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成了龙妈>第596章 最不引人瞩目的始作俑者
  “怎么了?”加尔斯担忧道。

  就在龙女王一指点在老博士眉心不多久,大概十来分钟的时间,她原本嘴角带笑面孔忽然变得阴沉无比,甚至开始咬牙切齿。

  “学城该死,瑞卡德也死的不冤。”丹妮冷冷道。

  事情比她预想的更顺利。

  曾经,丹妮进入硬足民矛妇拉里的精神海,从她破碎的灵魂核心中,看到矛妇人生中一些记忆片段。

  曾经,丹妮进入“乖儿”贾昆精神海,惊鸿一瞥,偷窥到几段贾昆的人生经历。

  她猜想,进入沃格雷夫博士精神海,也许能发现他的一些秘密,也许什么也看不到。

  普通人的灵魂核心如一团水汽,意志强大的人如一颗坚固水晶。

  灵魂破碎之人,灵魂核心也如碎水晶。

  超凡者则形成外显的冥想根基,如丹妮的九色漩涡,火法师的火焰,缚影士的阴影,月咏者的月华......

  他们的记忆几乎不可能被偷窥,因为他们的灵魂核心隐藏在冥想根基深处。

  沃格雷夫的灵魂核心如一块被虫子钻出无数孔洞的水晶,外面也有一层雾气保护。

  若吃下鱼梁木籽糊之前,丹妮要突破那层保护性质的魂雾,大概会伤到痴呆的老博士。

  现在她的念头却悄无声息渗透其中,钻入那颗内里无数破洞的水晶。

  一刹那,丹妮像落入一个五彩缤纷的迷宫,眼前无数景象闪过,好似打开了万花筒。

  老博士感受不同,场景的色彩也跟着变换,暖色调的与一个女人相拥的温馨场景;冷色调的离别;灰暗的独处;阳光灿烂的婴儿出生;阴湿的密谋......

  很多场景都出现残缺,就好似一卷电影胶带放置时间太久,损毁大半,模糊小半,只剩不连贯的剧情清晰可见。

  但关于维里斯学士的场景太鲜明,也太深刻。

  即便沃格雷夫博士快九十岁了,人也痴呆,与儿子有关的记忆依旧保留在灵魂深处。

  也许,只有死亡才能终结他对儿子的思念。

  维里斯学士刚获得学士项链时才二十出头,便被沃格雷夫公器私用,推荐到北境临冬城。

  他也不想与儿子分离,但机会难得,七大王国的七大公爵啊!

  总共才七位辅佐公爵的学士。

  位置太珍贵,稍有空缺,立即就会被无数学士抢破脑袋。

  其实,早在临冬城上一代学士病死之前,沃格雷夫便开始为儿子谋划继承人的位子。

  这种事,丹妮也只看个稀奇,并不在意。

  她快进到维里斯与瑞卡德相处的片段......

  疯王说瑞卡德是七国最大的坏蛋。

  对坦格利安来说,的确是这样。

  瑞卡德野心勃勃,北境已经无法满足他对权势的渴望,特别是在去过君临之后。

  始皇巡游,项羽见之,曰:彼可取而代也!

  始皇巡游,刘邦见之,叹:大丈夫当如此也!

  疯王高坐铁王座之上,瑞卡德见之,思:那个疯狂的小瘪三,才能和武艺都不如我,凭什么?

  而且,北方冷,南方热乎;北方贫瘠,南方富庶。

  他的志向在南方!

  起初,瑞卡德只是单纯的权力心强,希望能在朝堂上发挥更大影响力,并没取而代之的想法。

  维里斯学士看出封君的心思,鼓励并助长了公爵的野心。

  维里斯学士之所以如此,有三个原因:第一,他也有野心,有个博士老爹当靠山,一路成长太顺遂,轻而易举成为七大王国之一的“宰辅”,他胆儿肥,目标高。

  第二,维里斯忠于瑞卡德,认为史塔克公爵理应得到更多。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学城腻歪了坦格利安家族的破烂事儿。

  圣贝勒,庸王伊耿,黑火叛乱,血鸦的白色恐怖,盛夏厅之变......

  一桩桩、一件件烂事儿,让学城部分学士达成一个共识:没有坦格利安的维斯特洛会更美好。

  其它不说,就拿黑火叛乱举例吧。

  不到百年时间,竟爆发了五次黑火叛乱。

  戴蒙·黑火的子孙前仆后继,几乎每一代人都要来一次,而每一次都会给七国带来巨大创伤。

  受到波及的平民十几万、几十万、上百万,死在战乱中的贵族也如雨后的蘑菇,多的数不清。

  就连七国公爵那样的人物,也前前后后死了好几位——兰尼斯特、铁民湾都为龙家的烂事死过公爵。

  劳民伤财,死尸枕藉,可七国得到了什么?

  nothing!

  每当一位坦格利安降生,诸神会抛一枚硬币,决定他是伟大还是疯狂。

  然后七国人民会一起祈祷,不奢望自己的君王伟大,只要他不疯狂就行。

  凭什么!!!!

  连龙的没有的坦格利安,凭什么统治维斯特洛?

  可以这么说,从血龙狂舞之后,学城就彻底失去对坦格利安王族的敬畏之心。

  也不难理解,坦格利安的神圣外衣就是学士们扯烂的,他们连有龙的坦格利安都不怕,还敬畏没龙的疯子?

  于是,一小部分学士集合起来,打算搞掉坦格利安。

  嗯,只一小部分。

  学士的构成分为两大类:贵族系和无背景系。

  没任何背景的屁民,因为脑瓜好,成为学士;贵族家的次子、三子,或者旁系子弟,没有继承权,成为学士也是一种很好的出路。

  比如,老伊蒙作为家里的老三,他没继承权,便去学城当了学士。

  事实上,贵族背景的学士占据绝大多数。

  贵族系的学士为了理想,允许血龙狂舞,却不一定赞同搞掉坦格利安。

  原因很简单,坦格利安只是大贵族之一,今日学士搞龙家,焉知明日不会觉得狮家“有债必偿”太霸道?

  故而只有极少数学士有帮铁王座换主人的心思,维里斯正好是其中一个。

  布兰登与凯特琳·徒利、莱安娜与劳勃的联姻,送艾德·史塔克去艾林谷给老琼恩当义子、与劳勃当义兄弟......

  以上,都是维里斯的计划。m.χIùmЬ.CǒM

  而他的计划也有其他学士参与,比如为拜拉席恩服务的克礼森学士。

  按照维里斯的谋划,终结坦格利安统治的大英雄应该是瑞卡德·史塔克。

  结果疯王虽疯,却不傻,更不瞎。

  狼、鱼、鹿、鹰这么明显的联盟,他看不出来?

  疯王若没半点政治头脑,也不会拒绝泰温的雷加与瑟曦联姻的建议,反而与多恩结盟了。

  ——拒绝泰温,改与多恩联姻这点,疯王没要错,反而非常英明。

  因为泰温当了20年国王之手,权势太大,以疯王的“智慧与才能”,都压不住,更遑论女婿雷加?

  ——当时维斯特洛人流传这样一句谚语:泰温大人统治着七国,乔安娜夫人统治着泰温。

  甚至有人宣称:泰温大人才是七国真正的统治者。

  ——疯王听到后,割了那家伙的舌头,那家伙后来割了艾德脑袋。

  嗯,就是伊林·派恩,泰温的马仔。

  可见当时泰温的权势有多膨胀。

  连本该为坦格利安服务的大学士派席尔,也被泰温折服,甘当自带干粮的带路党。

  扯远了。

  维里斯学士知道疯王疯,却不知道疯王能疯到那种程度:诓骗公爵进君临,再以最屈辱的方式将其折磨死。

  疯王与瑞卡德的这段剧情,有点类似纣王与姬昌。

  唔,疯王之疯,超越了纣王。

  没有试探,没有圈禁,直接发飙,莽得一塌糊涂。

  瑞卡德也没姬昌的城府,姬昌连嫡长子的肉丸子也能吃下肚,老瑞却彪得一塌糊涂,明明在干谋反的勾当,也敢孤身上君临。

  换成姬昌,窝在家里装肚子疼,也不会孤身去朝歌。

  更关键的是,姬昌有天命。

  瑞卡德却是为王前驱。

  歹命!

  耗费十多年心血打造的“狼鱼鹰鹿”四家联盟,白白便宜了劳勃......

  嗯,瑞卡德身死没多久,维里斯学士以为四家联盟失败了,也郁郁而终。

  谁知疯王太疯,干掉史塔克父子和琼恩·艾林的继承人,理论上四国联盟已经破了。

  偏偏他还不满足,非要斩草除根,弄死艾德与劳勃。

  天可怜见,那时的劳勃才是真正无辜,老婆以那种方式跟人跑了,比大熊还惨。

  琼恩·艾林接手维里斯的四国联盟计划,甘愿当了指头叔的接盘侠,重新把联盟的架子支起来,甚至使之更牢不可破。

  不过嘛,联盟的重心换了,从史塔克换成拜拉席恩。

  维里斯的四国联盟,鹰、鹿与鱼没联系的,只有狼,同时与另外三家有联系。

  琼恩·艾林的四国联盟,鹿与鱼依旧没联系,只有鹰同时与另外三家有联盟基础。

  艾德是次子,艾德是义弟,艾德不如劳勃闪耀,七国第一义父当然不会支持他成王。

  ......

  “学城怎么变成这样了......”加尔斯面色苍白,喃喃自语。

  “人一读书,就会变坏!”丹妮吐槽道。

  “现在怎么办?学士中的那个小联盟,还存在吗?”加尔斯问。

  “坦格利安都灭亡那么多年了,早该解散了罢。”丹妮叹息。

  也许,伊耿征服维斯特洛就是个错误。

  坦格利安若只占据龙石岛和王领,家里养几十条龙,带领瓦列利安、赛提加等几个小弟控制狭海贸易......有钱有闲有力量,现在不知过得多逍遥。

  加尔斯往窗外看了一眼,提醒道:“天快亮了,陛下,我们该离开了。”

  “不能就这么放过那群学士,”丹妮鼓着腮帮子,恶狠狠道,“坦格利安,有债必偿,我得给学城一个报应!”

  加尔斯木然,学城现在还不够惨?

  还有什么比教会的游街赎罪更可怕?

  “嘿嘿......”丹妮诡笑起来。

  既然学城喜欢掌控舆论,还喜欢“为国为民,不惧牺牲”,那就用舆论帮我死肛无面者吧!

  丹妮对沃格雷夫使用了“丹妮的呢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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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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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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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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