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想了想,“十万英镑!够有诚意了吧?上拍也未必出这个价儿。也就是我对古玉感兴趣。而且如果配个手杖,作为礼物送给长辈很合适。不然你哪能倒手就赚这么多?”琇書網
这杖首,的确就是手杖的扶手。玉鸟下方,有一个圆洞,用以安插手杖。
古时,鸠首手杖,其实是尊老敬老之物。而汉代,此风尤为盛行。如果有皇帝所赐的鸠首手杖,那是很荣耀的,被称为王杖。
汉代对此有明确规定,年过七十的古稀老人,如果有官家颁发的鸠首手杖,是有特别优待的!比如可以自由出入官府衙门,比如可以在国土范围内享受食宿供给,甚至做普通的小生意,也不用交税。
如果有人敢欺负持有鸠首手杖的老人,那罪名就大了!怎么处理,以蔑视皇帝罪处理!严重的行为,那是要砍头的。
有好处,就有动歪心思的。汉代的时候,地方政府统计老年人数,有不少人虚报年龄,那时候又没有身份证,又测不了骨龄,作假相对简单。同时呢,地方政府不管,还会更进一步,在有人虚报年龄的基础上再虚报人数。
结果呢,皇上对此却喜欢睁一眼闭一眼,并不严查。仔细想想,这其实也是个皇上的脸面,古代过了七十就算是长寿了,长寿的人多,这是皇上治国有方啊,预示着国运兴隆啊!
手杖鸠首,这作为一个礼制传了下来,到明清依然存在。乾隆皇帝八十大寿,就有臣工送了一幅寿联:鸠杖作朋春宴饫,莺衣呈舞嘏词新。
其实民间给老人做寿,也有用此作为寿联的,比较有名的有一幅:坐看溪云忘岁月,笑扶鸠杖话桑麻。
不过,一旦说到长寿,一般会想到龟这种动物,鸠鸟并不长寿,怎么会以此作为老人常用的手杖的杖首呢?
鸠鸟作为杖首的来历,说法很多。其中有个比较有意思的小故事。
说当年楚汉相争,刘邦和项羽开干,刘邦一开始势弱,有一次被项羽之军追击,仓皇藏在丛林之中,恰好旁边就是个鸠鸟的窝,里面还有刚出壳的小鸟。
追兵追到此处,发现有鸠鸟在丛林上方来回盘旋,就觉得里面不会有人,不然鸠鸟早就吓跑了,于是刘邦躲过了一劫。其实鸠鸟是因为顾念雏鸟才不肯离去,算是刘邦运气好。
于是,建立大汉帝国之后,刘邦就给鸠鸟提高了地位,从鸠鸟护幼,引申到也应该尊老。
类似的民间传说是有很多的,看多了,就会发现,其实很多是很牵强的。古代科技手段落后,信息也不是很发达,很多东西没法考证。而如今根据考古发现,其实早在三千多年前,就出土过青铜鸠杖。
所以,鸠杖这东西,一开始,可能是出于对鸟图腾的崇拜,象征权力,后来此功能弱化,又多是老人使用手杖,所以尊老的意义就衍生了。汉代天下初定,休养生息,重视这个,拔高象征意义,也就顺理成章。
这年轻人说想配个手杖当成礼物,十万英镑的礼物,想送给的人,那也肯定非常重要。
唐易本来也想就此挑选礼物,但是这样的东西,他是不想送人的。倒不是钱的事儿,主要他手头没这样的东西,很想收藏。
十万英镑不是个小数。可惜,年轻人挑错了对象,相比于收藏此物,十万英镑打动不了唐易。
唐易摇摇头,拉着文佳就走。他拉着文佳,是怕文佳因为厌烦年轻人而出手。
文佳见唐易这样,心下虽然还是不快,但也就忍了。
不料,年轻人又跟了上来,拿出了一张名片,“不知道朋友怎么称呼?如果改主意了,还望能联系一下。”
说实话,年轻人除了争买的时候有点儿着急,后来还是很客气很讲礼貌的,唐易也不好太过无礼,接过了名片看了看,“霍先生,幸会。我姓唐,来英国办点儿私事。后会有期。”
名片双面,一面英文一面华文。春秋拍卖行艺术总监,霍峻。
春秋拍卖行的名气不小,主营的就是东方艺术品,唐易倒是听说过,不过他们的总部在英国,举行拍卖会主要是在欧洲,在华夏,也主要是征集部在活动。换句话说,主要是从华夏收了东西,往欧洲卖。
唐易和文佳走了,霍峻不再跟着,看着两人的背影,他突然眉头紧皱,“此人眼力很高,看来在飞机上看我,不是因为皮包,而是认出了良渚文化的锥形器。”
走远之后,文佳却道,“你老是拦我,我真想教训这小子一下。”
“其实他也没干什么,就是想买这件鸠鸟杖首,而且还开了高价,被拒绝之后也没太死缠烂打。”唐易应道,“只是我没想到,他这么年轻,而且应该是华夏移民,就做到了春秋拍卖行艺术总监的位子,的确是不简单。”
“一看就是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文佳摆摆手,“罢了,别让我再遇上他。”
两人一直逛到中午,再也没遇上什么心仪的东西,便就此离开了。
在附近找了家饭店吃了饭,唐易又在一家酒行买了四瓶红酒,准备给沈松岳和怀特一人两瓶。又想了想,怀特他倒是无所谓,但是来英国只给沈松岳红酒,虽然他买的红酒不便宜,但总归还是有点儿单薄。
后来经过一家店面,唐易又选了一条手工高档围巾。想想也就这么着了。这鸠鸟杖首不光他不想送,而且就像霍峻说的,不配个手杖,送人不像回事儿。他现在也没空去配手杖。
两人随后回酒店休息,沈松岳仍旧没有打电话过来,唐易想想,既然到了,明天该和他说一声了。
结果,下午的时候,怀特居然来电话了,“唐先生,你说要来英国,不知何时能到?”
唐易干脆也没说谎,“怀特先生,我这刚到,碰巧今天是周末,没好意思联系你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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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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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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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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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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