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成了龙妈>第724章 悲命的侏儒
  七神信仰之池,是一片充满信仰之力的奇异空间,只有灵体与魔力能够存在。

  自从比武审判,大-麻雀的灵魂第一次闯入其中,丹妮就有了打造“七神天堂”的想法。

  在大黑篡夺七神之位前,七神信仰之池处于封闭态,只被动吸收信仰之力,无论多么虔诚的七神信徒,都不能自动打开信仰之门进入其中。

  类似圣贝勒那样的七神圣子,与非信徒相比,在死亡后也没什么优待,都是进入死亡世界,或回归天地,或被邪神捉了去,又或者沦为孤魂野鬼。

  等信仰之池有了主人,它开始形成有结构、有规模的真实空间。

  那时,顺着信徒与大黑之间的信仰之线,虔诚的信徒能进入大黑的神国——大黑没神国,只能进入神国雏形的信仰空间。

  也即是说,从大黑获得第一个七神神职之后,大-麻雀那种不请自来的信徒一定会出现,大-麻雀不是第一个。

  随着大黑与丹妮实力增强,进入信仰之池的门槛会越来越低。

  刚开始,只能大-麻雀那样的200虔诚度以上的圣子进入,之后150以上的圣徒也可以进入,等丹妮获得1%绿先知之印碎片,得到维斯特洛世界意志加持,门槛进一步降低,100点虔诚度以上的狂信徒也能在死后进入。

  如果丹妮愿意消耗额外力量,10以上的虔诚信徒也能主动接进去,比如伊耿。ωωω.χΙυΜЬ.Cǒm

  如果丹妮实力继续增长,某一天,她凝聚完整的法则之歌;某一天,她晋升真神;某一天,她成为神王......

  进入天国的门槛越来越低,最终,只要信仰七神的人(1.0以上)都能主动进入天堂——那时,丹妮就会主动对信徒加以限制、区分。

  好吧,神王什么的太遥不可及,但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信徒在死亡后自主打开信仰之门,进入信仰之池。

  所以,丹妮必须尽早做好“圣魂安置工作”。

  她不知道其他有信徒的半神、真神是怎么做的,没经验的她只能从前世记忆中寻找灵感。

  她首先想到黑客帝国中的矩阵。

  然后,她从主魂上分离一个念头,又将法则之歌的力量与自己的无数记忆灌入其中,将那枚念头送入信仰空间;接着,把信徒的灵魂引入念头中。

  也即是说,信徒活在丹妮的思维中。

  黑客帝国的矩阵还会让里面的人感觉不协调,从而怀疑世界的真实性,也即是诞生觉醒者。

  但丹妮的思维能与信徒的思维交互感应,她无法全知全能,却能从信徒的思维中获取真知真理,进而修补逻辑漏洞,完善自己所思所想的不足之处。

  比如,丹妮吃过芒果,却没吃过榴莲,偏偏大-麻雀要吃榴莲,丹妮没法用自己的思维去欺骗他,但她可以从大-麻雀的思维中提取吃榴莲的完整感受。

  然后,她用大-麻雀自己的感受,去欺骗大-麻雀。

  如此,大-麻雀能怀疑自己吃了个数据化的榴莲吗?

  展现在信徒眼前的世界,其实是丹妮与所有信徒共同打造的。

  未来信徒越来越多,从信徒那获取思维越真实,世界也越真实,这是一个不断进化的过程,

  还是用吃榴莲举例。

  大-麻雀与伊耿都吃过榴莲,大-麻雀觉得酸甜可口,伊耿却觉得像吃屎。

  丹妮不能把伊耿的感受给大-麻雀,也不能把大-麻雀的'酸甜可口'给伊耿,但数据库多了两种选择。

  对一个从未吃过榴莲的人,比如丹妮,她对榴莲味道的了解更接近真实。

  嗯,如果盲人摸象故事中的五个盲人一齐进入丹妮的念头神国,她便能通过五个人对大象的五种不同感受,推断出巨象的真正形态。

  当然,就连黑客帝国中的矩阵,在运行过程中也需要消耗能量,丹妮思维交感、采集信息、反馈信息、储存信息、让念头随着人口与时间的增加而成长,都需要消耗能量。

  能量哪里来?

  呵呵,所以她把念头放在信仰之池啊!

  信仰之力的本质,就是思维的力量,完全能满足念头神国成长所需。

  而且,神国中的圣徒灵魂也不是吃白饭的,他们都是虔诚信徒,每天都必须祈祷。祈祷产生的信仰之力又被利用,维持念头神国运转、乃至无限进化。

  丹妮十分期待,等几千年、几千万年过去,这颗念头能发展成什么模样。

  说不得真可以做到全知全能。

  或者,那枚念头成长为独立的神灵,真·信仰灵·七神?

  ......

  “嗯~~啊~~~里奥,喔~~~~”

  杰妮一头金色秀发疯狂甩动,白皙的脸颊染上情欲的艳红,两片樱唇吟哦出魅人心魄的声音。

  视线往下移,潮红的颈脖,挂着颗颗晶莹汗液的白皙肩头,再往下......是一副足以打消所有男性绮念的场景:自胸口处开始,美人的血肉之躯陡然变成一根根拇指粗、三四米长、表皮腻滑的暗红“蚯蚓”。

  没有两块腹肌的A4腰,没有精巧浑圆的盆骨,没有夹断天下男人雄心壮志的两条大长腿,只有一滩蠕动的龙虫。

  就像把一位绝世美人拦腰斩断,然后从断腰出缝上一千条长长的巨型蚯蚓。

  而侏儒,就被埋在红亮粘腻的龙虫下,只一颗脑袋露在外面,几十条巨型蚯蚓一样的龙虫缠绕在他脖子上,湿滑滚烫。

  身上的杰妮陷入疯狂,下面的侏儒却双眼紧闭,牙关紧咬,脸色蜡白,似乎在忍受极大的痛苦。

  “亲爱的,叫啊,别像根木头一样。”杰妮对侏儒的反应很不满,立即有四五根龙虫沿着脖子往上爬......

  在嘴巴被塞满前,侏儒连忙睁开双眼,大叫一声,“法克米!”

  叫了一声,他又万分委屈地说:“能不能别用这种形态,我怕!”

  “怕什么,你是龙种,怎么能恐惧火龙虫呢?”杰妮不满道。

  “我不畏惧,但渗人啊!”侏儒带着哭腔喊道。

  “这就是我的身体!我的本体被丹妮莉丝和她的白骑士摧毁,只能用龙虫重新组合成人类形态。”

  “那你就用人类形态吧!”侏儒哀求道。

  “你可真不知好歹,我已经很迁就你了。”杰妮不悦道。

  这是实情。

  杰妮脸蛋、身材、气质都属绝顶,侏儒一向走肾不走心,只要外貌好,内在美什么的他从来不在意。

  但第一次与杰妮......却真是他人生中最大的噩梦。

  比那次与札罗“顶级美人”的经历还恐怖,恐怖一万倍。

  那些美人怎么也是人,可杰妮衣服一脱,立即化为一滩蠕动的、吐着黏稠液体的暗红火龙虫,将他整个覆盖。

  就像一位蛔虫病晚期的巨人,吃了一大盆子宝塔药,然后对着侏儒头顶“醍醐灌顶”。

  侏儒当时就吓晕了过去。

  可我们都知道,男女那事儿,无论谁晕过去,只要另一方坚持,事情照样能办完。

  因为侏儒的强烈反抗,杰妮已经通情达理,只下半身化为龙虫。至少只看上半身,还是能寻到一些绮丽风景。

  “你该明白,我这是为了你好,”见侏儒又闭上眼装死人,杰妮不由放缓语气,“正常人的欲望对我没有意义,但这是最高效的提纯血脉的方式。”

  瞥了眼眉梢处的金白杂交的头发,侏儒心情复杂——银发比例越来越高了。

  嗯,杰妮与侏儒啪啪,真不是出于欲望——真有欲望,她也看不上侏儒这个挫男。

  但她需要用血巫术帮侏儒剃除杂血,而绞媾,便是血巫术中最通用的手段。

  说白了,这不是男欢女爱,而是一场血魔法仪式。

  杰妮的龙虫钻入侏儒全身各处,用含有魔力的龙虫之血,替换非瓦雷利亚的“低贱血脉”,从而达到提纯血脉的目的。

  感受体内涌动的热力,侏儒叹息一声,问:“瓦雷利亚毁灭后,你们就发明了这种延续血脉的巫术?”

  “不,在大灾变来临前,我们十四火峰家族已经掌握这种血魔法。”

  侏儒努力把视线留在杰妮妩媚的脸颊上,疑惑问道:“那时你们不是内部联姻的吗?怎么还需要血巫术提纯血脉?”

  杰妮气息不匀地道:“随着传承延续,血脉的等级会一代代降低,内部通婚也没用。”

  “为什么会这样?”侏儒震惊道。

  “决定血脉能级高低的标准有二:基因,与天地法则的契合度。

  世上唯一不变的是永远在变。

  基因会衰退,法则也在变,导致血脉与法则的契合度降低。

  当然,如果后裔中有人对法则有很深的感悟,比如,领悟法则之歌,晋升半神,血脉也会提升......”

  血脉传承的秘密在瓦雷利亚不算什么,故而杰妮介绍得很详细。

  侏儒皱眉,心里似乎把握到一点什么,却又说不上来。

  半响,他问道:“你说用龙虫的血液替换我体内的杂血?你们为何不用巨龙?巨龙明显强于龙虫。”

  “那我也得有巨龙才行啊!”杰妮没好气地说。

  侏儒若有所思,有些明白自己这么挫的相貌、身材,作为瓦雷利亚遗族的“女王”,杰妮却选择他当种人。

  ——瓦雷利亚遗族的血脉真的在退化!

  巨龙没灭绝前,他们一定使用巨龙施展血巫术,用龙血取代后裔体内的杂血。

  大灾变后,巨龙毁灭,杰妮的祖先便只能使用龙虫——杰妮父母在生下杰妮时,一定使用过这种提纯血脉的巫术,故而杰妮体内充满龙虫的基因,能够与龙虫直接融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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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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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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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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