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要那个没用的小易,给我牵马坠蹬!”贾公子再次非常肯定的申诉了自己的要求。
“小易在那?快把他叫过来……,小易!这有锅盔吃,快出来呀!”既然是贾公子的要求,虽然很是让人不解,但大家还是一致点头答应了,并立刻四处寻找起来,一番搜索,众人在一辆货车的下边终于找到了正裹着毯子呼呼大睡的小易。
如果是别人在这样一个和马贼血战的时候,躲到车子底下去,那肯定会被大家鄙视,再冠以懦夫的骂名,甚至在脑袋上栓根狐狸尾巴游街也是可能的,但小易就没有这个心里负担,大家也不会发出任何的指责,因为他本来就是大家公认的没用的小易;英雄必须战死沙场,胆小鬼却可以闻风而逃,这就是世人的价值观,至于想死还是想活,那就看你是真聪明,还是假傻了。
“小易,跟我出去一趟怎么样?回来以后给你蜂蜜水喝,再加一块大大的鹿肉,胸脯那块的!”看着睡眼朦胧的小易,贾公子心里有有些迷糊了,只好用蜂蜜水和胸脯来试探,因为眼前这个慵懒的少年,实在没法和那个在夜色中犹如鬼魅般的厉害人物联系在一起,但不知为什么,她总是觉得这二者之间有一定的关系,尤其是那双眼睛,一个是纯真善良,一个是凌厉霸道,而二者的共同点就是都那么吸引人,害的她芳心乱跳不止!
“好!我去,蜂蜜水,要加桂花的!”萧逸很痛快的就点头答应下来,同时暗地里向大牛几人打出放心的手势,和马贼谈判,打通这条北上的商路,原本就是他计划中的一环。
“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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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深沉,联营外的荒野中,那场激战后的痕迹还在,满地都是死人、死马,浓重的血腥味引来了大批的草原狼,这对它们而言是一场难得的盛宴,都在那里拼命的吞噬血肉,吃到高兴处还仰天发出欢快的嚎叫,在夜空中久久回荡!
狼群就是草原上的清道夫,连年的征战、杀伐,无数的尸体几乎堆成了山,大战之后必有大疫,全靠这些残忍的掠食者,将那些战死者的尸体尘归尘、土归土,最后变成养分重新滋润这片养育万物生灵的大地!这是一个循环!
血染黄沙,骨肉喂狼!这就是一名战士最终的归宿!
看着眼前的血腥盛宴,听着近在咫尺的狼嚎,贾公子的两条腿都快瘫软了,整个人几乎都挂在萧逸身上,吓得不敢直视,这就是他们要面对的第一道难关,在黑夜中走过这片遍布死尸和狼群的区域,到达对方指定好的地点,马贼们是不会来接的,他们必须用自己的实力证明,否贼就连坐到那张谈判桌上的资格也没有,这就是草原上的法则强者为王!
看了看瘫软在自己怀里的家伙,萧逸只能无奈的笑了笑,女人啊!没这个本事还要接这个差事,结果最后像只树熊一样紧紧的抱着自己,虽然说抱起来很舒服,手感也好,可这个样子去谈判就太不雅观了吧,不管怎么说他们现在代表的是整个商队,再往大了说,那是代表汉人去和那些匈奴人谈判,民族气节很重要的。
“呜!”随着萧逸口中响亮的口哨声,一团黑影突然从远处向这边冲了过来,速度奇快无比,而且还极其的凶悍,一路上嘶鸣不断,凡是有挡着它去路的野狼,二话不说,上去就是一蹄子,也时还连踢带咬的追逐一番,来着正是萧逸的好伙伴,千里墨烟驹白菜大爷!
白菜大爷最近可是混惨了,为了不引人注目,身上东一块,西一块的被抹了无数泥巴,好好的一匹汗血宝马变成了赖皮劣马,整天耷拉着耳朵,塌着腰,走起路来也要低声下气的,连大声嘶鸣都不行,生怕吓到别的马匹,有时候还要帮着萧逸他们这个小商队拉货车,可怜的白菜大爷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委屈啊!
萧逸也曾考虑过把白菜留在雁门关,但一则人和马几乎从未分离过,实在是舍不得,再者,白菜自己也执意要来北方的草原,总是向着这个方向嘶鸣,在哪里有它的故乡啊!
“来,上马吧!我给你牵马坠蹬!”亲昵的和白菜嘻戏了一会,萧逸让贾公子骑上去,否则靠这样一步三挪的速度,天亮也到不了马贼的营地啊!
“啊!不要!”看到白菜的样子,贾公子就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般拼命地摇头,说什么也不敢靠近,这是什么怪物啊,虽然长的很像一匹马,可马有这么凶悍的吗?连荒野上的野狼都怕它,被追逐的四处乱跑,真不知道到底谁是吃肉的?谁是吃草的
还有一条最关键的就是,它身上实在是太脏了!
白菜很聪明,立刻就看出来贾公子对自己的畏惧,这让它很伤自尊,白菜大爷那是什么样的存在啊!一般人想要站在自己的背上,那都得好酒嫩草的贿赂才行,这个不雌不雄的家伙竟然还敢摇头,生气的白菜大爷猛然前蹄抬起,仰天发出一声如龙似虎般的嘶鸣,声震四野!
看到白菜发怒,萧逸赶紧从身后拿出自己的酒葫芦,喂了它几口,浓浓的酒香可以起到凝神的作用,这一向是白菜的最爱,萧逸又给它梳理毛发,按摩四肢,在肚皮上挠痒痒,忙乎了半天,这才算是勉强安抚住这位大爷!
“这是你的马,好凶,好怪啊!”看到萧逸如此卖力气的讨好一匹脏兮兮的劣马,贾公子的眼里满是不可思议的神情,以她的家族在河北一带的势力,什么宝马良驹没见到过,马儿不听话,抽一鞭子就好,何必这样的讨好呢?
“你不懂,它不是一匹马,它是我的生死兄弟!”宠溺的拍拍白菜的大头,萧逸的眼中难得的出现温柔的神色,他可是发过誓,要和白菜同甘共苦,生死与共的。
“来,坐上去吧!”萧逸不容分说,上前一手掐住贾公子的小蛮腰,一手拖住她的屁股,在一阵抗议的尖叫声中,双臂轻轻用力,就把她举到了马背上,“好好坐着,千万别掉下来,白菜可不是谁都能骑的,它可是难得一见的龙种,千里墨烟驹……,正所谓神龙驮金凤普天之下,除了我以外,就只有身具皇后命咯的人才有资格坐上去呦!”Χiυmъ.cοΜ
也许是为了让马背上的贾公子安稳一点,也许是为了吹嘘一下白菜的不凡,总之萧逸吹出了神龙驮金凤的谶语,这让后者终于在马背上安稳了下来,金凤,那就皇后,一国之母,一个女人所能达到的最高荣誉地位了,试问,那个妙龄少女的心中没有一个美丽的皇后梦呢?
只不过当那顶沉重的凤冠真的戴在头上时候,到底是福?是祸?就很难说了!
“神龙驮金凤……金凤?”默念了几遍之后,贾公子小脸羞红又很紧张的问道;“那除了我之外,还有别人坐上过这头白菜的马背吗?”
“嗯!有一个!”听到发问,萧逸条件发射似的摸了摸自己的手臂,那里的纪念可是清晰的很啊!同时一张俊俏可爱的小脸浮现在他的心头,还有那串狼牙项链,以及挥之不去的四个字……“无愁哥哥!”
“那是谁?”
“一个女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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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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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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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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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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