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想不明白。
不管以前有多大的纠葛,始终是亲人吧,在杨秋生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明明知道自己还在,红海的家也被自己的人看着,为什么不给自己留下消息呢?
杨志觉得,看来真的有必要去一趟杨家了。
不过就在杨志准备去金城走一趟看看那个所谓的杨家到底是什么家族的时候,一行人却打乱了杨志的行程。
“杨志?”杨志刚准备出去,就看到不远外某人对他挥手。
杨志对身后的人吩咐了几句,自己一个人走了过去,那边那几人,好像是以前的同学吧。
他刚走过去,只见挥手那人几步冲上来,一拳重重打在杨志胸口,怒道:“你小子还知道回来?六年多了一个电话都没有,我们还以为你出国了呢!”
“好了,宁杰,杨志肯定很忙,毕竟都是一个公司的大老板了。”旁边带着黑框眼镜的斯文少年和气劝道。
话听起来却有些埋怨的意思。
面对这个嬉笑怒骂的青年和斯文少年,杨志笑了笑:“你们还说呢,上半年的同学聚会怎么没去?”
叫宁杰的青年,这时才讪讪收回手,看着看似责备,其实多是担忧的两人,杨志心中升起一股暖意。
宁杰大大咧咧的说:“还说呢!你走后,我们跟七中那群家伙打了一架,后来被学校处罚了,我老子就干脆让我转学了。”
率先冲上来的叫张宁杰,带着黑框眼镜的叫徐轩,这两人都是杨志从小玩到大的伙伴,在红海市这边唯一的几个朋友。
他们各奔东西各自有各自的工作了,这次是快年关了正好会红海来,在附近跟以前的一些朋友打完篮球,来这条街逛逛,没想到倒是跟杨志遇上了。
上次的同学聚会,杨志还有些奇怪他们怎么没参加呢,原来是高二下学期的时候转校了,跟杨志是因为莫守报复才邀请他参加不一样,张宁杰他们是半路转校生,以后跟班级的人也没有什么交际了,所以自然没有参加那个同学聚会。
三人说笑着来到一辆车前,杨志故作惊讶道:“可以啊,张少,这才几年年没见,都开宝马了啊。”
“嘿,只是最低配的宝马520,才四十多万,我托关系弄到手的。”张宁杰故意用胳膊肘撞了撞杨志:“你这大老板呢?听说你的公司可是跨国集团!”
杨志笑了笑,指了指自己的那辆路虎揽胜。
“乖乖!揽胜啊!好几百万的车啊!”张宁杰的老毛病又犯了,看到有好车就蹭上去了,啧啧不停地流着口水。
杨志摇了摇头,给了他车钥匙,张宁杰拿起钥匙迫不及待的就上车感受去了。
杨志这两个朋友,张宁杰是这边片区一把手的小孩,小时候刚搬过来的时候经常跟人打架又打不过,后来跟杨志认识了,都是杨志出手帮他的。
当年的杨志可是这条街的小霸王,他爹更是这个区出了名的醉鬼,从来不会去管杨志做什么,也不管杨志跟其他小孩打得多鼻青脸肿,但要是有大人欺负杨志,那酒疯子可是轮着啤酒瓶子渣追人八条街的主。
而徐轩虽然父母只是这个区的普通科员,但学习成绩超好,每天除了学校的学习时间外,其他时间跟杨志他们厮混也能常年保持全市前三,现在好像还在华清大学攻读硕士。
“算了,不说这个。”张宁杰刚想开车飚一飚,忽然想起来还有十二,拍拍杨志肩膀道:“今天我请客,红鹤楼晚宴。”
“可以啊,吴大少你果然发财了啊,平时只去翠微居的啊,今天居然主动请红鹤楼。”徐轩诧异道。
红鹤楼是红海市的招牌店看,百年的老字号,在红海市首屈一指,一桌酒席至少上万去了。
“嘿嘿,这不杨志回来了,咱高兴嘛。”张宁杰拍着胸脯道。“别给我省钱,到时候尽管点。”
“对了,把书雁和微微他们叫出来吧。”徐轩拿起手机拨打了几个电话。
三人车到了红鹤楼前,刚下车,就见到一辆停在了一边,两女一男从车上下来。
男的白白胖胖,满脸和气,笑眯眯活像个弥勒佛。
两个女孩,一个身材高挑健美,足足比杨志还高半个头,穿着小热裤,露出两条笔直的玉腿。一个容貌更胜一筹,气质文雅,清丽动人,就如同一朵天山雪莲。xiumb.com
“哟!你们速度挺快的嘛!”张宁杰嘿了一声,把杨志拉出来道:“书雁,微微大美女,你们看,谁来了。”
“我们刚在酒吧里呢,挺近的,你们一个电话直接过……。”
胖子的话还没说完,身材高挑的女子已经一脸杀气道:“好你个杨志,竟然还敢回来?不是已经死在外面了吗?看姐姐怎么收拾你。”
“对啊,志哥,这就是你的错了。”腰围极大的白胖少年挤眉弄眼:“到时候不吹一瓶吗?”
“杨志刚回来,你们就别追究这个了。”站在中间的清雅少女轻轻道。
白胖的少年叫宋晨,家里最开始是开小卖店的,看他的穿着和开的车,看来杨志离开的这六年,他们家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而身材高挑的则是杜薇,警察世家出身,她爷爷是警察,老子是警察,哥哥还是警察,身材火爆,但脾气和身手同样火爆,从小就练武术和拳击。
最后的清丽少女,则是秦书雁,是杨志他们那个区公认的大美人。
宋晨、杜薇、秦书雁再加上张宁杰和徐轩,这五个人算是杨志在红还是最好的朋友了,有的是发小,有的是到初中和高中时慢慢结识的,最终形成了这么一个小圈子。
杨志目光扫过去,宋晨和以前一样,白白胖胖的小胖子。
杜薇则是暴力狂,战斗力爆表,连以前的杨志也不是他的对手,而秦书雁嘛
‘咦?’杨志突然一愣。
在他的神识感应中,这个秦书雁的身上竟然有一股古怪的气息,绝非凡俗。
‘她好像是初中时的插班生,一来就夺了校花的位置,迷倒无数男生。’杨志思量着。
秦书雁的容貌比之还没长大的徐颖还要胜过半筹,算是杨志这六年来越美无数,见过的最漂亮的几个美女之一,而且学习也是顶尖的。这样一个大美女,按照道理来说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以街头混混为主的小团体中。
是的,以前的杨志根本就是个街头混混,那杜薇也是个暴力女,跟杨志有过一段不打不相识的经历,徐轩和宋晨、张宁杰都是一条街的孩子,所以在对付其他街道的孩子时团结在一起的。
但是秦书雁的出现好像有些奇妙。
哪怕在这个小圈子中,杨志一眼就看出来了,张宁杰和徐轩两人也在暗暗争夺秦书雁的芳心。
以前杨志只是一个普通人,并不像现在这样如此,他回忆起来以前小时候见到的一些事情,再联想到现在所见的秦书雁,杨志的目光越发玩味了。
‘难怪当年的时候就感觉不对,现在想来某些事情就能想得通了’
杨志不由有些唏嘘,自己曾经苦苦追求突破普通人与修炼者的关键,却不知它就在自己身边。
果然,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个世界是那么和平。
若不是自己已经踏入修炼,也会如张宁杰他们那般,一辈子也发现不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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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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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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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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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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