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王府的巨大影响力,鸟居龙藏在三年里的自由时间,几乎踏遍了这附近区域的山水草原,发现了大量的古代遗存,当然,也取走了不少“标本”!
根据笺纸上的说法,留下这些东西、写下这些文字的人,就是当年鸟居龙藏私聘的向导。不过,他没有留下姓名,自称因为帮助倭国人取走过华夏的东西,无颜留下姓名。所以,根本不知道是谁。
不过,这里面也说得很清楚,因为鸟居龙藏的考古活动没有深入地下,一开始的考察对象主要是地面和浅层次的古代遗存,所以得到东西还不算很多。琇書網
鸟居龙藏的老婆懂蒙语,这在很大程度上让他省了不少心。鸟居龙藏发现的环绕石头的古代墓葬,就是后来专家们所称的“积石冢”,是红山文化的典型墓葬。而他当时,还想不到这是新石器时代的墓葬,认为是古代东胡人的遗存。
东胡大约是西周到春秋时期分布在蒙内东部的马背民族,当然属于游牧民族,其文化类型和红山文化的农耕文明完全不一样。
不过,当时红山文化根本就无人所知,鸟居龙藏能开始研究,就算是开创性的举动。
而鸟居龙藏私聘的这个向导,是从小生活在当地的汉人,精通汉字和汉文化。而且曾经到燕京上过新式学堂,也曾经在王府待过。他当时刚结束父母的丧事,本要离开此地,恰在此时鸟居龙藏找到了他,而且他也对一个倭国人的所谓考察很感兴趣,就决定跟着“学习”一下。
在王府的任职期间,鸟居龙藏一有时间就会到附近考古,也做了大量的笔记。
而在结束了王府的教师生涯之后,鸟居龙藏并没有就此离去。他带着这个向导,进行了最后一次也是最深入的一次考古!
他们沿着锡伯河一路东行,一边探查一边向当地百姓打听。
最终,鸟居龙藏来到了红山!
红山,蒙语为“乌兰哈达”,意思就是红色的山峰,位于蒙内东部。这里还有一个美丽的传说。据说红山原名九女山,是因为九个仙女犯了天规,西王母大怒,她们惊慌失措打翻了胭脂盒,红色的胭脂散落到此处的山上,因而出现九处红色山峰。后来,九女山就被叫做红山。
这个传说,其实也从某个角度说明了,红山文化的主要社会结构其实是母系氏族,而晚期已经开始向父氏族过渡。
就是在红山,鸟居龙藏发现了一处大型墓葬!这是他三年来发现的最大的一处墓葬,就在这个墓葬里,他一共找到了十四件红山文化的玉器!
同时,附近还分布着不少墓葬群,鸟居龙藏还发现了一些陶器和骨器,陶器大部分都是残片了。
鸟居龙藏在这里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最终,他分门别类收拾好采集的“标本”,准备带走。
这里面,最精美,最重要的,无疑就是这十四件玉器!这位向导也很惊讶,没想到数千年前,居然就有人能做出这么精美的玉器!
鸟居龙藏对这些玉器也最重视,陶器和骨器只是先装好,准备先带走再说。但是这些玉器,却一一绘图标记,还把所有的玉器都装在最坚固的一个小箱子里。
鸟居龙藏要离开蒙内之前的那个晚上,这个向导睡不着了!之前他跟着鸟居龙藏去考古,都是相对比较零碎的时间,而且得到的“标本”看起来感觉不怎么起眼。
这位向导不懂文物,但是这一批玉器却极大地震撼了他。他一晚上辗转反侧,想着华夏的老祖宗留下的这些东西,难道就这么被一个倭国人带走?
天快亮了,他终于做了一个决定!
当鸟居龙藏发现的时候,他已经带着这一箱子玉器跑了!
他本来想去燕京,因为毕竟他在那里上过学,比较熟悉。但想了想,鸟居龙藏知道他在燕京上过学,容易追查。想了想,他上学的时候,最要好的一个同学是长安人,后来就在长安一家报馆工作。他便向西奔赴长安。
这个同学家境本来就不错,在报馆混得也很好,干脆介绍他也在报馆工作,还帮他租了房子。他想了想,便在长安就此暂居。
当时仍是清末,其实报纸的新闻性很差,很多还都是书册性报纸,和期刊差不多,但即便是这样,接触外界信息也肯定比一般人多。
在报馆,他得到了消息,听说鸟居龙藏已经回到了倭国,也没有听说任何关于此事的风声。也就是说,这事儿基本过去了。
这十四件玉器应该安全了。他虽然不知道为什么鸟居龙藏不追究这事儿,但心里总算踏实了。
实际上呢,鸟居龙藏和其他倭国人有点儿不一样,怎么说呢?他有点儿特立独行,
他来华夏,的确是只为了进行考古研究。他作为一个倭国人,公开反对倭国侵华。1939年,他还被燕京大学聘为客座研究教授,直到1951年才离开。这个阶段他是很苦逼的,华夏人不理他,倭国人也不理他,他靠着典当过日子!
这么一个人,不追究一个华夏人“偷”走他在华夏采集的“标本”,也就容易理解了。而根据后来鸟居龙藏写的东西,也并没有提及这十四件玉器,而是重点提了陶器和其他玉器。
这十四件玉器是安全了,但是这个人却不知道具体应该怎么处理了!
上交清廷?当时局势混乱,满清朝廷被洋人搞得抬不起头来,光是不平等条约就签了多少?他当然不想上交。
但是交给谁?他不认识文物界的人,也没有值得完全信赖的人。
自己一直私藏?也不妥。
当然,最后的决定唐易他们已经知道了,就是藏在这里呗。手书里说,之所以想到藏于此处,是因为报馆安排的一次陕北风土人情的调查纪行,发现了这么个地方。后来,他又悄悄来了一趟。
“大体就是这么回事儿。”唐易一边看一边说,“不过,最后他对得到这批玉器的人,提了一个要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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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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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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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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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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