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支笔,出现的是青色和黑色夹杂的宝光。唐易当时觉得,笔杆是紫竹,木性的,自然是青色宝光;笔毫是动物的须毛,水性的,自然是黑色宝光。
但是,现在他又看了看笔毫,是很普通的狼毫。既然如此,怎么会有如此厚重的黑色宝光?即便是唐宋年间的狼毫,出现宝光说得过去,但这黑色宝光居然比青色宝光要厚!
这也就说明,笔毫比笔杆的价值要高,这怎么可能?这狼毫,是用黄鼠狼的尾毛做成的笔毫,是很普通常见的。比之失传的鼠须笔,以及真正的紫毫笔,那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所谓鼠须笔,是用松鼠胡须制作的笔。鼠须笔始于汉代,比如当时的书法名家钟繇,就用的是鼠须笔。更为著名的是,书圣王羲之用鼠须笔写成了绝世旷古的《兰亭序》。如今,鼠须笔的制法已经失传,算是名存实亡。
而紫毫笔,是用兔毛做成的笔,这个东西很常见,但是真正的紫毫笔,对选材和制作工艺是极为讲究的,所选野兔脊毛,也十分严格。白居易专门写过一首《紫毫笔》其中开始就是这么几句:江南石上有老兔,吃竹饮泉生紫毫。宣城之人采为笔,千万毛中拣一毫。
白居易写诗和儿歌差不多,很容易明白,千万毛中拣一毫,容易么?
所以,要说这支笔的笔毫若采用鼠须或者紫毫,其中的黑色宝光比笔杆浮现的青色宝光厚重,那唐易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半截普通的狼毫,居然产生了如此厚重的宝光,就匪夷所思了。
刚才,唐易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和老人交流上,对此并没有多想,现在重新审视,这才发现了问题。而且,这不是一个小问题!
整支笔,就是由紫竹笔杆和狼毫笔毫构成,再无其他。
唐易掂量了一下这支笔。
分量似乎有些不对······
紫竹和狼毫组成的这支笔,似乎不应该有这个重量······
这支笔偏重了一些······
竹子都是空心的,莫非······
唐易晃动笔身,并未听到什么响动。其实,这只是唐易下意识的动作,如果笔杆里真的藏着什么宝贝,本来就不应该出现什么响动,否则,早被人发现了。
唐易拉动笔毫,却发现丝毫不能动,不由眼睛一亮,这笔果然被人动过手脚!
对于一般的毛笔来说,笔毫不能动那是很正常的,但是对于诸葛笔来说,笔毫能够拉出一截,却是一个特色。有人推测,这样可能是为了笔毫用秃之后,拉出来可以继续使用,也有人说,这是为了能够更好的蓄墨。
对唐易来说,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支诸葛笔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动过手脚!结合笔上出现的黑色宝光,那就很可能是拔下过笔毫,往竹制笔杆里塞过东西!
唐易看看店里无人,当即便拿着笔到了柜台后面研究起来,这样,即便有人来,他也能立即把笔放起来。
没想到,准备费时费力的唐易,很快就把笔毫拿下来了!
本来,唐易随手想转着试试,但是用力之后,微微感觉有些松动,随后唐易戴上手套用力转了几下,居然转动了!
原来,笔毫底部和竹制笔管之间,被做成了螺丝一样的机关。
拧下笔毫,唐易发现,笔管里卷着一张纸。
怪不得摇晃没有动静,塞进一卷纸,怎么会有动静?
不过,一张纸,怎么会浮现黑色宝光?唐易迫不及待地将这张纸拉了出来。
竟然是一封血书!怪不得是黑色宝光!xǐυmь.℃òm
血迹干涸,已经变得殷红。唐易将纸拉开,纸幅有二十厘米宽,拉开后竟然有一米长,可见当时卷得极为细致。现在让唐易重新卷得那么细,估计是做不到了,血书很难再塞回去。
“崇祯十五年三月,困于松山半年矣。承德泣曰,其子舒可为质······”
崇祯十五年?唐易大吃一惊,这支笔是南唐末年到北宋初年所制,照这血书上的时间,却是明末,也就是说,这封血书最早也是明末塞进去的!
那老先生说是祖传的,但是并没有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祖传,只说清末举家从徽省迁至山海省。而且他说家里有两支诸葛笔,这一支和另一支,为何品相有明显差距?难道不是同时收纳的?
“这些都得问问。”唐易喃喃一声,便低头继续看这封血书。
“绝食数日,忽见范逆,忍吾咆哮,周言善语,及至貂裘加身,终不能自已······”
看到这里,唐易猛然叫了一声,“原来是他!那这血书定不是崇祯十五年写的,这是在回忆!“
“及后,恩礼有加,却施监窥,吾不出家门,但答问策······”
这段历史唐易很熟悉,心想,血书所写,看来和正史大同小异。
“崇祯十七年四月十一,至辽河,惊问闯贼破京,心悲戚而谋,近京疾行,成矣。及稳,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授秘书院大学士,每念先帝,心痛之。又敕赐便宜行事,江南见落发,心赧抚顶······”
这是要把经历全翻一遍啊!唐易加快了阅读速度。
“顺治四年,老父病卒,回乡守制。经年长思,泣血而书······”
原来是顺治四年写的,那么老人的祖上拿到这支笔,那就应该是清代了。
唐易心想,他琢磨了一年,写了这么封血书,估计就是个忏悔书了。
不过,这么一个历史名人用血写成的忏悔书,出现宝光那也是正常了,至于价值,在市场上,肯定要比这支诸葛笔价格高。而从历史文物价值来看,那更是了不得了。这可是文物实证!
不过,当唐易继续往下看时,却大吃一惊,这并不单纯是一封忏悔书!
“崇祯八年天寿山所藏,断不可落入外族之手,吾虽只担押运之责,然慎尤,随从皆杀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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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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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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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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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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