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獒犬,身长四尺,体毛粗壮,性格刚毅,力大凶猛,野性尚存,只食用新鲜的肉食,成年的獒犬可斗虎豹,对主人极为恭顺,一生只认一个主人,不离不弃,只能从小养大,是看家护院,外出狩猎的得力助手。各国的上层权贵打猎时无不以带有獒犬为荣,一只幼年的獒犬可是千金难求。
这一行人竟然骑着踏云宝马,带着草原獒犬狩猎,身份定然极为尊贵。
陈霆抬眼看去,前行的三人,一男两女,都是十六七岁的年纪,男的英俊,女的清秀,而且都身负着不弱的武道。
而后面跟着六人,却是个个神情倨傲,表情冷淡,眼光灵动,太阳穴高高鼓起,内力修为已至大成,虽然看不出什么境界,却绝非一般强者,应该是王公府邸豢养的护卫高手。
一群人行至万空寺前,当前那个小姑娘纵马而出,大红色的披风,一身劲装,身后背着把长弓,长发被金环束起,五官清秀,一脸英气。
“郑姐姐,没想到这个鬼地方还有个寺庙,那只白狐准是钻进这里了。”说话间,这小姑娘已跳下马来,身形极为矫健。
随后跟着的也是个女子,年纪稍大一些,身穿白色行猎装,眉目如画,让人不由得眼前一亮,拍马上前,对红衣少女笑了笑,目光环视,似乎对这深山古寺也有些好奇。
走在后面的那个少年一身华服,剑宇星眉,器宇不凡,看了看四周,也拍马走上前来,看到那几獒犬因为受了香灰的影响,失去了方向,在寺门口来回乱窜,不由得眉头一皱,再看这座寺庙,万空寺四壁透风,院墙上也破了不少窟窿,脸色更是微微一沉:“嗯,应该是逃进去了,进去搜一搜就知道了,那小东西被我们追了一夜,也没多少力气了。”
先前的白衣女子却是皱了皱眉头,把手一摆,说道:“算了,佛门清静之地,杀生不祥,那小东西既然逃到寺里面,也是它命不该绝,就放过它吧。”
“那可不行,我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么纯正的一条白狐,若不是怕坏了它的毛皮,早就把它射死了,怎么能让它这么逃掉,”那红衣少女却不干了:“郑姐姐,过两天就是我娘的生辰,我还打算把这只白狐皮做成披肩当寿礼呢!”
狐狸毛色多为灰色和淡红色,更为少见的是火红色,最为难得的则是纯白色,白色也代表着吉祥如意,多为上层贵妇所追捧,完整的白狐皮毛更为稀少,重金难买,所以那红衣少女才极为执着。
“是啊,朝廷早就想将这些秃驴杀干净了,哪里还有什么佛门圣地,白狐皮最为驱寒保暖,原夫人每年冬秋季节肩部都酸痛难当,如此纯正的白狐可遇不可求,这可是最好的寿礼。玉婷妹妹一片孝心,何必在乎什么佛门不佛门的。”那华服少年也劝道。
陈霆虽然离的有些距离,但也听到了几人的交谈,心中更是吃了一惊。
大周帝国,武风盛行,但朝中还是文武分治,武官以护国公原风云为首,而文官则以丞相郑敏风为首,这红衣少女莫非便是原风云的掌上明珠,被周武帝御封的玉婷郡主。
自古文武相轻,原风云与郑敏风的政见不和,满朝皆知,但奇怪的是两家的小一辈走的却很近,这么看来,那白衣少女应该便是郑敏风的女儿郑红袖,却不知道这华服少年又是何人,想来出身也不会太差。
听那华服少年如此一说,郑红袖便不在坚持。
那华服少年看到寺中有人,便叫道:“喂,那个小子,有没有看到一只白色的狐狸从这里跑进去。”
陈霆早已将习武之人的气质全部掩去,腰背微瘘,神情畏缩,抬头看了看几人,双手连摆,不断的摇头,示意自己什么也没看到,身形也向后缩去。
也幸好陈霆很少与盛京城的王公子弟来往,就算偶尔在庆典宴会上露面,也从不引人注意,想来这三人不会认出自己。
华服少年剑眉一竖,追了一天一夜,本就有些不耐烦,此时脸上更是显现出一丝怒意,上前一步,正要呵斥,一旁的原玉婷却急急的说道:“有什么好问的,这寺院也不大,让侍卫们找一圈就是了。”
此时,老方丈和刘威也都出来了,听得些人是来寺庙中寻找白色的狐狸,也颇为好奇,陈霆自然也不会阻拦,三人都站在院子里,任由那几个侍卫翻找。
寺庙里破败已久,房子虽然还有几间,但屋里的事物却是极少,每间房子基本都是一目了然,这六名侍卫的身法极为迅速,不到一柱香的时间,就已找遍全寺上下,却没有人向那佛像看上一眼。
“没有?怎么可能,”见众侍卫一无所获,原玉婷急叫道:“不管用什么方法,挖地三尺也要将它找出来。”
一旁的郑红袖轻声劝道:“或许那白狐没有逃到庙里,我们在附近再找找便是。”
那华服少年的脸色也有些悻悻然,亲自带着侍卫又找了一遍,有些不甘心地对一名侍卫叫道:“老许,你们几人跟我再到附近找找,那小东西绝没有力气跑远,实在找不到就放开所有的獒犬,散布到附近,咬死那小东西。”
华服少年的言语中已带有一丝狠色,带着六个侍卫掠出了寺庙。
“我也去,不许你们弄坏白狐皮。”原玉婷心里挂念着白狐皮,身形一纵,也跟着跑了出去。
那老方丈刚刚起身,本就有些不大清醒,被这群人闯入寺里,翻箱倒柜的一通闹腾,心里害怕,身形瑟瑟发抖,不断的念诵着佛经。
郑红袖有些过意不去,上前递上了一个金饼子,对着陈霆意味深长的笑了笑,目光似乎有意无意的扫过了大殿中的佛像,随即也走了出去。
不多时,外面的马嘶犬吠声渐渐远去,山上又安静下来。
“少爷,他们说是在找什么东西,这山里还会有白色的狐狸?”刘威关了寺门,将老方丈送往后院休息后,悄声问道,他从小在草原上长大,狐狸见过不少,但都是灰色和红色的,却没有见到过白色的狐狸。
“天地之大,无奇不有,万物造化,更是鬼斧神工,有什么样的兽类都不稀奇,传闻南方的十万大山中多有奇珍异兽,有很多连大周王朝藏书圣地云澜书院都没有记载,甚至闻所未闻,那里可谓是兽类的乐土。”陈霆微微一笑:“不过,若是你想见识一下白色的狐狸,这里就有一只。”
“什么?在哪里?”
刘威大吃一惊,那只白狐还真的是被少主给藏起来了,不过那几人找了几遍都没找到,却不知道被少主藏到哪里。
陈霆哈哈一笑,指了指佛像手心。
有道是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没有人会想到他们要找的小东西正在他们头顶上,那白狐被追击了一夜,已是筋疲力尽,早已沉沉地睡去。琇書網
陈霆将白狐从佛掌中抱下来,看着惊愕的刘威,沉声说道:“那些人未必会走远,你到山下看看情况,顺便再买一些吃食上来,我们可能要在寺里多住几天。”
刘威打量了一番小白狐,点头称是,转身跑出了万空寺。
此时,陈霆才留意到那只白狐的脖颈上系有一条细细的丝带,丝带几乎透明,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丝带下端系有一块小小的玉牌,玉质晶莹剔透,不是凡品,上面刻了几个异国文字,却是看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原来这只白狐是有主人的,怎会跑到这深山古寺中来。
陈霆一面琢磨,一面轻轻的抚摸着小白狐的皮毛,本来还有些担心原玉婷等人去而复返,但数个时辰之后,却是没什么动静,想到郑红袖临走时的古怪一笑,恐怕是发现了什么,却又似乎没什么恶意。
猎狐之事过去之后,古寺中再次安静下来,数日来,陈霆每日给母亲上完香后,就在寺院中打拳练气,倒也清静,而那只白狐更是灵性十足,知道是陈霆救了它的性命,竟然没有离开,经过一段时间的修养,倒是恢复了不少元气,每日在院中蹦蹦跳跳,动个不停。
那老方丈对这白狐也很是喜爱,放任它在寺里玩耍。
不过,时间一长,陈霆也看出来一些东西,这小白狐身形灵动,在跳跃之间,似乎暗含着精妙的武道,再结合当日小白狐施展出来的迷幻之术,恐怕这小白狐也是大有来历。
这一日,陈霆在院中练拳,眼看天色已近中午,忽然间山林里传来一阵悠扬的笛声,抑扬顿挫,颇为悦耳,但听音色却不是大周常见的曲调,带有异域风情,不知道是什么人在这荒山吹笛?
陈霆正在奇怪间,在院中玩闹的白狐突然间耳朵竖起,似乎变的极为兴奋,身形跳动不休,一跃而起,几步便冲出了万空寺,窜入了树林之中。
莫非是这白狐的主人寻来了?
陈霆眼睛猛然一亮。
不长时间,那头白狐又窜了回来,后面紧随着一个少女,约十七八岁的年纪,身着紫衣,一身的配饰叮当作响,面如桃花,眼睛之中有一抹蓝色,不似中土之人,连声音中也带着异域风情。
“雪儿,怎么回事,你慢一点?”紫衣少女身法不弱,紧紧的跟在白狐身后,纵然在飞掠间,也是呼吸如常,显然也身负不俗的武道。
待进得万空寺,那白狐一个箭步就窜入陈霆怀中,扭着脖子叫了两声,又在陈霆身上蹭了蹭,神态甚为亲密。
紫衣少女看得微微一征,随即便明白过来,满脸堆笑:“这位朋友,是你救了雪儿吧,纳兰若华在此谢过。”
陈霆连忙起身行礼:“山中偶然遇上,姑娘不必放在心上。”
“这只白狐跟了我多年,又曾救过我的命,你救了它,便是于我有恩,还请恩公告知姓名。”纳兰若华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妩媚,咬字并不清晰,但性格是率真而自然,言语中也显得十分真诚。
“姑娘言重了,在下陈霆,看姑娘的相貌,似乎不是大周人氏?”陈霆连忙说道,或许是同在异国的原因,他对这少女也有着一丝莫名的好感。
“嘻嘻,我叫丘山国人。”纳兰若华笑道。
陈霆微微一怔,他虽出身于北部的云鹄草原,却也听说过丘山国的大名,听闻丘山国乃是狐国,靠近南方的十万大山,传说是万年之前一只天狐,修为有成,历经天劫,显化人形,开彊裂土,建立了丘山国。
虽然只是传言,但狐狸在丘山地位极高,尤其是白狐,更是视为祥瑞。
陈霆暗暗打量着纳兰若华,虽衣着华贵,满身配饰,笑容中带有一丝狐媚,但从言谈可以看的出这个女子性格外柔内硬,爱憎分明,陈霆的眼光一扫,已看到她的衣角上绣有一朵红云。
丘山国,红云谷,乃是王族聚集之地,这朵红云也是王族的标志,那么这女子应该是丘山国王族中人。
丘山国与陈国相距极远,更是从来没有过交集,但同在异国,言语之中,就聊到了各自国家的风土人情,一时间倒是聊得相当投机。
陈霆也知道了,这少女竟然是当今丘山国国主纳兰山火的小女儿,丘山国也是大周王朝的臣国,纳兰若华向往中土大地的繁华,便随着进贡的车队来到了盛京城见见世面。
但必竟是边陲小国,王族之中没有那么多的约束,她又性子好动,颇有野性,受不了朝廷的繁文礼节,事事都要讲究礼法,在盛京城闷了几日之后,便偷偷跑到城外游玩,却无意中走失了从不离身的白狐雪儿。
这只白狐乃是她从小养大的,灵性十足,这次走失,可把纳兰若华急坏了,但身在异国,人手不足,也不便向大周朝廷求援,一路寻来,她看到了不少狩猎的权贵,心里更是担心,直到雪儿听到了她招唤的笛音,应声寻来,才松了一口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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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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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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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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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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