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成了龙妈>第274章 美人布蕾妮
  “玛莎呢?就是那个从早到晚都嚼着烟草,把牙齿染得血红的胖老板娘。”巴利斯坦问道。

  “玛莎是我姑姑,她死了,两年前就死了。”

  “死了...怎么死的?”

  “被老狮子吊死在店门口。”

  “老狮子?泰温公爵?”

  “对,”垂柳不等他再问,便自顾自解释道,“当日小恶魔正好在楼下喝酒,被史塔克夫人逮着。四王之战时,兰尼斯特打过河,绞死了玛莎姑姑,作为对她袖手旁观的报复。”

  “袖手旁观?泰温老糊涂了,你姑姑一个旅馆老板,如何能在徒利千金、史塔克夫人面前不袖手旁观?”丹妮嘴角抽搐道。

  垂柳无奈道:“贵族那会对平民讲道理?”

  “可惜了,玛莎烧得一手好菜,酿的麦酒也非常香醇。”佩雷斯坦砸吧砸吧嘴巴,遗憾道。

  “你也知道玛莎?”丹妮惊奇道。

  “唉,这可是一家与羽笔酒樽其名的传奇老店,我游历七国时住过。”老博士左右看看,跑到北边第四个房门口站定,笑着道:“这是两百年前,‘善良的’亚莉珊王后与‘人瑞王’杰赫里斯陛下居住的房间。”

  “你瞎说吧?”垂柳瞪眼,惊疑道。

  “呵呵,”老博士扯了扯胸前长长的链环,傲然道,“小姑娘,看到了?五节红铜链环,历史学博士!”

  “垂柳,这间房今后要涨价。”丹妮进入人瑞王曾经的卧室,并不太宽敞,只四十平米,比其它屋子多了间小盥洗室、一个壁炉。

  她把身后大帆布包解下,放在壁炉前的靠背椅上,来回打量一圈后说:“床上羽毛被有些发霉,给我换件干净点的。壁炉点上,卫生间里的蓄水罐加满水。”

  “我们两个就住左右两边的房间。”巴利斯坦道。

  之后老骑士又拉着垂柳询问了最近发生在旅店附近的大事。

  “狼崽子与狮子来来回回,附近村庄全部毁在士兵手里,路上土匪、麻雀、失去家人的孤儿越来越多,旅客越来越少,我们旅店早已没有粮食,只能靠捕猎、捕鱼为生,这算不算大事?”垂柳说。

  “兰尼斯特有什么安排没有?组织灾民重返家园,种植......这天气,估计还能种一波芜菁、包菜之类的耐寒作物。狮子打了胜仗,河间属于他们了,总该管理自己的地盘吧?”丹妮问道。

  “附近的狮子倒是多,可除了杀人、抢东西,他们什么也不干。上次猎狗在这杀了几个狮子,结果我堂兄又赴了玛莎姑妈的后尘,被狮子杀了出气。”垂柳闷闷地说。

  丹妮心中一动,问道:“猎狗他一个人吗?”

  垂柳眸中闪过警惕之色,“为什么这么问?你想打听谁的消息吗?”

  丹妮古怪打量小姑娘一眼,孩子,你果真太年幼,经验浅薄啊!

  我啥都没问,你便主动透露出自己知道猎狗身边小姑娘是艾莉亚·史塔克的事实,而且还想保护她的行踪,你和艾莉亚什么关系?

  她翻个白眼,“你也说了,猎狗杀了好几只狮子,他又不是传奇英雄巴利斯坦,没有同伴,能一对多,杀死好几个武士?”

  “巴利斯坦那么强吗?猎狗一对三,有个女孩帮忙,却还是受了重伤。”垂柳怀疑道。

  丹妮默默点头,这才是这个世界的正常武力值。

  差不多的装备与身体素质,一挑一能稳赢,就算好手;一挑二能赢,是高手;能一对三,有过半赢面,便是超级高手;那些一挑四、挑五的家伙,便属于传奇英雄的行列,比如拂晓神剑......

  如果不用“狮子吼”作弊,同样装备情况下,丹妮也只能一对二,对手还不能太强。

  “巴利斯坦曾经在学城一个打十一个,十个全副武装的精锐士兵、一个全身铠的大骑士,自身毫发无损,对方死了六个,连那骑士也被砍掉脑袋。”

  “哇,没想到‘无畏的’巴利斯坦这么强,比凶名赫赫的猎狗强太多了。”小姑娘一脸敬佩与憧憬。

  巴利斯坦尴尬摸摸鼻子:陛下,您实在太看得起老夫,没这身铁甲,老头子早被人砍成两截啦!

  等垂柳离开,老骑士还告诉了丹妮很多与这家‘十字路口客栈’有关的事件。

  比如,除了人瑞王,劳勃与瑟曦从北境返程时,也在这住过一天;篡夺者之战中,雷加王子与劳勃的决战之地就在旅馆南边的河滩。

  因为雷加胸口用红宝石镶嵌了红色三头龙,结果被劳勃铁锤捶了胸口,红宝石在河滩碎落一地,那处河滩又叫‘红宝石滩’。

  那日,艾莉亚与猪倌在红宝石滩练习剑术,乔佛里与珊莎也跑红宝石滩散步,结果艾莉亚的冰原狼娜梅莉亚被放逐,珊莎的‘淑女’被艾德刺死......

  提利昂也是在这家酒馆被凯特琳绑票......似乎一切大事件的开端都在这发生的。

  简直是《权游》世界的‘刘家村’啊!

  很快,几个小子为他们端来热水和几捆木柴,壁炉点燃,清洗身体,又下楼吃了几块烤马肉,三人便回到房间呼呼大睡。一气睡到天色昏暗,门外走廊上沉重的脚步声将丹妮与巴利斯坦惊醒。

  待听到垂柳为客人介绍房间的声音,丹妮又躺回羽毛床上,懒洋洋盯着窗外昏沉的天色发呆:要下雨了。

  客人似乎在他们对面住下,时不时传来脚步挤压地板的声音,丹妮心想,对方一定是个高大魁梧的战士,甚至还穿着铁甲,那声音...与巴利斯坦走动时一摸一样。

  丹妮再睡不着,干脆起床,就穿着内衣,在屋里练习剑术。这段时间飞行几万里,甚至学会威力强大的龙炎控火术,可她依旧没放松对体魄的锻炼。

  嗯,没放弃成为骑士王的梦想。

  出了一身汗,她就着壁炉上挂着的水壶,洗了个热水澡,顺便把头发上的染色剂洗去,恢复一头灿烂银丝。

  接着又将铁甲擦洗一遍,涂了一层油,前后折腾了两个多小时,外面天空已经彻底黑暗,还有淅淅沥沥的冰雨从窗口飘进屋里。

  这时候连红鼻子老博士也醒了,一瘸一拐地走过来,敲门询问:“今晚还要不要按计划上路?在下雨呢!”

  “呵呵,东边日出西边雨都不懂?这里下雨,往北走半个小时雨自然就停了。”丹妮笑着应道。

  “说不定北边在下雪......”老头子嘟哝一句,便回房间穿衣服去了。

  其实坐在龙背上飞行,只要戴上头盔,把风挡住,即便在北方高空也不会冷,因为巨龙鳞甲是滚烫的。

  丹妮在老骑士的帮助下穿上皮甲、铁铠,再套上羊毛衫、披上厚厚的披风——在君临成衣店购买的影子山猫披风,上面有黑色条纹,几乎是这个世界最保暖的皮裘。

  十个金龙,非常昂贵,据老板说,整个君临也只这一件。

  丹妮曾怀疑它是二手货,披风虽干净整洁,还带着兰花的清香,毛发颜色却有点淡。不过老骑士建议她买下它,无论它是几手货,总归保暖没有错。

  呃,丹妮还真猜对了,她穿了提利昂的二手货皮衣。

  没错,整个君临只一件影子山猫披风,就是当年提利昂从明日山脉带回来的那件。

  小恶魔“净身出户”,皮衣也流落在外,被商贩收购了去。

  额外说一句,影子山猫也是传奇生物,比龙弱,却强于冰原狼,非常罕见,更难以捕获。

  它有多牛掰呢?

  牙尖嘴利,猛如虎,壮如牛,轻盈如猫,这些猛兽的基本配置就不提了。

  可怕的是,它可以嗅到十公里之外的血腥味!

  ......

  丹妮他们提着背包下楼时,看到男孩们正努力把厅内桌子推到一起,排成长长的三条,还有几个年长的女孩奋力从后面搬出长椅,三十多个小孩在垂柳的指挥下,如蚂蚁般忙来忙去。

  孤儿们在忙碌,篝火边却悠闲坐着两个壮汉,一个瘦小青年......咦,不对,那个身高接近两米的铁甲壮汉,面容粗糙,眉眼有几分柔和,似乎是个女的?

  “美人”布蕾妮?

  垂柳走到楼梯口,看着丹妮垂落在胸前的银色发辫,惊奇道:“骑士小姐,您的头发......”

  丹妮把长辫子摔到脑后,笑道:“先前黑发是染的。”

  “喔,银发与您很相配,越发漂亮了,”垂柳摸摸自己干草似的蓬乱褐发,有些害羞地低下头。xǐυmь.℃òm

  很快她又注意到三人都背着包,疑惑道:“这是要离开?这么晚了,还下着雨,你们要去哪?”

  “我说我们要去塞外打异鬼,你信吗?”佩雷斯坦笑呵呵道。

  垂柳瞥了他一眼——让异鬼吃了这个爱说谎的糟老头子吧!

  却也不再追问,只提醒道:“夜行很危险,三位要小心。”

  “先吃顿饭,你们还没开吃吧?”巴利斯坦道。

  “正在煮粥,三位可以先去篝火边烤烤火。”垂柳说了一句便又回到大厅,指挥小家伙们干活。

  脱了靴子烤火的男人背对着楼梯,没注意到丹妮三人,还在滔滔不绝说着......很奇怪的话。

  “说实话,我想要你。自信点,别怀疑我对你的爱。多少人心甘情愿跟弱智结婚,甚至那个弱智还被人当街草了几十次,白捡个杂种儿子,可他获得的回报尚不及塔斯家族的一半——你可是塞尔温伯爵唯一在世的孩子。”男人真诚地说。

  塔斯?

  看来是布蕾妮没跑了。

  而这男人以波隆为偶像,在向布蕾妮求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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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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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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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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