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地下秘藏>第四卷 禹山神陵 第十四章 小村
  “什么意思?女以?”

  我刚开口问了一声,张小爷就拉开门将我一把给推了出去!

  外面炎热的空气让我原本清凉清凉的皮肤非常不适应,我刚回过头来想让他给解释解释,可车门已经被他从里面锁住了!我从车窗中看到他又跨回驾驶座位上,“轰”的一声踩了油门,我啥都没反应过来,他就带着大明星的豪车,扬起漫天的黄土,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

  靠……就这么的,把我扔下来,扔在荒乡僻壤中了?

  飞扬的尘土沉淀下来,我心说难怪高小雅选择林医生而不是他,该!这个家伙阴晴不准、脾气不稳,怎么能愉快的相处啊!

  我四下里看了看,这周围除了树就是乡间小路。我和张小爷在最炎热的午后离开了聚仙楼,到现在为止已经过去了三四个小时了。大明星的车子性能很好,张小爷开得又快,我记得路上还经过了好几个收费站呢,那么我现在所处的位置,应该已经不在北京城的地域范围内了。

  这个时候的太阳不再那么强烈,光线较之白天也昏暗了不少。我借着从树缝间渗透下来的日光,眯着眼睛细细的打探了几分钟,发现这个地方根本就是一个人影也没有!

  我等了半天,路边才“嗖”的一下窜过去一辆汽车,我甚至都没来得及试试那种传说中大拇指朝上的搭车姿势好不好用呢!

  我身上没有电话也没有地图,我的脚上还穿着稍微走几步就要人命的高跟鞋,难道我就要这么独自爬回北京城的锦夜去了?

  该死的张小爷……

  我叹了口气,心说在霸王宝藏、蓬莱仙岛和北极海底那种生存条件极其恶劣状况下,我都能活下去,现在回到人间来,怎么都得比那时候的情况好太多了吧,啥困难险阻都挡不住我的!

  我的脚底磨的实在生疼,干脆就把高跟鞋甩掉,光着脚丫子,信心满满的开始踩在被白天的太阳晒得滚烫的路面,沿着张小爷开车过来的相反方向奔跑着。只要从乡间找到村庄就好了,一定会有人帮助我的!

  乡下的空气还真是不错,我恍惚又回到了小时候在九里山下的童年时光。

  那时候,放学的铃声只要一响起,我就会像现在这样飞速的跑回家里,比谁都快!我的老爸会准时在家门口等着,远远的就从村子那头向我招手,然后接过我的书包,脸上粗糙的褶子笑成一朵花的打水给我洗手。

  家里的饭菜虽然永远是那么的寒酸,但他总是搬着小凳子坐在旁边让我先吃,等我吃的饱饱的,他才挪过来把馒头沾着剩下的菜汤草草吃光了事。

  想着以前的时光,我不禁有些鼻头发酸,我和他之前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如果没有他这个普通的磨刀匠把我捡回家,我早就死在二十年前了,怎么能看到这么缤纷缭乱的世界呢?

  他一天好日子也没过上,还没有等到我的报答,就突然之间离世了。

  这不公平。

  这个世界为什么如此的不公平呢?二十年前的我究竟是为什么会被遗弃的?我现在除了发育迟缓以外,身体健康头脑灵活,难道是因为我有一颗长在右侧胸膛里的心脏吗?

  如果刘晚庭是我的血缘亲人,她当时又经历了什么?

  我回忆起大家在澡堂里的讨论,怎么都想不通:如果刘晚庭是我的姐姐,那为什么我们的亲妈会要她不要我?如果刘晚庭本人就是我妈,那她把我扔在徐州干什么?

  我心里对那个女人的亲近之情现在逐渐转化成了怒气,这不公平啊,凭什么要把我一个人留下!这么多年了,如果我没有加入保密人、没有进入锦夜的圈子,我到现在还不知道有刘晚庭这么一个亲属。十八岁前我都没有离开过徐州,我老爸去世前我都没有离开过九里山,她为什么不来找我?!

  她在这期间,还跑到西湖边跟我们的林大医生谈恋爱去了呢,呵呵……

  我跑的又气又累,想到自己一个人被从半路赶下了车这件事情,心里又挺堵的慌,干脆就找了个树荫一屁股坐下来狂抹眼泪。

  这一抹,张小爷宝贵的题字可就让我蹭的一干二净了!我连连可惜,一路上我就怕手汗会把它洗掉,还特意保持着和尚那种阿弥陀佛的手势奔跑的呢!

  女,以。

  张小爷的毛笔字写的是非常大气的,可是他的墨宝实在是让我摸不着头脑。我感觉临下车前,他是放弃了追踪高小雅的行踪这件事的,他在我手上留下东西又放掉我,应该想让我带着他的字回去交差。

  那么,这俩字就可以当作是锦夜求他透露的玉牒线索了。

  我想了半天,从来没见到过这么一个词组。我觉得现在急需一个语文老师,难道这两字是什么的缩写吗?

  曾经有个“女”的,她“以”为自己是个男的。

  大奶“女”,“以”前也是平胸。

  小“女”孩,“以”后会长成波霸。

  我一定是跑的太累了,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我有些中暑,头脑晕呼呼的极其混乱。这两个字在我的脑海中,出现了各种各样奇怪的组合,但它们都不可能跟玉牒碎片的线索扯上关系来。

  我口渴的要死,不过旁边的小池塘水面上飘了一层傍晚即将产卵的蚊子,我实在是喝不下去。我把头发散落下来,将那个扎头发的绸缎撕成了七八根细细的小条子,每走过一个路口就系下一个,冬爷他们此刻一定也在到处找我呢。

  不过,大明星的车子通过各种手段应该很好查到,可我却是在半途下车的,身上也没有什么定位系统,想要跟他们汇合,估计还要等上好一阵子了。

  这里是乡村,我这一路倒也看到了一两个拿着耙子正在晾晒粮食的大叔,但我警觉意识还挺高,不能跟陌生人回家呀,怎么说都得找一个看上去和蔼可亲的老奶奶才行!

  太阳已经落山了,我裸露出来的皮肤被农田里的蚊子给叮上了五六个大红包。我心说用不用这么惨,难道要今夜我要露宿田间啦!

  两三点灯光亮起,我已经走进一个成规模的小村庄里了。前面村口“小卖部”三个红色大字,让我的心情特别的振奋!旗袍没有口袋,我身上也一分钱都没有,但是在我手腕上栓着一条和服装配套的小银镯子,这东西多少能换来点吃的吧!

  我觉得自己在小卖部里应该算是个有钱的主儿,我昂首阔步的往那边儿走去,旁边有个拄着拐杖的老爷爷好像也要来买东西,我刚想上去搭话问问这个村叫什么名字,他斜眼儿一看我,白胡子一吹,立马跑的远远的到另一条路上去了。

  这把年纪了还用的着这么怕生?我耸耸肩,到门口掀开冰箱就挑了一只奶油雪糕放进嘴里,那感觉……简直就是久旱逢甘霖!

  我摘了镯子挺豪气的拍在桌面上:“老板我忘带钱了,用这个玩意给你换吧,随便找点零钱给我就行!”

  小卖部的老板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她一直低着头好像在缝扣子。听到我的声音还没抬起头来,她先摸过镯子拿到下面去看了一眼,我还以为她得乐得合不拢嘴呢,那手镯一看就是制作精良的工艺品呢,换个冰糕零食什么的,太占便宜了嘛!

  “从哪弄到的这个东西?”

  老太太疑惑的“诶”了一声,先抬头看了看我的脸,又吓一跳似的把老花镜摘掉瞪大了眼:“滚滚滚!呸呸呸!”

  ……我看她长的很慈祥,还想跟她商量一下借宿一夜等人来接我呢,谁知道她跟看见了什么晦气东西似的,连连向后倒退,还把桌子上缝扣子的红线砸了过来!xiumb.com

  “我又不是来抢劫的,身上没有刀你怕啥啊!”我诧异的赶紧躲开直扑面门的满天绣花针,退到了店门外面去。我看窗户能倒映出一点儿影像来,便凑过去照了照自己的样子——

  头发疯子似的一边儿一缕一缕黏成条,一边儿冲天翘的散乱着,头绳垂了在一侧的肩膀上耷拉着,被灭火器害得红肿的眼泡像被打了一拳,脸上还有手心的毛笔字抹上去的黑色污渍。

  我穿着完全被汗水浸湿的皱巴巴旗袍,刚才奋力奔跑的时候已经把大腿两侧扣起来的开叉挣开了,我还没穿鞋,脚上沾满了沙土和泥巴,这个形象出现在如血的残阳中,别说是这俩老年人,我看着玻璃上的自己都快被吓掉魂儿了!

  “东西我们不要了!明天一定把你埋好!别来找我!别来找我!”

  手镯被店里的老太太重新丢了出来,然后本来就不牢固的木门被重重的带上了。

  我挺尴尬的往四周瞥了一下,听到动静路过的还有三四个人,但看我一转头,他们全都是一副见了鬼的表情,抱着小孩就跑掉了。

  我心说不至于吧,确实是突兀了点、惊悚了点,如果被当成小疯婆子赶出村去,我到也没啥可说的,但小卖部的老奶奶刚才却说要把我给埋了,真是太狠了!

  我叹了口气,含着融化了一半的冰糕绕到另一个方向的田地里去,想找点水把这女鬼一样的脸好好洗洗,就在今天的上午,大家还都夸我穿这衣服可爱呢!这待遇,天差地别啊!

  我黑灯瞎火的在田间摸索着到处找水,突然看到隐隐约约的,有一些幽兰色的光芒忽然闪现又忽然消失。

  我心里咯噔一下,这种光芒我从小就挺熟悉的,九里山上埋的死人很多,经常能看到这种鬼火。

  我安慰着自己,农村流行土葬,埋在地里的死人太多了,那些只不过是他们骨头中的磷跑出来而已嘛,不要激动不要激动!

  我心里这么想着,身体还是不自觉的想往外面跑。我看着村里的灯光方向,大致辨认出来时的道路,我也不管这附近有没有池塘了,撒开步子就逃离!

  结果刚跑上几步,我的脚就重重的踢在了什么大物件的上面,那种大脚趾被剧烈撞击的疼痛让我只好停在原地一边吹着气一边打滚!

  “靠!什么东西害我啊!”

  我气的用手重重的往上面捶了一下,手里的触感好象是潮湿陈腐的木头。奇怪,我二十分钟以前从这儿经过的时候,好像没见到这东西啊?

  鬼火像有灵魂似的,慢吞吞慢吞吞的聚集到我这边来了,我突然特别特别的想念怪人,如果有他的重瞳在,这点亮度就足够他看清整个林子的了!我在通向这里的地方系上了好多头绳,你倒是快来找我啊!

  我重新站起来,壮着胆子借着鬼火带来的微弱光亮摸索了一遍撞疼我的大物件。不摸不要紧,这一摸,我的心在盛夏的晚风中就冰凉冰凉的了——

  这是个黑木棺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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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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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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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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