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五看了看这本书,略有犹豫,随即便拍着胸脯道:“这本书我全力帮张先生卖出高价儿,一分利我都不赚!”
在他看来,这本书充其量几百大洋的事儿,自己就当顺手干了,这点儿利,比起唐伯虎的老树昏鸦图,算个毛啊!
中年文人的脸上顿时显得无比惊讶,“这本书我本是准备送给五爷,难道五爷舍得卖?”
一本书,有什么舍得不舍得?我又不是没看过《格古要论》!虽说如此想着,但是黄五还是看出了点儿端倪,从一开始,中年文人就很珍视这本书,难道······
不过,黄五还是礼貌性地推挡了一下,“张先生已将老树昏鸦图托付给我,我怎么好意思再要这本书?”
“我不懂古玩,但是看得出五爷是个成大事儿的人,这本书先父临终时曾说,若无子嗣,此书当送于精通古玩之人。再就是,我送这本书给五爷,也有私心,还盼着五爷日后若是发达了,还能记着我。”中年文人很是认真地说道。
其实,如果将这幅唐伯虎的老树昏鸦图顺利卖掉,黄五那就算有了一个不小的本儿了,以他的能力,发达那是指日可待。本来,黄五也没打算发达之后忘了这个中年文人。xǐυmь.℃òm
但是,中年文人居然把这本书看得比唐伯虎的画还重,这让黄五有点儿后悔,没有先翻开这本书仔细看看。好在现在也不算晚。黄五心想,既然承了他的情,那就索性要了吧,便不再推辞,接了这本书。
刚要翻开,中年文人却道:“五爷还是心静如水的时候再看吧,这也是先父嘱托的。”
最后,两人互留了住址之后分别。回家的路上,中年文人一身轻松,仿佛挨了打的地方也不怎么疼了。因为他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长期锦衣玉食的门子,他对古玩只是一知半解,而唐伯虎的画就算是投资了,以后这黄五若是发达了,自己吃定他了。
“我的眼光不会错。”临睡前,中年文人还嘟囔了一句。
黄五也没心思去想那俩姑娘了,回到家里,关好门窗,挑灯打开了这本《格古要论》。
这一看他才知道,这不是一本普通的《格古要论》!这本书上,密密麻麻写满了批注,甚至有很多是指出原书的错误。这还不是批注最高明的地方,最高明的地方是,批注中有很多鉴定的法门,都是一针见血,对于有基础的人来说,是直接可以用的。
比如看瓷器的釉面,甚至直接指出了灯光下泛出什么颜色就是假的。
黄五这才知道,为什么中年文人会如此珍视这本书。只可惜中年文人没有古玩基础,不然自己就能闷声发大财!或许,中年文人一直想找个合作的人,但是却没能如愿。
想到这里,黄五也明白了,这中年文人是看中了自己的本事和人脉,同时又碰巧拉了他一把,于是便当机立断,想跟着自己吃香的喝辣的!不过,这无所谓,一场富贵分一杯羹,应该的。只是自己好像忘了问他的名字。也罢,到时候直接去家里找吧。
黄五如饥似渴,熬了一个通宵,边看边结合自己平时所见琢磨,不知不觉天亮了,却只看了半本。
最后,实在熬不住了,准备睡之前,翻开了书的最后一页。
“吾之所学,堪舆第一,医道为次,格古更次矣。五古封灯,可延一十八年,改命欤?吾不得之。”
当然了,标点是没有的。
堪舆是风水,医道是医术,格古是鉴宝。这鉴宝的水平已算得上出神入化了,居然在他的本事里只能排第三?五古封灯啥意思?为什么延续一十八年?从“改命”上来看,他是为自己多争取了一十八年的阳寿?既然“吾不得之”,那就是他也不知道喽。
这些文字之后,并没有落款,但是黄五猜测,从这个人的口气来看,极有可能就是张储张曼胥!结合中年文人说是张储的后人,那就更容易推断了。
后面的话,黄五也没有深究,如此一个人物,极有可能是想给自己续命,当时成没成不知道,反正现在肯定死了。就算不是给自己续命,这种自己感慨的话,后人肯定是琢磨不明白的。
不过,“五古封灯”这四个字,却深深印在了黄五的脑子里。
用现在的话说,太带感了有木有?
就这样,黄五真的发达了,他先是开了铺子,后来越做越大,笼络了一帮奇人异士,最终组建了一个门派,在给门派起名的时候,他取出了印在脑子里的“五古封灯”。
而那个中年文人,名叫张火麒,就此成为了火门长老。火门长老就是个名头,说白了,就是为了报答张火麒。这个火门长老虽不懂瓷器,但黄五最精通的就是瓷器,把火门长老该干的活儿给干了。
成立五古封灯之时,黄五也给自己改了个名字,叫做黄镇五。既然门派是“五古封灯”,他得镇得住不是?
黄镇五是个聪明人,开店很高调,但是运作五古封灯却很低调,只发财,不张扬。
同时,黄镇五真是打心眼儿里感谢张火麒,对他不仅大方,而且关系一直很亲密。
他发达的机会是张火麒给的,而且人家张火麒的名儿也好啊,火麒麟,那是炎帝的坐骑!有这么个人在身边,可不能丢了!
是没丢,他俩一起死了。
民国纷乱,江湖险恶,有横财的地方更险恶。仇家杀黄镇五的时候,张火麒正在他身边,一并被干掉了。黄镇五的临终遗言是:谁替我手刃仇人,谁就是五古封灯的掌门。
他应该加上个“本门中人”的,因为手刃他仇人的,不是五古封灯的人,而是唐易唐天变。而后来递补上来的那位火门长老,也是最年轻的长老,就是陆火圣。
······
“卧槽!”唐易听完后,忍不住爆了粗口,“你这真是讲故事了,就好像你是黄镇五一样!”
说话的时候,唐易的心里却在念叨着“一十八年”,他的脑海里生出一种清晰而坚定的直觉:这绝对不是给自己续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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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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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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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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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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