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起她之前撒泼打滚的样子,程冬至忽然特别乐——大姐应该是很像这个母亲吧?虎母无犬女啊。
了解完家里的事情后,程冬至赶紧问起了外面的事,王春枝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了她。
原来,她竟然穿到了五十八年前,也就是说,现在是1960年。
说起来,也算是缘分,她穿的地方和上辈子住的地方离得也很近。
王家在断尾村,□□十年代的时候被划分到了县城里,附属于池北省的阳新市,而程冬至的老家就在县城不远处另一个村子杨家坳,后来被直接划到阳新市区里去了。
程冬至搜肠刮肚,努力地回想关于这个时期的所有知识。
常年的战乱掏空了这片土地的底子,建设初期内乱外患重重,再加上各种灾害,人们少吃少喝,物资紧缺,饿不死也要脱层皮。小时候没少听上了年纪的人感慨,说那个年月吃糙粮吃到肠子打结,上不出厕所拿棍儿抠,现在的孩子哪里懂啊。
程冬至握紧拳,她一定要小心谨慎,好好利用系统,决不能让自己的肠子和菊花受罪!
断尾村和邻近几个村子同属清水乡第一生产大队,工分值不算低,王家的劳动力不少,还有三儿子与三儿媳的补贴,按理说不该受什么饿,可日子照旧过得扣扣索索苦巴巴的。
每天早晨,王老太必定会准时出现在灶前,面容肃穆地开始准备一大家子人的早餐。
以王老太那辈人的看法,有了媳妇的婆婆不该做这种家务事;可现在是特殊时期,她必须要严格把关,小心调度,方能使袋子里那一点子粮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不会被馋嘴的媳妇给暗中糟蹋了。
早餐照例是糊糊,就是成分比较复杂。
首先把水烧开,然后把搜集来一切可吃的东西包括且不限于野菜,树皮,青苔等剁得碎碎的,均匀地撒下去。等水再滚开一次时往里面撒一把杂合面,放点盐,便大功告成。
杂合面是最近兴起的粮食,价格贵贱不同,全靠里面的成分来定价。运气好点儿的,或许里面的玉米棒芯粉会多一点,运气不好的,就糠皮子多一点。不管是哪种都看起来灰呼呼的,闻起来带着点粮食的香气,但更多的是涩苦味。
!
糊糊做好后便是分配环节,王老太此时总会高傲地昂起头,手中拿着的仿佛不是勺子,而是象征她至高无上女王地位的权杖。
王老头是个省事的个性,几个儿子又是一条心向着母亲,特别是最出息的王卫国,头号大孝子,即便王老太要吃他的肉,他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这也是王老太最大的依仗与底气。
以前还有个刘金玲跟她跳,现在最大的对手去了其他山头,王老太便是王家说一不二的主,地位尊崇无比。
当然,王春枝也是个难缠的角色,可她年纪尚小翅膀还没硬,两人目前的状态都是互不干涉,暂时不用担心。
家里人分男女两桌,男人那桌上的糊糊明显多着一倍,几个孙子舔碗舔得吱吱直响。
王老太虽然坐在女桌上,可她完全不担心吃不饱的问题。先给自己和闺女王雪花盛上满满一碗,王春枝盛上大半碗,其他的随意发挥,看心情。
程冬至分到了一小碗,几乎能看倒碗底。
本来闻着味道不太想动,可看大家吃得那么香,她也好奇地尝了一口,差点没吐出来。
麻蛋,这是什么鬼东西!
又苦又腥,还喇嗓子,潲水都比这强。
王雪花注意到了程冬至的表情,笑笑说:“冬枝儿好的吃惯了,吃不惯家里的糊糊。”
程冬至没说话,心里则暗骂这个不阴不阳的老姑:不挑事儿会死吗,糊糊都堵不上你的破嘴。
王老太也注意到了这点,看在王春枝还没走的份上并没有给程冬至几个爆栗,而是冷笑着道:“吃不惯就不吃,就这个还不够呢!嫌不好吃,回你那能耐妈身边儿去!”
王春枝看了程冬至一眼,二话不说就把她碗里的糊糊倒在自己碗里:“奶,晚点儿我带冬枝儿去上工。”
王老太巴不得让王冬枝别留家里,省得浪费午饭,连连点头:“去吧去吧,现在大队里好多孩子也帮着上工,她这个年纪不小了,怎么好意思在家吃白饭。”
两个媳妇都抬起头看了王雪花一眼,又对视一眼,低下头继续专心致志地吸糊糊。
程冬至没了糊糊,又没事干,便偷偷开始观察桌子上的王家人。
大人们都是一身灰黑一脸麻木相,兄弟姐!姐妹们倒是不少,可一时分辨不出来,五官神态一看就是一家人,几乎一个模子出来的,大圆盘子脸肉鼻子小眼睛,只有她大姐王春枝是个特例,漂亮又出挑。
程冬至本来就有点不太会认人脸,努力了一会儿后便放弃了。算了,来日方长,以后慢慢弄熟吧。
吃完早饭后,程冬至穿上大姐给做的新鞋,晃荡着旧大褂,抬头挺胸地和她一起去地里上工了。
才到了秧田旁边,只见好几个年轻壮实的小伙子都走了过来,抢着和王春枝打招呼。
“春枝儿,我家今天吃麸子馍,这是我给你留的。”
“日头大,赶紧去树底下歇歇,这一卯我帮你割了。”
“这小丫头是谁呀,长得真俊咧!”
程冬至目瞪口呆,这是个什么阵仗?
而王春枝显然习以为常了,顺手接了那馍递给了程冬至:“是冬枝儿,跟着我来上工,你们可要对她好点儿,谁欺负她我第一个饶不了!”
“她就是冬枝啊?去省城几年长这么高,都认不出来了!”
“要不怎么说省城里的水土养人,走的时候还一小团儿,现在都长好了。”
还有反应快的,直接把准备给王春枝的甜甜根递给了程冬至,一脸长兄般的宠溺:“冬枝儿你吃这个,甜着呢。”
就这样,还没来得及弄清楚什么状况的程冬至被安排在了阴凉的树下,左手拿着麸子馍,右手拿着甜甜根,面前还有一个装着水的小茶缸,愣愣地看着自己的大姐和这些小年轻们在地里热火朝天地工作着。
虽然几个小伙儿有意献殷勤抢着帮王春枝做事,可她干起活来也不是吃素的,动作利落又肯下力气,没一会儿就割了一大片,匀称又干净。
看着大姐满是汗水的脸,程冬至忽然明白了一句话,什么叫劳动的人儿最美。琇書網
黝黑俊俏的脸庞,修长标致的身量,还有劳作时那一股子自信麻利的精气神,叫人简直挪不开目光。
难怪这些男人都会被自己大姐迷倒,换谁会不喜欢这样的姑娘呀?
程冬至忽然涌起了一股自豪之情。
除了地里劳作的人们,乡村的景色也是非常值得一看的。
天空蓝得像是上了滤镜,空气!气清新,山野也多情。
断尾村算是半梯田半平原的地势,南边几里开外还有几脉山,情况比外面算是好一点,可也依旧打饥荒,半年糠菜半年粮。
程冬至注意到,大姐和这几个年轻人的情况算是比较不错的了,好歹还有些生气,其他的人要么干瘦如柴随风要倒,要么带着浮肿脸色苍白,一个个无精打采,生怕用了多余的体力,把热量消耗计算到了极致。
很快就到了吃午饭的时候,像这块田里的体力活比较重,除了糊糊每个人还能分到半块杂合面饼子,凉水倒是管够。大家也没什么讲究,往树下一钻,席地而坐一边吃饭一边聊天。
聊天的中心人物自然是王春枝,她一边嚼着饼子一边高谈阔论,说到激动处还要挥一挥手,气势十足,让人联想到她那个在省城工作的“大人物”母亲刘金玲,心生佩服。
年轻人们都一脸痴迷地看着她,时不时也看看小冬枝,只是那眼神充满了对未来小姨子的疼爱,一看就是顺带的爱屋及乌。
程冬至并没有正式上工,午饭没有她的份,王春枝把自己的饭盒给了她,饼子也分了她一半。其他人也来给她分东西,王春枝给拦住了。现在是出苦力干活的时候,哪能让他们饿着肚子呢?
程冬至象征性吃了几口糊糊就不吃了,饼子和饭盒都还给了大姐。坐在树下又不费什么体力,干嘛抢做干活儿人的口粮。
程冬至注意到,这公给的午餐分量实在是不足。糊糊不臭,可稀得慌;饼子倒是实在的,然而活计太重,也顶不了什么事儿。大姐舔饭盒的时候很用心,带着吃东西的急切和贪婪,也带着点吃不饱的遗憾。
“吃完了到太婆那儿玩去,下午日头毒,树下也烫屁股哩。”王春枝对程冬至道。
“太婆?哪个太婆?”程冬至没明白。
王春枝拍了一下自己脑袋:“怎么就忘了和你说这个!太婆就是爷的亲娘,不是外头的,知道了吗?”
“知道了。”
王春枝请了个短假,牵着程冬至走了好一阵子,在一条下山河旁边的一个小破房子门前停下。与其说是房子,倒不如说是马棚改造的窝院,看起来像是童话里小矮人住的地方,旁边的房子也都是这样的矮小破败建筑,大概里面都是住着老人?
一秒记住域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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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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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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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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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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