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这个槽挖的和里面的东西严丝合缝,不然,晃动就会有声响。
这个刷漆的工艺也很了得,即便是两块木板贴合得很好,但是刷漆之后,一点儿缝隙也看不出来,那也不容易。
切下这一片,作用太大了,除了看明白这些,唐易把木片一下子掰断,也能看出木板贴合之处,是用了胶一类的东西的。
这过了好几百年了,居然还能贴合得比较牢固。
唐易想了想,先拿起一把锋利的工具刀,沿着截面的缝隙,整体上围着盒体划了一圈,让两块厚木板贴合的中线显示出来。这把刀非常锋利,红椿阴沉木又偏软,所以这一圈,很轻松地划进去了半厘米左右。
他也不敢划进太深,因为毕竟不知道里面的情况,破坏了里面的东西就不好了。
唐易放下工具刀,点了一支烟,“好了,现在想想具体怎么弄开!”
“我去,你没想到法子啊!”文佳一愣,还以为唐易动了手,是想到了好办法,一气呵成能弄开呢!
“我这是给你们一个更直观的视觉效果,大家一起想办法!反正我估计用手是掰不开!”
“那是够呛。而且关键是不能破坏里面的东西!要是个木盒就好办些。”文佳活动了下身子,“这一天忙乎下来,还真有点儿累,我先不试验了。”
司马六也点了一支烟,“都先坐下吧,正好歇会儿!现在咱们连锅盖都没揭开,煮熟的鸭子肯定走不了!”
“哎?这阴沉木现在什么价儿?”文佳突然冷不伶仃问出这个问题。
这个不用唐易,司马六就知道,“这得看品种啊,刚才唐老弟不是说了么,红椿阴沉木,不值多少钱。不过好的阴沉木这些年涨价幅度可是不小,五年前,不过一两万一吨,现在得有七八万了。”
“阴沉木不是哪一种固定木料,所以差别很大,比如金丝楠阴沉木,如果纹理很好,块头儿大,也很贵重。”唐易也接了一句。他了解文佳,这是想换换脑子,以便更快地想出法子。琇書蛧
正在几个人闲聊的时候,这两块红椿阴沉木之间,突然发出了轻微的噼噼啪啪的声音,比较细密,有急有缓。
司马六下了一跳,“不会有什么机关吧?”
文佳摇摇头,“应该不会。”接着便上前看了看,此时,声响停住了。
结果,却发现,两块厚木板居然从缝隙处自动开裂了!文佳尝试用手一掰,居然一下子将上面的木板移开了!
唐易大喜,仔细一想也便明白了。这个“木盒”位于海岛地下这么多年,结果被拿进空调房里,温度和湿度都和原来的环境差异很大,本来还有漆层保护,但是却被切下一片,又划开了一圈口子,木质本身发生变化,竟然因为这个自行裂开了!
就在文佳将木板移开之后,一股寒气扑面而来!
木板上的凹槽里,赫然是两把青铜剑!
这两把剑,长度不一,形制也不一样。
长的那把,通长约有八十厘米,宽度在五厘米左右,剑柄的长度偏大,居然有二十多厘米,形制上是春秋青铜剑的常见样貌,只是略显宽大。
而另一把剑偏小,通长应该到不了六十厘米,宽度也在四厘米之内,剑柄长度十厘米上下。
这把剑比之春秋青铜剑的常见形制,显得比较秀气,更为特殊的是,剑尖部分,偏长一些,颜色也比其他部位更红。
这两把剑上,都没有锈迹,而且比一般的青铜剑,颜色略略偏红一点儿,也就是更接近纯铜,但本质还是青铜的。这颜色偏红,也可能铸炼之时添加了什么东西,而这个,或许是导致不生锈的原因。
“这是两把春秋时期的青铜剑,一流的工艺,不过,形制和颜色都有点儿特殊。徐海费尽心机,就是为了藏这两把剑?”唐易略有疑惑,春秋时期的青铜剑,工艺精良,保存完好,而且不着半点儿锈迹,的确是难得的重器,但是徐海一个海盗,收藏两把春秋好剑不奇怪,如此心思缜密地藏于海外荒岛,就有点儿奇怪了!
唐易说着,找出白手套带上,拿起了那把偏大的剑,入手十分沉重,估计得有十几斤。这把剑,剑柄也比较长,可能是需要双手持握的。
一把青铜剑,十几斤的重量已经是很重了,剑是要用来灵活快速舞动和出击的,并不是能轻松拿起来就行。这个可以自行尝试一下,自认为力气比较大的,找根十斤左右的铁棍,看看能不能舞动起来,能舞多久。
文佳和司马六也上前来细看。
就在唐易翻转之际,突然发现,这剑的另一面上,有错金铭文!就在剑格上方的剑身上,竖着两列,共有八个字!
而且都是鸟虫篆!
“越王勾践?”其中一列四个字,连司马六都能认出来,因为那把“越王勾践自作用剑”,也是鸟虫篆,其中也有这么四个字,而那把剑的图片和资料,他自然也看过。
唐易把铭文朝上,放下了相对比较大的这把,又拿起了另一把翻看。这一把剑,就轻快多了,估计也就是七八斤。
这把剑上,也是八个字的鸟虫篆铭文,排列方式,和刚才那把一模一样。其中一列四个字,也是“越王勾践”!
同时,两把剑另一列铭文的开头两个字,也能认出来!都是“作剑”两个字,这俩字儿,在“越王勾践自作用剑”中也有。
但是,剩下的最后两个字,就都不认识了。鸟虫篆毕竟是一种古奥的文字,唐易也接触不多。因为巨阙的事儿,也大致了解学习过一些,但是很难深入。
“很显然,这两把剑形制虽然不一样,但是质地和颜色相同,应该是同时铸造的!最后各自不同的两个鸟虫篆,应该就是剑名!”唐易分析道。
“绝世双剑!”司马六兴奋起来,这带有铭文,含有“越王”,用“绝世”来形容,确不为过。
“不对。”唐易却突然摇摇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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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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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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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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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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