思,在回忆,还是在后悔。
他的衣服似乎一辈子都没有换过,衣不蔽体,像几条破烂的布条拼凑而成的;
其实很久没有洗澡了,他身上臭味冲天,引来了许多苍蝇、蚊子,但他不管不顾,就看着破碗发呆,好像在碗里,有他向往的一切。
失魂!
落魄!
这两个词用来形容他再贴切不过了。
“草泥马的,谁让你坐着了?”
“玛德,皮又痒了是吧?这个月就特么交了几百块,你还不如死了算了!”
有一两个小混混走了过来,二话不说,就对这个乞丐拳打脚踢,极其残忍。
“求求你~放过我~我下个月一定凑到。”乞丐抱着头挨打,哀求连连。
“你说凑到就能凑啊,玛德,以为自己还是什么饿狼帮帮主吗?找打!”m.xiumb.com
小混混非但没有停手,反而变本加厉,拿出了一条钢管,猛然朝乞丐挥了下去。
“住手!”
他这一棍没有打得下去,沈毅及时出手,抓在钢管上。
“草泥马,敢多管闲事,没死过是吧?”那小混混凶神恶煞,上来就要打沈毅。
“找死!”
沈毅冷冷地扫了他们一眼,随后出拳如风,把这两个混混打得哭爹喊娘,“我叫沈毅,要是想要报复,那就来找我吧,滚!”
“沈毅?”
两个小混混闻言,大骇失色,怪叫一声,落荒而逃,只恨爹娘没多生一双腿。
自从火鸦那件事情过去之后,在洋城,谁人不知战神沈毅的名号?
“邢成国,邢帮主。”
沈毅扔掉钢管,看着眼前这个乞丐,很难想象这人就是以前那个不可一世的枭雄。
“你是沈毅??”
听到这个名字,那乞丐浑身抖了抖,抬起头看着沈毅,浑浊的眼神里射出异样的神采。
“如假包换。”
沈毅在乞丐对面坐下,拿出一根香烟,替那乞丐点上,然后递给他。
邢成国颓然坐在地上,接过香烟,贪婪地抽了一口,露出舒适的表情:“好多年没抽这么好的烟了,真特么够味~~”
“发生了什么?”沈毅咨询道,很是感慨。
邢成国,特种兵出身,因为被人迫害,军籍被销毁,回到都市后成立了饿狼帮,是十年前的一个风云人物,曾经和沈毅干过很多场架,势力直逼东兴,让人闻风丧胆。
没想到,如此威风的一个人,今天却沦落到了这种地步。
“往事如烟,不堪一提啊~”
邢成国摆摆手,忽然间,神色变得很狰狞,眼睛里射出仇恨的光芒,“你想知道什么是吧,我告诉你,是老佛爷毁了我!”
原来,五年前,邢成国因为不小心打伤了老佛爷的一名手下,结果老佛爷震怒,召开了岭南地下势力会议,只说了一句话:岭南再无邢成国。
就是因为这句话,邢成国遭遇众叛亲离,被洋城所有势力围攻,最终邢成国惨败,原本他是要被人杀死的,后来,有人替她求情,得以活命。
只是,代价很惨,邢成国被切断了手筋脚筋,成为废人,从此流落街头,以乞讨、捡破烂维持生计,时不时还要被那些小混混挨打。
威风一时,落魄一世。
“真特么草蛋,原来老子还敌不过人家一句话,而且,让我意想不到的是,最先背叛我,砍我的那个人,是我最忠实的兄弟,凶狼樊一龙,最终他将我取而代之,成为了饿狼帮的新任帮主。”
邢成国自嘲地笑了笑,而后看着沈毅,无限感慨:“更让我没想到的是,在我最失魂落魄的时候,来看望我的不是我以前的朋友,而是我曾经的敌人。”
沈毅沉默不语,他对樊一龙这个名字有点印象,好像在那里见过。
“怎么,你失踪了好几年,这次回来有什么打算?”邢成国眉毛挑了挑。
“改邪归正,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好儿子。”沈毅如实回答,眼神坚决。
“这个好,混黑是没有前途的。”
邢成国眼神里却投射出一种希望、怀恋的神采,仿佛已经看透了一切,说道:“祈求黑暗的人,不是化身为黑暗,就是被黑暗吞噬;现在想想,如果给我选择的机会,我肯定也会像你一样,不再蹚道上这浑水。”
“走了。”
沈毅不再废话,把香烟和一叠钞票放在地上,起身就走。
再怎么说,也是一位旧友,能帮就帮吧。
“记住,不要招惹老佛爷,那个人就是一个强大的恶魔,我们惹不起的!”
身后传来邢成国的声音,沈毅却头也不回地钻进奥迪A8里,朝李世明说道:“开车吧。”
轰~~~
李世明正要开车,忽然一辆卡车从侧面飚了出来,狠狠地撞在奥迪A8前头,将前窗的玻璃镜都撞得碎裂开来。
紧接着,一阵阵汽笛轰鸣声响起,四辆小车开了过来,将奥迪A8包围在中央。
一群凶神恶煞的人拿着武器下车,将奥迪A8团团围住,带队的人,赫然是之前沈毅在赌石场见过的那个工作人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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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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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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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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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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