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金银从那紫罗兰会所出来以后,接着,便前去江雪公司。
刚才,二人微信聊天,江雪约了他,今晚出去逛街、看电影。
这倒是很少见的一件事!
何金银相当期待啊。
要走的时候,马勇他们都问要不要开车送他去。
他们想要用那劳斯莱斯车队,送何金银。
何金银连忙摇头拒绝了。
这要是真坐着王重明的劳斯莱斯车队,前往江雪的水肌肤公司,他们公司都会沸腾的。
这太高调了,不符合何金银的作风!
何金银出去以后,拦了一辆车,打了一个滴,来到了江雪公司。
到了江雪公司,然后径直去了江雪的办公室里。
此时,江雪手头之上,还有一点工作。
何金银就坐在旁边,等待着她下班。
江雪的面前,放着半杯咖啡,这半杯咖啡,是她还没有喝完的。
何金银有些渴了,走到了她的面前,端起了那半杯咖啡,喝了起来。
江雪看到了,也没说什么,反而脸庞之上,浮现出一抹晕红。
她刚才注意到,何金银喝咖啡的时候,那嘴唇,刚要印在了她喝咖啡的地方。
这岂不是说明,二人间接接吻了?
“狗粮,又被喂了一口狗粮。”站在一旁,静静的看着何金银、江雪的大胃王张晴,突然嘀咕了这么一句话。
这话,又惹的江雪脸庞一红。
不过,那抹绯红,就像是雨后的彩虹一般,停留的时间很短。
绚烂、美丽的东西,总是短暂的。
“小晴,你年纪不小了,该考虑,找个男朋友了。”江雪突然说了这么一句话。
张晴听到这话,愣了一下:
“江总,你是不是被人夺舍了?以前,你可是看到男人都烦的,看到男人都肝疼的,怎么现在,居然还劝起我找男朋友来了?”
确实,半年前的江雪,那个时候身患恐男症,看到男人,肝都疼的。
有男人接近她,肝更疼。那个时候,别说劝人找男朋友了,就连看到男人都烦啊。
可是现在,她突然破天荒的劝张晴,找男朋友!
张晴怀疑她被夺舍了,也是有依旧的。
江雪听了这话,自己也沉默了下来。
是啊,这半年,自己的变化,真是大呢。
这种变化,是由内而外的。
是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她变得,比以前更乐观看世界了。
而这一切,她发现,都是因为,身边的那个默默无闻,默默守护自己的男人。
看向何金银,发现何金银端着自己喝过一半的咖啡,正坐在旁边的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本‘挪威的森林’,安静的看着。
窗外的夕阳,红晕晕的。
那远处的天空,难得的出现了多年前不曾出现过的火烧云。
天边的红晕,散落在这人间。Χiυmъ.cοΜ
江雪发现,这人间,有那么一个长久陪伴自己的人,有那么一个能让自己一直变好的人…
这人间,可真值得!
……
下班以后,江雪和何金银离开了公司。
江雪拿出手机,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
“妈,今天我们两个人不回来吃饭了,可能会晚点回家。”江雪对着电话那头的楚云秀说道。
“啊…怎么了?”楚云秀问了一句话。
“我们准备去看电影、逛街。”江雪说道。
楚云秀听了这话,沉默了一会儿,接着,点了点头。
“好,你们去吧!”挂断电话以后,楚云秀不由看向了身边的江如海。
江如海一脸迷惘,问道:“怎么了?”
楚云秀问道:“当初,你追我,追了多久啊?”
“啊…怎么突然问这事?这么多年了,具体的,我哪里记得啊?大概…大概几个月吧。”江如海说道。
“噢。那你记得,我们认识多久以后,第一次去看电影的呢?”楚云秀问道。
“第一次看电影,我想想啊。”江如海那个时候,电影院还不怎么普及,不过,他们是知识分子。
所以,看电影还是会去的。
“认识了三个月左右,然后,去看的第一场电影吧。”江如海想了起来。
“噢。你说,何金银和小雪,认识多久了?他们结婚,多久了?”楚云秀又问道。
“结婚三年多了,时间过得真快。”
“结婚,都三年多了啊…可他们,还是第一次去看电影呢。时间,过得真慢。”楚云秀嘀咕了一句。
江如海听了这话,沉默了下来。
“我总觉得,他们认识不止三年,好像在很多年前,就认识了一般。”江如海说道。
“其实我第一眼看到金银的时候,我就觉得好眼熟,好像以前,在哪见过他一样。特别是那双眼睛。”楚云秀说了一句奇怪的话。
“是啊。”
或许,他们两个人,早就认识。
只是,当时他们认识的太早。
他记得她,她却不记得他。
时间啊,有些人觉得你过得太快。
有些人,却觉得慢点好。
余生还很长,有些时候,慢一点好。
……
何金银、江雪二人,给家里打了电话以后,接着,何金银去地下车库,将车开了过来。
江雪坐上了副驾驶以后,何金银对着她问道:“去哪呢?”
“去财富广场那边吧。”江雪沉吟了一下,出声说道。
工作狂的她,以前很少出去逛街、看电影这些活动。
财富广场,那边是附近最大的商圈,年轻人都喜欢去那边吃、喝、玩。
那里有附近最火爆的一条美食街,有世界各大品牌商铺入驻,有好几家大型电影院,有各种娱乐场所…
不过,江雪很少去那边。今年一年,还是第一次去咧。
何金银也很少去那边,他回来这半年,娱乐的时间比较少。而且,如果身边的人,不是江雪的话,他一个人,又怎么会想着看电影、吃火锅、喝奶茶这些事呢?
车子启动以后,便朝着财富广场那边看去。
大概二十分钟左右,便抵达了财富广场。
将车子停好了以后,二人下了车,前往那条美食街。
“这里的人可真多啊。”看着周围熙熙攘攘的年轻人,江雪忍不住说道。
何金银点了点头,看了看周围,发现,来这美食街逛街的人,都是那些年轻的情侣们。
他们穿着时尚,很多还是大学生们,当然,也有很多年轻的白领们。
他们手牵手,脸上绽放着笑容。
有一对情侣,女生拿着一根冰淇淋,然后用勺子,勺了一勺,递给身边的男朋友。
那男朋友,张大了嘴巴,然而,那女生却将那一勺冰淇淋,放入了自己的口里。
两个人顿时大笑了起来。
江雪此刻,突然看到前面有个卖冰糖葫芦的,顿时间,眼睛一眨不眨,盯在了那里。
何金银看了以后,旋即,朝那卖冰糖葫芦的人走去。
走到了他面前以后,买了一串,接着,递给了江雪。
江雪接过那冰糖葫芦,咬了一颗,然后,递给何金银。
“你也吃。”她温和道。
何金银也咬了一颗,两个人,肩并肩,走在那熙熙攘攘的街上。
有些人,快的一天就可以牵手、接吻、然后去酒店…
有些人,结婚三年多了,但是,连签个手,都会面红耳赤。
两个人肩并肩走着,走在那人群中,两只手,却始终都没有牵在一起。
但是,慢慢走动的时候,两只手,偶尔的触碰,却让两个人的心跳加速。
轻轻的咀嚼着冰糖葫芦,江雪在那人群中央,停了下来。
何金银一愣,扭头问道:“怎么了?雪姐,怎么停下来了?”
江雪扭过头,面对面,看着何金银,看着他的眼睛。
周围很热闹,但是,在此刻的江雪眼里,周围,却什么都没有。唯有眼前,那一个男子。
“何某人,在我小时候,很小的时候,大概五六岁的样子,我很喜欢去一个孤儿院门口玩。在那里,我认识了一个小男孩…”
“那个小男孩,也曾送过我,一串冰糖葫芦。他的眼睛,和你好像!”
江雪一脸认真的看着何金银。
何金银听了以后,沉默了下来。
“怎么,你吃醋了吗?”江雪看到何金银不说话,问道。
摇了摇头,何金银说道:“没有。”
“哼……”江雪又咬了一口冰糖葫芦,“没吃醋?”
她不开心。
“吃了。”
“吃了?”江雪又哼了一声。
她又不开心。
女人,有时候,总是在喜欢的人面前,这么无理取闹。
你粘人,她不开心,你不粘人,她又不开心。你吃醋,她不开心,你不吃醋,她又不开心…
旁边的人走了又来,来了又走。一张张陌生的脸,浮现在眼前,又慢慢消失。
站在人群中的江雪,她的美貌,让她成为人群中最为焦点的存在。
周围的不少人,都朝她看来。
此刻的的她,眼里却只有面前的这一个人。
伸出手,仿若周围已经没有人,仿若,这热闹的街头,已然变成了她心中,那二人世界里的海滩和花海。
“小傻瓜,你过来,牵起我的手。”江雪说道。
何金银愣了愣,这句话,好熟悉啊。
仿佛,在多年前,那个雨夜中,那个孤儿院门口,一个小女孩,对她说的话。
那个时候,小女孩的家要搬离那里了。
那一晚,她来找他告别。
那一天,她穿着白色的裙子,在那小雨中,被雨得湿了她的头。
在风雨中,她的嘴唇冷得直哆嗦。
她重重的敲着孤儿院的门,孤儿院里,那一排排痴情人种的仙人掌树,在那雨夜里,奇迹般的开着花。
“小傻瓜,小傻瓜!”小女孩一边敲着门,喊道。
那个时候,她叫小傻瓜。
小傻瓜听到她的声音,从床上爬了起来,然后一咕噜跑了过来。
隔着一道铁门,隔着那夜里的漆黑,隔着那空气中的雨丝,两个小孩,相互的凝视着对方。
他看着她的眼,她看着他的眼。
“小傻瓜,我要搬家了!”
“噢。”小傻瓜摸了摸头,傻乎乎的应道。
“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小女孩问道。
“我…”小傻瓜沉默了一会儿,“我以后,还能见到你吗?”
“不知道。”小女孩摇头道。
“怎么样,才能和你一直在一起啊?”小傻瓜又问道。
“听我婆婆说,一个男孩子,如果娶了另外一个女孩子,他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小女孩说道。
“啊,那我…那我可以娶你吗?”小傻瓜还不知道,‘娶’是什么含义。
小女孩,却比他更早熟一些。
她没有回话,只是伸出了手,对着他说道:“小傻瓜,你过来,牵着我的手。”
他慢慢的走过去,走过去…
雨夜中,他们之间,隔着一道铁门,隔着,那漆黑的夜,隔着,那看不见的家境,隔着,那不明确的未来。
小傻瓜走过去,想要伸出手,牵起她的手。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小女孩被她的家人抱走了。
他的耳边,多少年来,一直回荡着那一句话。
“小傻瓜,你过来,牵起我的手!!!”
何金银此刻的眼眶,有些微红。
在那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他的耳边,这一刻,再次响起了那句话:
“小傻瓜,你过来,牵起我的手!!”
他走了过去,无视了所有人的目光,无视了这整个世界的隔阂,无视了他们之间,所有的未知,无视了时间和空间,无视了雨夜和黑暗…
他,牵起了她的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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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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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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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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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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