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成了龙妈>第347章 这才是真正的救世主啊
  光明使者插在地上,可以明显分辨出,剑刃比之前更加亮红。红的通透,红的鲜活,好似火焰铸造的红色水晶,拥有了生命,但剑身周围环绕的奇幻光彩消失了。

  微风吹过庭院,从红剑身上带来丝丝温热的气息,好似它是一根燃烧着的木炭。

  “这剑大概是真品。”丹妮皱眉道。

  她握剑的右手捏成拳头,垂在身侧,不自然地握紧又放松。

  “你怎么做到的?”史坦尼斯双眸黯淡,声音沙哑道。

  “用鲜血、巫力与灵魂激活它。”丹妮伸出右手,掌心摊开,白皙的手掌多了根根暗红血线,伤口已结痂,只有少量鲜血渗出。

  就好似她刚才握的不是包皮剑柄,而是多菱刺刀的刀刃。

  “为何需要鲜血?”红袍女惊道。

  丹妮神色复杂看着插在泥地上的红剑,短短几句话的功夫,剑刃附近的湿润地面竟在慢慢被烘干,说道:“这是一柄魔剑,使用它需要献祭自己的鲜血与灵魂,对使用者的伤害太大了。”

  “不可能,亚梭尔亚亥使用这柄武器几十年,从没受到任何反噬。”红袍女连连摇头。

  “你手上的血迹,应该是被火焰烧伤的吧?”史坦尼斯见丹妮脸颊红润,并没半点被魔剑吸干精气神的迹象。

  “随你们怎么想,反正使剑的人不是我。”丹妮耸耸肩,语气轻松。

  她并没说谎,运转绿先知巫力时,光明使者没一点儿反应。但刚把九色漩涡的巫力输入红剑,握剑的右手便锥心的疼痛,血液与灵魂之力不受控制地被吸入剑柄。

  更可怕的是,她失去的巫力是永久失去,再也不补回来了——九色漩涡在萎缩。

  只挥动两剑,丹妮便永久性损失掉大概二十分之一的巫力,与百分之一的灵魂。假如真持红剑大战异鬼,一场战役下来,她就得嗝屁。

  丹妮有种明悟,光明使者内那个一直没有回应她灵魂,非常渴望将她整个儿吞噬。

  嗯,她的灵魂之力流入红剑时,也洞悉了剑内部分魔法符文,甚至感知到内部那个冰冷死寂的剑魂。

  丹妮尝试与剑魂沟通,发出精神波动,询问对方是不是亚梭尔的老婆妮莎·妮莎,那个灵魂却没一点儿回应。

  可当她的灵魂、巫力、血液流入红剑,剑魂立即如饥似渴地吞噬这股外来的能量,贪婪得让丹妮心惊。

  所以,没有任何犹豫,试过剑后,她立即把它扔掉。

  “预言没有错,陛下,您就是亚梭尔·亚亥转世啊!”老伊蒙不知丹妮此时的感受,激动得哭了出来。

  “预言之子,预言之子......”最近几天越发膨胀的龙党立即高声欢呼。

  其中叫得最响亮的人便是艾里沙爵士,他兴奋得连秃顶脑壳都红亮起来,带领七八个小弟,举手大叫。

  野人们面面相觑,不知该不该喊,该如何喊,龙女王越发让他们敬畏,但对亚夏预言,他们完全不懂啊!

  鹿党骑士面色惨白,好似在瞬间失去信仰与理想,一个个茫然无措。

  “咳咳,各位,”丹妮双手下压,让欢呼的人停下,才说道:“感谢大家的厚爱,但我真不是预言之子,也不想当预言之子。

  还记得我刚来长城时对你们说的吗?

  这个世界没有救世主,能拯救我们的只有我们自己。在这里,在七国的边境,每一位守卫长城抵挡异鬼的战士都是英雄,都是救世主。”

  院落重新安静下来,有人若有所思,有人窃窃私语。ωωω.χΙυΜЬ.Cǒm

  “她真说了?”佛罗伦爵士拉着铁匠唐纳,小声问。

  “嗯。”铁匠钦佩地看着龙女王,感慨道:“她从一开始就告诉我们,每个贡献自己力量的人都是伟大的英雄,都是亚梭尔亚亥。”

  “该死,她自己不吃这锅饭,便直接把桌子掀了。大家都成了救世主,那真正的救世主还有屁的价值与号召力?!”佛罗伦爵士黑着脸咒骂道。

  难怪他们都来这好几天了,始终没几个人主动过来投靠伟大的亚梭尔亚亥转世。

  龙女王太坏了,自己不做救世主这门生意就算了,还直接扰乱市场,让所有有志于成为救世主的人都干不下去。

  坏透了。

  闻言,铁匠唐纳却不高兴了,教训他道:“她有魔龙,她在烟与火之地的龙石岛出生,她能控制火焰,她能杀异鬼,她连光明使者都能激活了,还有谁比她更符合预言之子的身份?

  如果真有救世主,那一定就是她了。

  正因为她是救世主,所以才做了符合救世主身份的事——让所有人都明白,世上没有救世主,能拯救七国的只能是我们自己。

  只有假救世主才会不断对人强调自己救世主的身份,以谋取私利。”

  佛罗伦爵士木了,法克鱿,还能这样说?

  “是呀,”旁边的梅利斯特爵士点头赞同,“我越看她越觉得她就是救世主,只有真正的救世主才会虚怀若谷,不在意虚名。”

  佛罗伦爵士实在是忍不住了,强调道:“你们没听见吗?她都说了,自己不是救世主!”

  “哎,这才是预言之子的风范啊!”红石榴一脸崇敬地看着龙女王,感慨万千:“其实,这很容易理解,真正的大富翁,哪会逢人便说‘我是有钱佬’?”

  佛罗伦爵士一口老血卡在喉咙里,咽不下,吐不出,难受死了。

  丹妮也想不到自己的话能有这种效果,说实话,她真心觉得预言之子就是个坑,也一直没想过争夺救世主的名号。

  这会儿她正看见国王塔三楼,站在窗口往下张望的老博士。

  她快离开长城了,也该让老头披上黑衣了。

  “葛兰,艾迪。”丹妮朝两个熟识的守夜人小弟叫了一声,指着红鼻子老头道:“去把你们兄弟抬下来。”

  “兄弟?”葛兰茫然。

  “所有发过守夜人誓言的黑衣都是兄弟,今天他将正式入伙。”

  “喔。”

  “嘶——”另一边,史坦尼斯的一声痛呼,引起众人跟着一片惊叫。

  在确定丹妮放弃预言之子候选人的身份后,二鹿便准备回收自己的光明使者。

  可他刚一把抓在剑柄上,就嚎叫一声,缩回右手。短短一个抓握的时间,掌心与剑柄接触的部位像铁板烤肉似的,冒起一股焦臭的白烟,烧破了皮。

  他的手竟烤糊了。

  众人震骇。

  这只是余热啊!

  所有人都看见了,龙女王刚才直接握住熊熊燃烧、热气翻滚的火剑,可一点儿不适感都没有,这说明了什么?

  众人相互交换眼神,心中所想不言自明。

  在史坦尼斯寻找皮手套包裹剑柄的时候,梅丽珊卓悄无声息靠近丹妮,低声问道:“你在红剑中发现了什么秘密?”

  丹妮眉梢一挑,道:“我告诉你红剑的秘密,你告诉我光之王与预言之子的关系,如何?”

  红袍女火红的瞳孔收缩,半响,点头道:“预言之子即是圣火之子,光之王陛下在人间的代言人。”

  “必须要是光之王的信徒?”

  “这不是必须不必须的问题,长夜之战本质上是光之王与异神的战斗。太阳即是光之王,夏天即是光之王,被光之王钟爱的人会代表祂终结长夜,那样的人不是圣火之子,是什么?”

  “这......”丹妮隐晦地瞥了正与山姆说话的琼恩一眼,突然就有所明悟,梅丽珊卓的话一点儿错也没有。

  就算琼恩此时信仰旧神,等他死亡,然后被拉赫洛复活,那他就是拉赫洛的圣子。

  就像凯特琳,她原本是虔诚的七神信徒,可复活后,就成了活着的光之王的神迹。任何人看到复活后的她,都会感慨光之王神威盖世,而不会去想她曾经信仰七神。

  外国佬和天朝人证明自己是神仙的法子各不相同。

  对天朝人,活得久才算神仙,最好白头发、白胡子、白眉毛,来一句“得道三皇前,至今五千年”,逼格满满,众人皆服。

  外国佬不同,活得久的人是巫婆,是精怪,得烧死。真正的神仙要能复活死人,或者,能从死亡中复活。

  耶稣最能证明自己上帝之子的主要神迹,不就是复活?

  凯特琳能复活,就算她成了疯魔之鬼,兄弟会与密尔索罗斯,也对她敬畏有加,认为她代表一种天命,是真神的代言人,是圣子。

  琼恩如果复活,他立即有了三分耶稣的命格与光环,所有人都会认为他非凡人。如果琼恩完成预言之子的使命,复活他的光之王也会被人当成上帝。

  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丹妮开始述说红剑的秘密:“光明使者内部有一套复杂的符文,我的巫力点燃了六成符文,还剩四成无法启动。”

  “你是说,之前还不是光明使者的最强状态?”红袍女大惊。

  “也许吧。剑越强,说明异鬼王越强,这可不是好消息。”丹妮叹口气,继续道:“红剑更深处有一个死寂枯败的灵魂,我试着与它交流,却没有得到回应。”

  “灵魂...难道真是妮莎·妮莎?”红袍女喃喃道。

  “无法交流,不知道。”

  “你有没有配合红剑使用的巫术、冥想法?”丹妮又问。

  就像金蛇剑配金蛇秘籍。

  “没有。”

  “你确定?”丹妮怀疑道:“你也看到了,驱动它需要巨大的能量,也只有消耗如此大的巫力,红剑才能那么强,亚梭尔亚亥总不会是普通人吧?”

  “光明使者的传承从未断绝,如果有配套巫术,我不可能不知道。”红袍女肯定道。

  这时,笨牛葛兰背着红鼻子老头过来了。

  老博士身上裹着在君临购买的羊绒皮裘,脸色蜡白,眼神黯淡无光,似乎失血过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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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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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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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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