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成了龙妈>第126章 横扫千军
  奴隶湾东海岸,反龙之母联盟的营地绵延十余里地,虽然营地内佣兵、奴隶、商贩、妓女混作一团,但联盟军并不缺乏基本的军事素养。

  在营地外围,每隔100米便有一座两层楼高的哨塔,一直蔓延到营地外500米。

  每座哨塔上都有两三名哨兵,他们或者手持铜锣,或者腰挂号角,遇到敌情便会发出警报。

  丹妮的2600骑兵从白杨坡后方离开营地,先向东行走两公里,才借助密林与野草的掩护,转向北行三公里。

  接着,又在昏白的晨光下缓缓向西边的敌营潜伏过去。

  嗯,他们并没正面冲击对方的营寨。

  如果丹妮乾纲独断,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思来,她一定从山坡冲下去硬肛敌营。xiumb.com

  但经验丰富的老将告诉她:别看营地里一片混乱,连商贩与妓女都有,其实营寨前部驻扎的全是习惯乱战和野战的佣兵。

  而且,对方一定在营帐附近布置有层层拒马和壕沟,真冲进去,面对的便是一个个小堡垒似的坚固防御圈。

  简单来说,大营地里面有几十个坚固的小营地。大营地松散,佣兵团驻扎的小营地内部却严密非常。

  就算团长憋不住,要找妓女牵手,也必须在佣兵营地外解决。

  因为防御做得好,佣兵团员对自己的安全比较有信心,且单个佣兵团组织严密,即便夜中发生动乱,也不会出现古代军队中最害怕的“营啸”现象。

  ——团长就在身边,你如何营啸?

  胆子小的,不听话的,早就在无数次战斗中被淘汰。

  这便是电视剧中的古代军队,与异世界现实中佣兵团的区别。

  所以,丹妮没有率领军队冲击对方“铁头”,反而绕了一大圈,从侧面撞击敌人的“豆腐腰”。

  微风吹过,在林间树枝间带起一阵轻响,萦绕在丹妮耳际。

  东方泛起鱼肚白,头顶的天空好似覆盖上一层铅云,由深沉的靛青渐渐变得灰白。

  丹妮与其他将士一样,牵着自己的战马,蹲在半人高的草丛里。身边小银马虽然咬着一颗木核桃,无法发出嘶鸣声,身子却不安静,不停伸蹄扒开覆满落叶的湿软地面。

  耳边有虫子拍打翅膀的嗡嗡声,身后有战士压低声音的呼吸,时不时也会听见因士兵紧张而弄出的武器碰撞和锁子甲滑动所发出的细微声响。

  可这些声音在丹妮耳中也显得朦胧模糊,似真似幻。

  “天呐,我就要带兵冲锋了,这是真的吗?可以发个朋友圈舒缓下压力吗?要是能弄个直播,我该长多少粉?”

  等待的时间里,丹妮一直在胡思乱想。

  “呼啦——”

  一道巨大的黑影从她和她身后的士兵头顶飞过。

  是大黑。

  当他从军士头顶飞过,便代表前方哨卡已经被阿戈带领的马人小队拿下。

  丹妮立即起身,牵着马在草丛中缓步前行,不用她下令,其余两千多骑兵有样学样,在感受到头顶的巨龙之后自觉起身前行。

  嗯,他们没有骑马,为了节省马力,这五公里的路程,他们都是牵马走过来的。

  “嗖——”

  “啊——”哨塔上的士兵捂着胸口处的箭尾痛苦嚎叫。

  “当当当......”哨塔上另一名守卫压根不去查看同伴的伤势,动作麻利地蹲到木头立柱后面,同时疯狂敲击手中的铜锣。

  “敌袭,有敌军来袭——”凄厉的喊叫声随着铜锣声快速向后方传去。

  “轰隆隆......”

  终于,在靠近营地200米后,阿戈失手了。

  也不怪他,现在天色已经灰白一片,东方跃出地平线的火球甚至开始向地面射下根根金色的箭矢。

  为了更隐蔽,他们只能蹲在草丛里,距离也不敢靠太近。

  于是,有人失手了,没能同时射中全部哨兵。

  “上马!”老将巴利斯坦站起身,动作敏捷地翻身上马。

  潜行的骑兵大队也不再隐藏行踪,放开手脚,从昏暗的草丛中迅捷冲出,好似一片黑云,像西方的营地拦腰斩去。

  “当当当......敌袭——”这时敌人的营寨也有了反应,声音中的惊慌与恐惧,连200米外的丹妮都感受到了。

  “稳住,稳住速度,不要冲刺!”疤背西蒙朝自己的骑士们厉声喝叫。

  丹妮咧咧嘴。

  那嗓门......对面营地的敌人肯定也听到了。

  还记得接待授职军官那日,白骑士对她说:之所以选疤背西蒙当统领,除了他老实倔强,忠诚可信,无人能及的大嗓门也是一项巨大的加分项,其实他本身的战技术水平并不高,甚至不合格。

  但武技与指挥打仗的技能可以学习,大嗓门却是天生的。

  “呜呜呜——”

  靠近敌人木栅栏时,十里营地已经响起连绵不绝的低沉号角。

  清晨的第一道阳光洒下,凌晨才入睡的奴隶主们从梦中艰难醒来。

  “真龙与诸位同在!”丹妮拉停小银马,抽出长剑,高声大喊。

  “锵锵锵”数千骑士一起拔出长剑或弯刀,齐声大喝:“龙之母万岁,真龙万岁,自由万岁!”

  “大黑!”丹妮一声令下,黑龙几乎贴着骑兵队伍的头顶来到栅栏前。

  “轰——”好似一捆土制手榴弹被引爆,冒着火花的简陋木桩一下被掀飞。

  “聿聿——”

  “哞哞——”

  栅栏内并非士兵的营帐,而是蔓延半公里的巨大马棚,有骑兵的战马,有拉马车的驮马,有等待宰杀的肉牛,也有拉车的公牛。

  些许火焰也只能烧到靠近栅栏的几匹马,可丹妮真正的杀手锏是龙威!

  “嘶嘎——轰——”大黑落在地面上,站在围栏缺口处肆意挥洒龙炎,巨龙之威被淋漓尽致地展露。

  “嘶嘎——”

  “嘶嘎——吼——”

  白龙拍打宽大的翅膀在慌乱的马群头顶低空滑翔,恐惧在牲畜群中无可抑制地蔓延。

  “战马失控,啊——”战马营地里的马夫凄厉嚎叫。

  “轰——”一匹高大的黑马一头将他顶飞,哀嚎声刚升起,又快速戛然而止。

  “聿聿聿聿......嘶嘶嘶嘶......踏踏踏......”

  战马恐惧的嘶叫声很快被隆隆马蹄声掩盖,马夫几乎化为一团血泥。

  马鹏内的马夫只是开始,当马群想要跃过栅栏,向营地外广袤的田野奔去时,大黑便适时从营地外沿低空掠过,再一次将马群逼了回去。

  营地外有大黑调整疯狂马群的方向,营地里也有巴利斯坦一众策马奔腾的骑士,他们在后方驱赶着马群。

  沿着营地的方向,从北向南,收割敌人的生命。

  被镣铐锁住手脚的奴隶,挺着肚皮从华丽帐篷中钻出来的奴隶主,光着身子胡乱奔跑的妓女、佣兵、商贩,或者仓皇哀嚎,或者大骂着驱使士兵稳住阵型,或者跪俯在地,大声求饶。

  但在龙威下处于惊惧状态的马群根本无法控制,也没有怜悯与理智,万马奔腾下,奴隶和奴隶主,佣兵和妓女,没有任何分别地被铁蹄践踏。

  随着一个个战马营地被马群冲毁,不断有新的马群加入疯跑之中,最后汇聚成一片数万牲畜组成的死亡犁刀,将半个营地犁粗粗地了一遍。

  而这只开始,疯狂马群后面还有一群真正的死神,像细密的钢铁梳子,梳理被摧毁大半的营地。

  凡是穿托卡长袍者,杀。

  凡是拿着武器的人,无论佣兵还是奴隶,杀。

  凡是衣服华丽的黑红直立长发之人,杀。

  只有女人与跪俯在地的戴镣铐者不会遭受一丁点儿伤害。

  如果遇到挂着代表和平彩条旗的营帐——他们大多是商贩,在进入战场后便自觉挂上代表身份的旗帜——那时,会有马人出面,将里面的人串在绳子上。

  马群也不能冲毁所有的营帐,有警惕心强的佣兵团会在营地外堆放坚固的拒马,聪明点的还会在拒马上覆灭点燃的毛毯、帐篷之类的物品。

  营地那么宽敞,也有营帐运气好,没有被惊惧的马群冲击到。

  这时,丹妮带着她的龙出场了。

  黑龙在敌人营寨外围“赶羊”,这种高技术活只有能与丹妮龙灵的大黑能做,白龙与绿龙暂时转职为步兵,由一群铁甲骑兵保在周围,用龙炎清理顽固抵抗的小型营寨。

  “你背信弃义,我们约定好下午列队决战,你还用坦格利安先祖的名义发过誓的,太无耻了。”

  一处华丽的金色蒙古包前,衣衫凌乱的贤主大人向高大拒马之外的丹妮悲愤咒骂。

  此时已经天光大亮,马群早越过吉斯联军的营地,并滑了个弧线,从白杨坡东侧绕了过去——绿龙一直留在无垢者的军列中心,马群不敢靠过去。

  巴利斯坦带着两千骑兵在营地内纵横驰骋,清理被冲散的敌兵,一百马人骑兵负责管理战俘。

  丹妮则带着五百骑兵和白龙攻打小堡垒。

  之前她已经打下十几座营寨,抓了三个佣兵团团长,三个贤主或者伟主。

  现在这是第四个大奴隶主。

  壮汉贝沃斯与阿戈各举着一个门板大小的镶铁皮橡木盾,丹妮骑着小银马躲在后面,大笑着说道:“贤主阁下,昨天中午我给你的决战信上是如何写的?”

  不等他回答,她便朗声道:“以先祖的名义发誓,我与你们约定,双方在阳光之下决一雌雄。你自己抬头看看天空,都快日上中天啦!”

  “可是......”翅膀形状发型的矮胖贤主瞳孔放大,很想大喊:昨晚你几乎向所有佣兵团团长明说暗示,进攻的时间在下午,还让他们在中午之前决定好是否向你反正。

  可丹妮也没说错,昨天下午吉斯联军还没扎营的时候,便收到她的决战信,信上承诺,不会在他们立足未稳时发动袭击,并约定第二天在太阳的见证下,一战定输赢,并没说一定在下午。

  mmp,你有龙有无垢者,有实力硬肛啊,怎么能这么狡猾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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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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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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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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