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板路上车水马龙,人群摩肩接踵,丹妮与白胡子骑在马上,随着人流缓缓前行。
丹妮染黑的秀发扎成一条飒爽单马尾,一身干练的绯色皮甲、皮裤、高筒长靴,四肢修长,身躯挺拔,腰挂长剑,纯白披风垂下,一直盖住马屁-股。
曾经的柳叶眉刻意修剪成锋锐的浓黑剑眉,配合脸上的自信骄傲的神采,微微上翘的嘴唇,散去十六岁女孩的最后一丝稚气,彻底成了一位英武潇洒的女剑客。
往来的佣兵、骑士从旁边路过时多会或偷看,或正大光明打量,或吹着口哨向她抛媚眼,非常引人注目。
巴利斯坦也改变了容貌,一头披肩花白长发全部剃掉,成了个大光头,嘴唇胡须染成斑驳的脏金色——他年轻时有黑色胡须、头发,眉毛末梢向下耷拉,多了六分颓废。
其实就凭满脸杂乱络腮胡便能让八成熟人认不出他来,比如在魁尔斯时,乔拉莫尔蒙一直没认出他的身份——曾经老骑士脸颊光滑整洁,修饰得一丝不苟,老帅哥一枚。
就算没杰克与水枪男那种完全相当于两个人的恐怖差异,起码也是《华尔街之狼》与《荒野猎人》的区别。
老骑士还时刻带着头盔,即便不拉下面甲,形貌也很难辨认清晰。
反正在街上走了一圈,白骑士见了至少二十个熟人,却没一人稍微多看他一眼。
最多,因为他旁边英气勃勃的女骑士,他们给了他淡漠一瞥。
“往日旧镇有这么多人吗?”丹妮问。
蜜酒河比武大会虽两天后才正式开始,可此时从玫瑰大道到旧镇内大街小巷,到处都能见到骑士和自由骑手,或弹奏竖琴、或敲打皮鼓的吟游诗人,满载啤酒花、火腿、大圈黄油和一桶桶蜂蜜的马车,还有生意人、工匠和妓-女......
巴利斯坦解释道:“这次虽不如几年前庆祝首相(艾德史塔克)就任的比武大会那么全国轰动,可因为铁民实在招人恨,除了河湾本地骑士,多恩、风暴地、兰尼斯特港也来了不少贵族。”
“你看那——”说着,老骑士抬手遥指河对岸一队骑兵,十七八个骑士在马上肆意谈笑,时不时有人笑得前俯后仰。
其中三名护在外围骑手,手里各擎着一杆旗帜。
三面旗帜上图案分别为:三根黄金麦穗,两只幼鹿,黄色干草堆。
他盯着其中一位黑色卷发的方脸青年人,神色复杂道:“丰收厅、幼鹿屯的卡伏伦家族、干草厅的埃洛尔家族,都是风暴地的领主。”
“你亲戚?”丹妮问。
老骑士便出身丰收厅,原本是伯爵继承人,还有个未婚妻,可为了追逐御林铁卫的荣耀,他全部放弃了。
嗯,连老婆都不要的狠人。
“如今的丰收厅伯爵,阿斯坦·塞尔弥,我侄孙。”老骑士最后一句话声音压得极低,旁边的丹妮差点没听清。
她想起来了,当日在魁尔斯,老骑士为隐瞒身份用的假名便是“阿斯坦”。
“要不要去见见?”
老人理解错她的意思,迟疑道:“丰收厅虽是风暴地最大的粮仓,却没多少兵力,而且现在时机也不对。”
“哎,我缺那点人吗?”丹妮摆摆手,“单纯叙叙旧。”
“没必要,那孩子人比较老实,无法保守秘密。”
几句话的功夫,河对岸的队伍已没入人流,消失不见,丹妮二人也拐入一条胡同,又在老骑士的带领下转了几个弯,最终来到西城边缘一条满是骑手与剑客的街道。
“铁匠一条街,在这能买到任何规格的铁甲。”老骑士笑着说。
一路上丹妮看到七八家铁匠铺,赤膊着上身的武器师父在锻炉前奋力捶打,有与她目的类似的自由骑手,拿着盔甲大声与老板讨价还价。
还有几个脸上爬满皱纹的老头赶着马车沿街叫卖,车上杂乱堆着锈迹斑斑、剑刃布满缺口旧剑陈刀。
最终老骑士把丹妮带到街头一栋巨大石头楼房大门前,木门两侧墙面还安装了玻璃展台,上面挂着红色、蓝色、白釉瓷全身铠,还有狮鹫、独角兽、野牛,甚至巨龙头盔。
两人刚翻身下马,便有一个小厮迎来,主动帮忙把马牵到一边,接着又一位圆脸侍女从门内走过来,鞠了一躬,问:“不知客人需要什么?刀剑、盾牌、铁甲、锁子甲、皮甲,我们店里都有。”
“我要一套全身铠。”丹妮说。
“定制还是现货?”
“定制要多久才能取货?”丹妮问。
“根据您对铁甲的要求,至少半个月,但不超过两个月。”
“我急用。”
“我们这库存丰富。”
之后圆脸侍女询问过价位,从丹妮那得到“价钱不重要,但质量一定要最好”的答复后,便带着两人越过挂满各类铁甲的大厅,又沿着鹅卵石小径穿过一片对着木炭、铁锭等杂物的院落,最终来到后院一排低矮红砖房子。
联排房向着院落的一面没有门,没有墙面,整间屋大大敞开,像仓库,但里面没有堆积货物,全是一间间热浪翻滚、烟尘弥漫、锤声叮当的锻造室。
时不时有铁匠师傅对学徒大声斥责,或者吆喝着让他们办事,当时就有两个裹了层黑灰的汗衫小伙抬着一筐焦炭,急匆匆从庭院穿过。
嗯,他们刻意避开了鹅卵石小径。
老骑士点点头,道:“只有在铁匠大师手里才能买到真正的好货,囊中羞涩的佣兵才会去买摆在前厅的样子货。”
圆脸侍女朝他认可地笑了笑,带着他们径直走向左首那件最大的锻造室。
每间锻造室外摆着两排木架,其上挂着乱七八糟的板甲、铁盔、护喉等铠甲部件,正有几位客人在学徒的介绍下来回翻看。
“您是自己挑选,还是我帮您找一名学徒?”侍女问。
“我来选。”老骑士直接上前,在一副银灰色板甲上敲打起来。
侍女对旁边学徒说了一声,便向丹妮告辞:“选好铠甲直接找铁匠大师付账即可。”
挂在木架上的铁甲看着杂乱,其上都是一整套拆开来放在一起的,这样既方便客人检查防具质量,也能根据客人的实际情况,对某些部件进行微调。
就在他们挑选铠甲的时候,却听到铁匠铺内传来一阵谈话声。
一名男子中气十足地说:“加兰,你可一定要帮我,最近来旧镇的人实在太多。不敢说全国,但河湾地的骑士能过来的都来了。
可每来一个骑士呢,跟着会过来两个自由骑手、三个工匠、六个大兵、一打生意人、两打妓-女,至于小偷,多到我猜都不敢猜。
人一多,事情开始变得麻烦,今早发现有酒鬼落在蜜酒河里淹死——无法确定意外或者他杀,昨晚北城门口一家酒馆发生暴乱,几个边疆地骑手与多恩人打了起来......
唉,类似械斗多不胜数,连强健案都时有发生,你还是调一批人过来帮我维持秩序吧!”
另一个年轻人疑惑问:“旧镇军力缺口这么大?我记得二舅你一个月前就开始训练新兵了。”
“加兰·提利尔,加尔斯·海塔尔。”老骑士瞥了一眼,低声说道。
丹妮也看到了,两名身穿皮甲、腰挂长剑的英武骑士,一名三十出头的中年人,胸口有白塔族徽,另一个是二十三四的年轻人,胸前有两只硕大金色玫瑰。
嗯,加尔斯是乔拉·莫尔蒙曾经的二舅哥。
“旧镇老翁”雷顿海塔尔子女众多,六个女儿,四个儿子,琳妮丝是最小的女儿,里斯遇到的亨佛利是最小的儿子。
由此也不难理解为何乔拉能吃到“天鹅肉”了,家中孩子实在太多,能找个“文武兼备”的实权伯爵当女婿,雷顿伯爵已经很满意了。
二女儿虽嫁了高庭公爵,但那个女婿有着“权游第一庸将”的美名,江湖人称“充气鱼”,老人家实在无法引以为荣。
就听加尔斯无奈说:“你来的时候没主意到吗?地里的小麦熟了,我招募的士兵得放下长矛,拿起镰刀去麦田收割庄稼啦!”
“铁民正在侵袭河湾,你竟放那群农夫回家?”加兰不可思议道。
“呃,你没受到学城信鸦?”加尔斯愣了愣,道:“半个月前,学城向全国各大领主家派遣白色信鸦,传递凛冬来临的信息。也就是说,明年正式进入冬天。”
加兰不以为然摇摇头,道:“冬天又怎样?咱们河湾地可不是北境,至少还能再收两茬小麦,下一年雪,第四年也许便是‘错误的春天’,又能种地收割庄稼了。
千百年来,我们南方人不都这样过冬嘛,完全用不着为囤积粮食耽搁战事。”
“七层地狱啊!”丹妮很“时髦”地嚷了一句,忍不住走进几步,惊叫道:“你的意思是作为七国粮仓的河湾地竟没有储粮?”
加兰提利尔眸中先是闪过惊艳之色,很快又皱起眉,质问道:“你是谁,偷听我们谈话?”
“这么大的声音,你问问附近客人,”丹妮指着一个挑选铁甲的锁子甲剑士,“谁没听到你们的谈话?”
锁子甲连连摆手,大声嚷道:“你这女人,别污蔑我,我可没听见加兰伯爵与加尔斯爵士交谈。”
丹妮嘴角抽搐几下,“我就站在爵士旁边,声音也不大,你这不是掩耳盗铃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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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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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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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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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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