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万事就是这么奇怪,老天爷总是把你向相反的方向推去,有的人心存不忍,却成了放火的高手,有的人本想逍遥快乐一生,却被时势变成了盖世的杀神!
这就是命运,也是气数!
不管怎么说,这场大火确实拖住了匈奴人的脚步,匈奴人出兵从来就不携带粮草辎重,战马就是他们的双脚,随军的牛羊群就是他们的干粮,可无论是战马还是牛羊,必须有充足的草场才能够放养,现在雁门关外二百里的草场都化成了灰烬,这就逼的他们不得不停下前进的步伐,全军散出去收割草料,在准备了大量的干草后,这才慢慢的逼近边界,为此匈奴大军整整耽搁了五天之久;而五天时间,足够影响一场战争的胜负了!
匈奴人到底还是来了,萧逸接手雁门防务的第八天,北方的地平线上出现了匈奴骑兵的身影,一开始还是零零散散的几十骑,随后人数越来越多,声势也越来越大,马蹄扬起的尘土遮天蔽日,牛皮帐篷一座挨着一座,远远望去,犹如一座座大山压了过来,让人望之胆寒!
城外,匈奴大营,踏着脚下焦黑的土地,望着眼前如同巨兽般的雄关,大单于于夫罗心中不禁升起了一丝寒意,草原是匈奴人的命脉,现在战事还没开始,命脉就变成了一片焦土,这不是好兆头啊!
这次南下劫掠匈奴各部可谓是精锐尽出,整整六万骑兵,这几乎是匈奴人所有的本钱了,要想培养出一名合格的骑兵,需要一位草原上的母亲含辛茹苦的花费二十年时间,可一根小小的箭簇就可以让这些全部化为乌有,所以如非必要,他是绝不会让手下的骑兵硬碰硬的去攻打汉人的城池,那样做的话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汉人有多少,匈奴人又有多少,于夫罗心里清楚的很,人家就是用十个换自己一个,也能轻轻松松的把匈奴人拼光,所以他决定用计策夺下这座雄关,一头聪明的狼王,除了疯狂的撕咬战斗之外,还应该学会利用自己的声音恐吓猎物,狼来了这三个字,有时候比狼本身更加可怕!
“雁门关上的汉家守将是何人?现在又有多少汉军在此驻防?”登上一处高坡上,于夫罗手搭凉棚,正在仔细的观看雁门关的防守情况,在他身后数十名匈奴各部大王、酋长分列两旁,也在做着同样的事情,去年他们的大队人马就是从这里破关而入,大肆掠夺内地诸郡的,所以面对这座雄关,匈奴人并没有多少惧意,一个被自己征服过的地方,有什么好怕的呢?
“回禀大单于,雁门关自从去年被我们攻破、拆毁后,新上任的太守张杨重新修建了这里,又迁来了大批的百姓居住戍边,后来那张扬升任并州刺史,这里就交给了他的一名心腹爱将穆顺,居探子回报,如今雁门关中大概有汉军一万余人,另外还有四万多名像羊羔一样怯弱的汉人普通百姓。”
右贤王呼厨泉,作为下一任匈奴大单于的有力竞争者之一,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表现机会,今年已经整整四十岁的他长的和哥哥于夫罗很像,都是那么彪悍、骁勇,但与大单于于夫罗相比,他却少了一些稳重,多了几分暴躁。
也不怪右贤王呼厨泉会脾气暴躁,时间不等人啊!因为各种原因,匈奴人的平均寿命都很短,即使是贵族一般也很难活过五十岁,今天已经四十岁的他算起来是步入老年了,随时都有可能被伟大的昆仑神召唤走,而比他还要大上几岁的哥哥于夫罗却身体强健无比,能骑烈马,开硬弓,一顿饭甚至还能吃一只小羊羔呢!
每次看到那副雄壮的身体,右贤王呼厨泉几乎就要失去坚持下去的勇气了,估计就是他死了,他的大单于哥哥依旧会活的好好的,而他的竞争对手左贤王刘豹在年纪上有很大的优势,因为刘豹今年还不到三十岁,哥哥身体强壮,侄儿又已经长成,如此一来,呼厨泉要想登上大单于的宝座几乎是不可能的了,除非……
“那个穆顺为人如何?可有什么爱好吗?”于夫罗继续问道,对这个弟弟的心思他知道的一清二楚,匈奴大单于宝座的更替从来都是充满血腥的,强者为王,这个习惯从他们的祖先冒顿单于杀父上位那一刻就开始了,而权利最大的魅力就在于让人根本无法放手,草原上的狼王谁都想当,只要他于夫罗还活着,只要他还能骑上战马,挥动马刀,无论是谁,弟弟也好,儿子也罢,只要敢挑衅他的权威,那就只有一个结局,你死我活!wWW.ΧìǔΜЬ.CǒΜ
“回禀尊敬的大单于,那穆顺为人胆小怕死,又贪婪无比,就像草原上满身肥油的旱懒一样,除了躲在地洞里守着自己的女人和美酒,他什么也做不了!”这次出来回答的是左贤王刘豹,在汉人那里他同样安插有细作,而且比他的叔叔更多。
“哦?像旱懒一样胆小怯弱吗?很好,真是天助我也,马上派出使者,拿着本大单于的马鞭,去和那个穆顺说,只要他开城投降,本单于可以仿照当年汉将李陵的旧例,封他为王,再给他一片草场,保他终身荣华富贵!”
挥了挥手中的马鞭,于夫罗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意,同时若有如无的看了队伍里的右校王李云一眼,这次出征,右校王所部竟然也派出了二千多名精锐骑兵,那估计是他所有的家底了,对此于夫罗很是满意,这说明右校王对自己很恭顺,当然了,如果能把这二千人全收编到自己的王庭里,他会更加满意的,对这个部落有意吞并的何止是左右贤王两人而已,他同样有很大的兴趣!
“大单于,我们的匈奴勇士完全可以攻破这座城池,何必费力去招降那个无能的汉人将军呢?只要大单于一声令下,我右贤王部愿意做这个先锋,第一个冲进关内,杀光里面的守军,掠夺他们的百姓!”手指雁门关,右贤王呼厨泉很是意气风发,对于那些像绵羊一样怯弱的汉人,他从来都是看不起的,更何况大单于还要给那个汉人将军分封草原领地,他们匈奴贵族们自己还不够分呢,那有多余的份额给一个汉人。
“呵呵!我亲爱的弟弟,本大单于从来不怀疑你的勇猛,但要想成为一名真正的草原狼王,光有勇猛那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雄鹰一样的目光和包容下整个草原的胸怀才成”说到这里,于夫罗一双锐利的眼睛开始在自己的弟弟身上打量起来,直到后者被看的冷汗淋淋,这才继续说道,“你要记住,每一名匈奴勇士的生命都是宝贵的,绝不能随意的浪费,因为我们匈奴人的数量比起内地的汉人来,就像是一捧细沙和无边的大海,差的实在是太远了……,再者说,有一名熟悉汉地情况的降将在前面为我们匈奴大军带路,那不是更好吗?”
“大单于英明!愿昆仑神的荣光永远照耀在您的身上!”所有的匈奴贵族纷纷俯首行礼,对这位草原狼王的狡猾,他们都感到了深深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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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时分,城外的匈奴大营燃起了篝火,开始还是一点、一堆,后来密密麻麻的覆盖了一片山坡,最后甚至发展到铺天盖地,看上去就像是天上的繁星一样多,无论你怎么数也数不清楚,最可怕的是,这些繁星还在不断更加中,这就意味着匈奴人还在不断的增加兵力……
“雕虫小技!”看着城外的匈奴大营,正在城墙上巡视的萧逸冷冷一笑,这点小手段还骗不了他,匈奴人这是在虚张声势,用逐渐添加兵力,多点篝火的办法一点点的消磨城内守军的斗志,最后逼迫守军弃城而逃,如此一来他们就可以兵不血刃的占领雁门关,这是典型的心理战,就像狼群不停的用嚎叫声惊吓胆小的羊群一样,越是害怕,就死的越快;看来匈奴人的统帅也是个狡猾奸诈之人,这下可以好好较量较量了。
“禀统领大人,匈奴人那边派出一名使者,说是要面见大人!”一名亲兵突然从城道底下跑了上来。
“匈奴人的使者?呵呵!有意思,把他们带上来见我!”萧逸随意的挥了挥手,他准备就在这里接见匈奴人的使者,看看对方到底要耍什么花招。
很快,一名身材矮胖,秃顶、粗脖,耳戴金环的匈奴使者带着几名仆人走了上来,使者的手中还捧着一根很是精致的马鞭,在匈奴人的习俗中,大单于的马鞭就是使者的信物,用这根马鞭就可以号令其他臣服于匈奴王庭的部落,甚至可以鞭打那些不听话的酋长们,就像汉朝的御赐金牌一样好使!
“本使者名叫忽突忽,奉天地所生、日月所制,伟大的昆仑神护佑下的匈奴大单于命令,汉家将军,只要你肯开城出降,献上你的心中的忠诚和手中的宝剑,那么我家大单于就会封你为王,并在草原上给你分封一片领地,从此以后放马牧羊,逍遥自乐!”
匈奴使者忽突忽高举手中的马鞭,用蹩脚的汉话结结巴巴的表达着自己的意思,对于这趟差事他还是很满意的,在他看来大军压境之下,这名汉人将军必然会选择投降;到时候自己正好可以趁机索取一些好处,在他们汉人那里不就是讲究请客送礼的吗,而且自己面前的这位汉人将军正在冲着自己微笑,一边笑还一边摸着鼻子,似乎很害羞含蓄的样子,这样的人应该很好打交道吧……
顺手接过匈奴使者手里的鞭子,后者似乎很恼怒,但立刻被萧逸身边的亲兵用刀子给逼住了,看来这些匈奴人也是怕死的嘛!
鞭子不错,洁白的骨质鞭柄应该是出自某种猛兽身上,闻其来还有淡淡的荒野气息,鞭身是用细牛皮一点一点拧出来的,做工很精细,握在手里也很舒服,匈奴人那里还能制作出这样精美的手工艺品,倒是让萧逸很惊诧,看来这些又粗又矮的小罗圈腿并不是只会放马牧羊嘛!
“礼物本统领收下了,不过可惜,在下生在汉地,长在汉地,从来就不会什么放马牧羊,所以你家大单于的好意我只能心领了……;来而不往非礼也!可惜在下很穷,身无长物,恩师当年就教会了我两样东西,一个是读书识字,好弘扬我汉家的诗书礼乐;另一样吗,呵呵!就是玩刀子,用来杀敌护国,使者大人既然来了,在下无以为敬,就试试这第二样本领吧!”
说道这里,萧逸突然面色一变,眼中杀气涌现,反手拔出贪狼宝刀,挥手一斩,匈奴使者满是惊恐的人头就滚落在地,致死他也想不明白,汉人不是讲究两国相争不斩来使的吗?这个汉家将军怎么不守规矩呢?
匈奴使者带来的几名仆人,也立刻被萧逸手下的亲兵切瓜砍菜般的处决了,用丝绸仔细的擦净刀身上的血迹,萧逸这才缓缓地说道:“把人头都挂到城墙上去,告诉匈奴人,开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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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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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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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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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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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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