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成了龙妈>第854章 神话纪元的秘辛
  不管其它世界的太阳是什么,反正冰与火之歌的世界,它就是高于地火、低于初火的火。

  初火余烬的变形。

  所谓光之歌,只不过是火之歌的另一种唱法。

  或者说,光之歌是火之歌的副歌。

  只不过想“真正”唱出这段副歌,必须要有特殊天赋。曾经的火之歌掌控者——羊蛋与拉赫洛,都没吟唱光之歌的资质。

  世界诞生之初,法则之歌没有任何遮掩地向所有生灵敞开,所有生灵也都听到了,但只有具备相应天命者,才能吟唱相应的法则之歌。

  就像大画家齐白石与大科学家杨老,都是拥有天命的“圣灵”。

  他们共同生于天地间,法则之歌自由向他们敞开,但齐白石吟唱画艺之歌,杨老吟唱物理之歌。

  齐白石纵然具有天命,一旦走错路,比如去研究物理学,也永远无法在科学界达到他在文艺界的成就。

  杨老同样如此。

  光之女的天命,便类似齐白石的画艺天命。

  拥有光之女的天命,能不依靠太阳,便自然地领悟光之法则。

  嗯,拉赫洛能掌握光之歌,只因为这一纪元的太阳,就是用祂搜集的初火余烬锻造的。

  而每一次太阳被召唤出来,新生的太阳中都会诞生掌握光之歌的神灵。

  比如,上一次长夜之前,漫长神话纪元中开创黎明上国(夷地黄金天朝的前身)的光之女。

  光之女在太阳中诞生,天生掌握光之歌。但无论是祂的光之歌,还是拉赫洛的光之歌,都一摸一样,从同一个模具中刻录出来的——太阳锻造炉。

  从创世之初到人类第一纪元末,所有的光之歌都来自那位燃烧自己、为世界带来光的黑暗魔神。

  后世的太阳,皆由祂的“太阳锻造炉”出品。

  只不过不同纪元,“太阳加工厂”的厂长与工人也不一样。

  如果太阳消失,随太阳同生同死的光之歌也会消散,而世界意志拥有一个特性:只要有法则之歌消失,它会提供天命,让世界中的生灵重新补完这一法则。

  就像世界大劫之时,世界意志会赐予救世主的天命给某个人。

  这是世界的自我保护机制。

  上一神话纪元,光之女与夜狮结合,生下神子天帝,天帝在夷地开创当时世界上最辉煌的帝国——黎明上国。

  天帝多牛掰?

  黎明上国时期,压根没马人、斑马人什么事儿,此时斑马人的草原,马人的圣母山,都是天帝的地盘。

  不知天帝活了多少年,但他统治黎明上国的时间不少于一万年。

  呃,人类第一纪元总共也才八千年......

  如此强大的天帝,可以推想其父母的威能。

  那时的光之女远不是此时的拉赫洛能比拟的,即便长夜降临,祂人都死了,可祂的太阳也硬生生坚持了十多年。

  即便太阳最终还是破碎,但仅仅破碎的过程,便持续大半年,而拉赫洛的太阳仅仅持续了半小时,这差距......

  光之女为何如此强大?

  这里得注意另一位神灵,夜狮。

  夜狮何许人也?

  除去没有文明的索斯罗斯,世界大概可以分成三片大陆,从西往东依次为维斯特洛、厄索斯、环玉海的东方。

  维斯特洛公认的死神是谁?

  陌客。

  厄索斯大陆呢?

  厄索斯信仰众多,每个城邦、每个阶级信仰的死神都不一样。

  比如,里斯的毒药与死亡之神——泣妇,穷人信仰的兜帽行者,水手信奉的淡月楚女,士兵信仰的苍白圣童,科霍尔的黑山羊......

  更多具有死亡神性的神灵被人知晓其存在,但不暴露名字与形貌。

  比如,诺佛斯大胡子僧侣信仰的“秘密之神”。

  秘密之神并非神灵的名字,而是除了大胡子僧侣,连诺佛斯本土居民也不知道自己祭拜的神灵是谁,长什么样。

  这是不对外发展信仰的封闭式教会。

  又比如龙女王的“上官婉儿”——黑妹弥桑黛。

  她其实可以算索斯罗斯人。

  她的家乡纳斯岛,位于靠近索斯罗斯大陆的夏日之海。

  纳斯岛上也有一位神灵,真实不虚的神灵,和谐之神(ps)。

  和谐之神也掌管纳斯人的死亡,同样的,祂也不向外发展信徒,整个信仰体系都闭合在纳斯岛内。

  可以看出来,在厄索斯大陆,死亡之神很多。

  而在以夷地为主体的东方环玉海岛陆,夜狮为公认的死神。

  夜狮在东方,犹如陌客在维斯特洛。

  呃,以上所有神灵,除陌客,皆真实不虚,还时常有神迹展露在信徒面前。

  由此可知,夜狮是多么强大黑暗魔神。

  事实上,狮头人身的夜狮比拉赫洛、门神、洛恩河母神都要古老,在那个创世之初的黑暗纪元,祂便存在了。

  也许,夜狮还见证了第一枚太阳诞生的过程。

  光之女与夜狮的结合,不止是因为情与欲。

  到了祂们那个地步,唯道为真。

  只有修行上的提升,才算实际上的利益。

  光之女为光,夜狮为暗,光与暗,白天与黑夜,生机与死亡......

  这,不就是冰与火之歌的山寨版吗?

  没错,光之女与夜狮是有目的地演绎一场冰与火之歌。

  光为火之衍生属性,暗为冰的衍生,祂们并非真正的火之创生与冰之死亡。

  就相当于在乡村舞台上,西瓜村的迈克杰克逊与东瓜镇的麦当娜同台演出。

  即便是猴版的冰与火之歌,其效果也非常惊人。神话纪元中,那么多神灵开创人间神国,只有天帝的黎明上国最强大、最耀眼。

  即便到了今日,世界也只记得黎明上国,其它神灵国度仅留下难辨真假的只言片语。

  数万年之后的黄金天朝,在今日,依旧有黎明上国历代天子的详细记载。

  这传承该多可怕?

  传承对神灵没意义,只说力量提升与法则领悟。

  光之女与夜狮的孩子天帝,血脉中同时具有光与暗的力量,几乎是冰与火之歌的结晶。

  天帝及其后代,就和丹妮手中的火精灵、实验台上的提利昂一样,既是研究的过程,也是研究的成果。

  在这个过程中,光之女与夜狮都获得极大的“研究成果”。

  合奏数万年的山寨冰与火之歌后,光之女竟摆脱-光之歌原有的窠臼。

  祂开始改变模板化的光之歌,吟唱独属于自己的光之歌。

  光之女天命就此诞生,被世界意志记录在案。

  如果下次光之歌消失,世界意志就能把“光之女天命”复制给世界中的圣灵。

  如果没有上一次的长夜,如果没有夜狮的背叛,光之女有很大几率由光之歌逆向领悟火之歌。

  拉赫洛感受到威胁,但无可奈何,宇宙意志就这般“喜新厌旧”。

  这种无奈之感也是祂后来一切行为的源动力。

  祂不再蹲在家里闭门苦修,祂不允许下一代光之女诞生。

  祂还要向光之女与夜狮学习。

  不过拉赫洛没找老婆,因夜狮背叛导致光之女功败垂成的教训不止一个,就在维斯特洛,也有两位真神把夫妻店搞砸了,人死本折。

  人心隔肚皮啊!

  拉赫洛只相信自己,也有能力只靠自己。

  火神拉赫洛吟唱火之歌,影魔拉赫洛感悟冰之死亡。

  摸摸哒!

  唯有一点,祂的火之歌太原始,级别太低。且死亡与黑暗神性远不如夜狮,距离法则之歌更遥不可及。

  祂需要提升火之歌,祂还想肛翻寒神。

  夺走寒神的冰与黑暗之歌,那祂该成长到什么程度?

  于是,祂开始搞事,积极参与人间事务——拯救世界。

  其间,拉赫洛发现一个秘密:世界意志似乎开始学习光之女与夜狮,救世主的亚梭尔亚亥与妮莎妮莎,竟也是两种对立天命的组合,黑暗与光明,冰冷与温暖,爱与恨。

  ——这是上天给我的机会!

  拉赫洛激动地想。

  祂夺走亚梭尔亚亥与妮莎妮莎的“山寨冰与火之天命”——黑暗、阴影与死亡天命融入自己体内,光之女的天命对祂无用,也用不了,成为光明使者的“电池”。

  拉赫洛没吟唱光之歌的天赋。m.χIùmЬ.CǒM

  祂也不需要光之女的天命,因为光之女的天命在于领悟光之歌。

  拉赫洛需要的是冰与火之歌,而不是光与暗的山寨之歌。

  已经有正版火之歌的祂,何必在意山寨货?

  而且,山寨货并非现成品。

  即便融合光之女的天命,祂也需要自己去领悟光之歌——若祂真有那天赋,何必在这穷折腾呢?

  祂也想学门神啊,坐在家里,吹吹风、听听歌,就把风之歌升华到极致,甚至无意中领悟第二首歌。

  呃,在光之女与夜狮出现前,拉赫洛就向门神学习——蹲在家里苦修。

  拉赫洛同学很勤奋,很有上进心,也擅于学习优等生的学习方法。

  一直努力着的拉赫洛同学也得到回报,第一次长夜,祂收获巨丰。

  以至于第一次长夜刚结束,就开始布局第二次长夜,正版冰与火之歌天命的丹妮与琼恩!

  如果再成功,祂有很大几率把火之歌提升到一个匪夷所思的境地,甚至独自唱出冰与火之歌,成为神王,彻底终结世界堕落的命运。

  可惜,丹妮穿越了,曾经助祂夺取救世主天命的光明使者,也成为将其打落神位的致命破绽——内部封印的光之女天命竟没完全消失。

  理论上,光明使者失去威能,就代表光之女天命耗尽。就像手机没坏,屏幕却不亮了,一定是因为没电了。

  无情的拉赫洛无法理解亚梭尔亚亥与妮莎之间的感情:妮莎的灵魂之核去转世,亚梭尔亚亥取代她的位置,接着,救世主便“取下电池”,保留最后一点妻子的印记与自己永世相伴。

  直到“妮莎的转世”到来,重新拿走“属于她的”东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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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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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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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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