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目光转了转,打量了身旁的两人一眼,声音有些嘶哑。
他动了动手似乎想要撑起身子,但伸出的手却碰到了腿,不是他的。
微微转头看向手碰到的地方,目光慢慢向上,看到一个衣着朴素的山野女子。
她一身粗衣、梳妆简洁难辩雌雄,若非五官秀丽、小脸清雅,耳垂还戴着小巧的银制耳钉,都要分不清她的身份。
男人眉头皱了皱,默默收回打量的目光又转向另一边,一个笑容僵在脸上、眼中还透着关心的小少年。
失忆了?
林燕娘看着反应迟钝却仍是防备地打量自己的男人,也不禁深深皱起了眉头。
这下可难办了。
若男人记忆健全,至少能将他的身份来历说清楚,并且正常考虑要不要做她的上门女婿,或是不能。
可现在若是失忆了,所有的判断都会出现差错,就算现在可以达成她的愿望,以后也会隐患无穷。
“别告诉我你失忆了,你可没有可致失忆的内外伤,不过是在山中受了些小伤罢了,已经治好了。”
想到自己的处境,想到捡了这么个麻烦回来,林燕娘冷下脸色,说话可不中听。
“我失忆了吗?”男人目光一闪,似乎有些惊讶又似乎有种别样情绪,他抬手拍了拍自己的头,呲牙低呼了一声,“疼!”
“知道疼还拍?是不是傻啊!”
林燕娘忍不住骂了一句,就将男人搁平在炕上,她下炕理了理身上的男式女装。
她十二岁就接过爹的弓箭成为一个猎女,为了行动方便,她只要去打猎就会穿上短打衣裤。
除了衣料亮色一些,衣襟、袖口、衫摆绣了些小花,看着与其他猎户没什么两样。
她从小穿到大,因着练武的关系也早就养成了爽朗利落的性格,便是彻底扮个男装出门,也不会被人发现。
可是刚才她却从男人打量的目光里看到错愕与难言的情绪,似乎在嫌弃。
这让她心情有些不好了。
她带着上辈子的记忆穿越在一个猎户妻子的刚出生的婴儿身上,成为这户人家的长女、长姐。
打小跟爹习武,也将自己上辈子所学渐渐施展出来,爹很高兴她习武的天赋。
村里人也相信她是打小习武的关系,成为一个武艺高强、箭术高超的女猎户,不但继承了爹的衣钵,还青出于蓝。
可是村里人一边同情她、一边畏怯她,甚至有人嫌弃她粗鄙。
可那是村里人,她不在乎。
一个要做她上门女婿的男人,她刚救回来的男人,却露出了那样嫌弃的眼神,这让她没法接受。
“灿儿,去和爹娘说一声,这人醒了,看绿豆粥熬好没有,端一碗过来给他吃。”
林燕娘整理好衣裳、也收敛好心情,再抬头时却是吩咐大弟。
林灿没有多想,立刻就出去了。
很快屋外就传来林平安与林宋氏惊喜地询问声,脚步声也立刻就朝这边走来。
一家人都很高兴,因为这男人醒了就意味着活过来了,救活了一个人,是行大善。
这时候他们到是没去想过此人是否会是自家女婿的问题,只希望这个人不要死。
屋内,林燕娘板着脸看着炕上躺着的人。
目光相碰,微微蹙眉。
她的目光有些冷,如双溪岭深处那清凉的水流。
他的目光却有些幽深,如暗夜隐于云中的星辰。
“你是谁,哪里来的,为何倒在山林中?”
怕爹娘来了不方便,林燕娘来不及想其他,立刻开口,想要先问出点什么来。
“刚才在下也问过,你们是谁,这是哪里。”
男子的声音比刚才恢复了些,没有那么嘶哑了,却依然神情茫然地看着林燕娘。
无法确定是不是真的失忆,就是觉得有些奇怪,而且还知道刚才问过什么,知道借此回避别人的问题。
这就说明,就算失忆了,智商也没倒退。
林燕娘眉头微松,唇角微微勾起,语气和缓了些。
“这是我家,是我在山中救了你,也因为救你而坏了名声,你知道名声对一个女子有多重要吗?”
说到这里,她的目光微微发沉,盯着男人诧异的脸色,不禁握紧了拳头。
真想揍死他!
若不是他,她何至于沦落到这般被动的地步?
“多谢姑娘相救,只是不知如何就坏了姑娘名声?姑娘又为何在山中?”
男人本在沉默,似在思索什么,眼角瞥见炕前的山野女子渐起的杀意,连忙开口。琇書蛧
“哼,本姑娘是猎户,在山中自然是打猎,好心救你,却被你扑到在地,好巧不巧地就让找寻的村中无数人撞见。”
“本姑娘年方十五,不嫌弃你一把年纪,若你家中无妻妾名份,那就立刻马上对本姑娘负责,若有心仪女子尚未过门,那就赶紧断了对方念想!”
“本姑娘于你有救命之恩,又被你连累在先,于情于理你都应给个公道,本姑娘也不介意棒打鸳鸯赶走你两情相悦的女子。”
“当然……”林燕娘急急一通话说到这里,终于顿了顿,目光微闪,说出她真正的算计。
“若你能给出千金或白银万两,也能了结本姑娘的救命之恩,本姑娘看在金银份上,也可不纠缠于你,否则……”
她说到这里突然两手一抬,捏起了手指,指骨微响,威胁之意溢于言表。
男人依然躺在炕上没有动,表情从茫然渐渐转为深沉,一双目光带着几分凌冽之气定定地看着她。
林燕娘神色坦然而带着一股匪霸之气,毫不示弱地回看着他。
男人还没有说话,门口就传来林平安欢喜的声音。
“燕娘,他醒过来了吗?他现在怎么样了?要不要再请方郎中来看看?”
林燕娘扭头看了一眼拄拐而来的爹,连忙往炕边一坐,动作迅速捉过男人的手探了下脉,便露出了笑容。
“爹,他醒了,脉象平稳,只是有些虚弱,想来在山中迷了路没有好吃好睡吧,养两天就好了。”
“那就好,那就好。”林平安笑着便走进了屋里,一脸关切地看着男子。
“壮士你怎么称呼?怎么会在山里迷路了?可还有别的什么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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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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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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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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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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