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旅行体验师>第361章 乌孙古道第三天
  每天的晚上都会约定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间。

  大多数时候,都是八点早饭,九点出发。

  看起来中间差了一个小时,再加上水源冰冷,大家都不讲究,洗漱全免,仿佛时间很松。

  但事实上,说八点吃饭,往往只有一半的人能及时到场,比如抱着“吃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的沙蓓蓓和顾淼,以及那几位爷们儿。

  8:14分,大帐里坐着沙蓓蓓以及各位爷们儿,手里捧着煮好的粥,望着外面勉强有点动静的姑娘们。

  一个盘着腿坐在地上,手里犹犹豫豫的把某样东西,从左边,拿到右边,再从右边拿到后面,再从后面又拿到前面,寻思了一番,放进包里,片刻后又从包里拿出来……

  斌哥转过脸:“不行,我看得胃疼。”

  另一个在十分钟前喊开饭的时候,就说正在穿裤子,穿了十分钟裤子,至今仍未见出来。

  还有一个找自己的饭盒已经找了二十分钟……

  康哥低下头,眼不见,心不烦。

  大熊叹了口气:“女人真是事儿多!”

  沙蓓蓓的眼睛biu的射在他的脸上。

  大熊眨巴着眼睛:“你是大姐大,不是普通的女人。”

  8:40,姑娘们总算来吃饭了。

  沙蓓蓓早已吃饱喝足,把帐篷全收拾好,打包完毕,坐在大帐里开始寻摸第二轮的食物。

  直到九点半,队伍才开拔。

  这一天,要带上溯溪鞋,有几条不深不浅的河水要蹚过去。

  天气非常给力,蓝蓝的天空,连一丝云彩也没有,阳光直射在碧青的高山草甸上,地上开遍了五彩小花,紫色、粉色的格桑花、粉蓝的党参花,以及各种被向导统称为“野花”的花。

  前方不远的河谷中,一条雪白的河流蜿蜒着卷着滔滔浪花,向远方奔去,这就是科克苏河,俗称牛奶河,白色的原因是水里含有大量的石灰质,同时,它也是南疆与北疆的分界线。

  跨过这条河,代表着行程已经从哈萨克族的地盘,进入维族的天下。

  很快到达山坡下,领队一声令下:“所有人,换溯溪鞋。”

  然后……就看出老驴装备党和无知野人的区别了。

  正经的溯溪鞋,是有鞋带,有硬头,鞋底比较厚,基本上,可以视为清凉版的越野鞋。

  沙蓓蓓与顾淼这两个二货,上了法国鬼子——迪卡侬的当,在迪卡侬里,只有一种溯溪鞋,布面料,极其薄的鞋底,软软的,领队看着牙疼:“你们怎么买了这么一双鞋?”

  两个不幸的人表示:“商品名称上写着它叫溯溪鞋啊。”

  事实上,如果他们俩在淘宝上寻摸一下,就会发现更多的奇迹,比如同一双鞋,会被命名为沙滩鞋、溯溪鞋、钓鱼鞋、凉鞋等等……

  正当领队还没有吐槽完顾淼和沙蓓蓓的鞋,隔壁的橙色背包队来了一位穿了一身猛犸象装备的小哥,施施然走过,包上挂了一双洞洞鞋!

  沙蓓蓓指了指那位大兄弟的鞋,对自家领队说:“我们……是不是比他略强一点?”

  领队噎了半晌,如同读小学时恨铁不成钢的班主任一般:“你怎么就不知道跟好人比,非得跟人拼下限?!”

  ·

  冰河。

  清澈见底,河床下大大的圓石头个个都看得清楚,水流微深处,透着如玻璃一般的蓝,美得令人心醉。

  “小心,不要踏进蓝色的水里!”领队告诫道。

  顾淼心里是清楚的,他曾在九寨沟见过看似只有两米深的五花海,也是这样清澈见底,实则有二十多米深,美丽的蓝色,代表着水位很深,就算淹不死,湿了一身也很尴尬。

  水流不算很急,只有遇到突出的大石时,才会激起浪花。

  两个队的五位领队一起合力准备渡河,在两岸的树上系上保险绳,为过河的人挂上安全锁扣,然后仔细的观察着河流。

  顾淼对冰河有挺深的感情,很久以前看过一本梁羽生的武侠小说《冰河洗剑录》,虽然情节不记得了。还有曾经他与一位好友合写的小说,里面就有率大军蹚过冰河的过程,那个时候全靠臆想,现在,终于可以亲自实践,心情还是很激动的。

  队伍开始一个个的渡河,沙蓓蓓把手机装在防水袋里站在最后,说要把所有人过河的视频都拍下来,让顾淼先过。

  ·

  淘宝上三百多块钱一双的防水袜就是个屁……

  根本不防水,它的功能是让冰水进入的时候,会很快变得温暖,不那么刺骨,仅此而已。

  顾淼一脚踏入水中,瞬间感觉到了河水的温度。

  此时太阳还没有照进河谷,河水冰凉刺骨,不仅如此,表面看起来还算平静的河流,竟然冲击力不小,需要用力才能将登山杖准确的插在水中,女队员甚至做不到把登山杖插进去,需要这头的男领队送到河中间,再由对面的男领队接过去。

  就算是两头有人接,也走得摇摇欲坠,几乎站立不稳。

  S姐姐要求得有两个男领队把她扶过去,大熊明确告诉她,渡河的时候,不能这么走,否则一旦有一个人被冲倒,手拉手并排走的一个都跑不了,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在她真倒了之后,把她捞起来,有主锁挂在身上,是不会真的被冲走的。

  虽然万般不情愿,不过S姐姐还是过了河,最后是沙蓓蓓。

  顾淼蹲在河边,隔壁队的领队看着沙蓓蓓嘴里叼着防水袋,双手拄着登山杖的样子,感慨:“她是不是有志于当战地记者?太拼了。”

  正说着,沙蓓蓓忽然身子一晃,单膝跪在河里,大熊见状飞奔进河,将她一把拎起来,一边拎着还一边说:“叫你过河的时候腿要直,挪得像只青蛙,不如叫两声来听听。”

  沙蓓蓓嘴里叼着防水袋,无法反驳,稀里糊涂的被拎到顾淼面前,关了摄像之后才开始得意的笑:“哎呀?我是不是第一个落水的。”

  顾淼扶额:“咋还生出自豪感了呢?”

  之后,又过了六次河,虽说,它们都是同一条河,但由于半路汇入的水流越来越多,河床越来越窄,领队们提议所有队员骑马过河,以免发生危险。

  过一次二十米不到的河,收费20元人民币。

  每个人要交给牧民120元。

  不过看着那样湍急的水流,大多数人类表示,20就20吧,反正也体验过了,没必要跟自己过不去。

  ·

  过完河,终于可以在平整的地方休息片刻,换回登山鞋。

  休息的时候,大熊说起关于“昆仑秘道”的传说,那是连接西藏阿里和新疆和田的一条牧道,传说山中有珍宝,但是,有户外领队曾经尝试穿越,走到一半,却无以为继,只见壁立千仞,古木参天,根本就没有办法继续往前走,大概古道已经在地质变动中消失无迹。

  “听起来,怎么都像鬼吹灯的路子。”沙蓓蓓很激动。

  顾淼摸摸鼻子:“冷静……人家领队都走不通,应该就是没有路了。”

  话是这么说,但是,单是昆仑秘道这四个字,就有一种莫名的让人向往的感觉,他也好想去。

  ·

  休息完继续向前走,忽然,在路上发现了曾经见过的人。

  隔壁队的那身猛犸象装备的小哥,简称象哥,他惆怅的站在路上,望着冲在第一的沙蓓蓓和顾淼。

  “咦,你们队不是一个多小时之前就已经出发了吗?”沙蓓蓓问道。

  象哥惆怅的点头:“我走得慢,就看见他们好像在往上走,我又走了几步,他们全都不见了。我看见有岔道,不敢走,就在这里等你们。”

  顾淼默默看了一眼象哥身上的对讲机,不用想,一定是前队的人已经出了对讲机的沟通范围了。

  想起自己在七尖的遭遇,顾淼再一次升起对对讲机的不信任。

  哎,拉得远了,有个屁用。

  离得近了,还会串台。

  大熊看见象哥之后,倒是挺高兴:“嘿,太好了,我替他收队,他得给我一只鸡。”

  沙蓓蓓同情的看着象哥:“听见没,你被我们绑架了,勒索一只鸡。”

  象哥憨憨一笑:“可能我连只鸡腿都不值。”

  ·

  前方有两条路,一条是陡急的上升,一条是平缓的上升,听说后天要翻的阿克布拉克达坂与陡急的上升有相似之处,顾淼存心想试试自己的体力,所以选择了左边的陡升。

  沙蓓蓓认为没必要跟自己过不去,于是选择了右边的平缓上升。

  在路上,竟然又遇到了活人!

  沙蓓蓓遇到一个男人,身上背着一个登山包,登山包上绑着睡袋防潮垫之类的东西,看样子就是重装。

  虽然说乌孙古道并非什么天险绝途,如果认识路的话,一个人过来也不是太大的问题,但是,从他身上的装备来看,此人实在不像是一个能万里独行的牛逼大神。

  他向沙蓓蓓打听前方什么地方有卖吃的。

  这个问题一出口,沙蓓蓓就更加懵逼了,这一路上,似乎还真没有什么地方卖吃的,这里的牧民都是游牧状态,只遇到过两个像模像样的小木屋。

  什么人走乌孙古道,会惦记着买吃的?

  接着,这个男人又说,他已经两天没有怎么吃东西了,每天就吃一包泡面,问沙蓓蓓有没有多余的食物,可以卖点给他。

  沙蓓蓓吃的东西都放在顾淼的包里,她的包里只有水和防晒霜,且不说她有心无力,就算她有吃的,也并不想给这个明显是进山来作死的人。

  此时大熊过来,冰冷的拒绝了他:“我们都是轻装,身上没有多余的吃的。”

  倒是S姐姐把自己身上的半个馕和一些小包装肉干零食给了他。

  在山顶上,与顾淼会合之后,顾淼说,他们那一队走陡坡的,遇到了一个女人,穿得也很随便,非常的不那么户外,不敢下坡,坐在地上慢慢挪,显然也是个不懂规矩的,在山道上,下坡的人得让上坡的人,她只当没看见顾淼他们,自顾自的坐在地上继续往下滑。

  那个女人说的事就更加浮云了,他们过牛奶河没有乘溜索。

  溜索是要钱的,200块钱一个人。

  他们趁牧民还没起来,把安全锁挂在钢丝绳上,滑到河中心,然后再凭自己的双手,像猴子似的慢慢攀到对岸。

  她还说,出来的时候,其实是带够了食物的,但是,他们在路上,把食物全送给牧民了。

  顾淼忍不住吐槽:“穷则独善其身,富则达济天下。把吃的都送人了,这是等着向我们要饭呐?”

  大熊插了一句:“没错,所以他们也就敢在这个季节出来,这是穿乌孙古道的人最多的时候,总能遇上几支队伍,也总能捡到一些吃的。”

  很快,就到了溜索边上,这可是大!!!户!!!人!!!家!!!

  凭着溜索,一个看起来即穷且土的老汉,一年能挣到两百万。

  一个人过河费是200块,一年走乌孙的人,怎么都有一万人次,而且,他家里还开了小卖部,卖可乐、啤酒、绿茶,还有手套之类的小零碎。

  十块十块,全部十块,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沙蓓蓓疑心这么定价的原因是他们的数学不好,十块钱好算账。

  哈萨克族大妈,一句汉语不懂,只能理解来了一堆汉人,肯定就得拿钥匙开她的小仓库,然后用手比划需要多少钱。

  这里还有柴油发电机,不愧是大户人家!

  沙蓓蓓买了一瓶可乐,心满意足的喝着,忽然看见楠姐正在跟哈萨克族大妈不知在纠结什么。

  凑过去一听,楠姐手里拿着一副绒线手套,盯着哈萨克大妈问:“这手套防晒吗?”

  可怜大妈根本听不懂,冲着她傻笑,楠姐又问:“防晒吗?”

  大妈还在笑。

  纺织物盖在皮肤上,怎么着都会防晒的,何况这么厚,这难道不是常识吗?沙蓓蓓还没来得及开口,斌哥幽幽地扔出一句话:“你先戴几天,要是不防晒,就回来退呗。”

  众人狂笑,楠姐想想也对,于是决定买了。

  城里人,身上早已不习惯带太多现金,为了进山,才去ATM取了两百块钱,结果,大妈找不开。

  楠姐又脱口而出一句话:“只能付现金吗?”

  众人又狂笑:“这连信号都没有,你还想付啥,黄金吗?”

  这是全程里第二个,也是最后一个可以买东西的地方。

  然后,沙蓓蓓气鼓鼓的发现,原来这家人,是开车从特克斯进来的,家里的这些吃的喝的,还有溜索什么的,都是开车运进来的,而这条通车的路,才是当年公主走过的路。

  她气得掐顾淼的脸:“你骗我!你说我怎么还能不如公主!人家公主根本就走的不是我这条道!”

  大熊乐呵呵的看着小两口打架,一边还很有精神的科普:“对啊,公主走的是当时的商旅走的路,我们现在走的是牧道,是放牧的人走的。”

  ·

  溜索很简单,一个铁笼子,随便铺了几块木板,用钢索架在水流滚滚的牛奶河上,一次三个人。

  笼子的重能转化为势能,自己滑到河中间,接下来,就要靠对岸的一个小伙子的肌肉作功,将笼子拉过去。

  沙蓓蓓与顾淼,还有象哥三人同笼,一共有六只脚……不是,是一共有两个大包。

  在河中间,顾淼与沙蓓蓓看见对岸的小哥非常努力的拉着绳子,很同情她,顾淼感慨:“他们怎么就不能弄个轱辘呢,省力啊。”

  沙蓓蓓接碴:“你说动滑轮啊?你对他们要求是不是太高了?卖东西都只能全部十块,你还要求他们会搞动滑轮?”

  两人热情的讨论滑轮组的时候,旁边的象哥把头埋在胳膊里,不去看脚下巨大的缝隙。xǐυmь.℃òm

  沙蓓蓓笑道:“这木板铺得挺密实的,比飞夺泸定桥时候的泸定桥强多了。”

  “我……晕水。”象哥挤出三个字。

  ·

  过河后很快就到营地。

  这一晚的营地,令人不快,前面的人无视徒步的规矩,将垃圾都扔在地上,还有满地的人屎。

  将可扎营的面积缩小了一大半。

  也因此,隔壁队发生了剧烈的争吵。

  隐约可以听见有人大叫:“你他妈的领的是什么队,我们都已经扎好营了,还让我们换地方?!”

  沙蓓蓓很迷惑,因为隔壁队的行李渡过溜索后,是他们这一队的人帮忙卸的,那一队的人根本就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何来已经扎好营?

  由于太过迷惑,所以沙蓓蓓也就乐呵呵的蹲在一边听着。

  领队却开始发愁水源的问题。

  虽然,牛奶河的白色,并非是污染导致,但是喝进肚子里,总觉得有那么一些担忧。

  斌哥慷慨的把他个人携带的过滤水袋拿出来,帮了大忙。

  这位现年48岁,头发花白的同志,平时不声不响,出声就是绝杀,出手总能拿出各种奇怪的东西。

  S姐姐到达营地时,发现她带的充气防潮垫完蛋了。

  领队在出发时,三令五申说不可以带充气防潮垫,第一是在高海拔上,用充气泵也无法真的将气充满,需要人力去吹,在高海拔吹这玩意儿能把好好的人给吹高反。第二是如果被石子之类的东西硌出一个小洞,整个垫子就废了。

  S姐姐就遇到了第二种情况。

  斌哥竟然掏出了第二个防潮垫。

  正常人谁会想着带两个防潮垫呢!

  顾淼总觉得,此人心思缜密,平时不声不响,但凡事全都有备份,几乎就没有他拿不出的户外用品,考虑事情非常周全。可能是某公司里的大佬。

  后来,他才知道,斌哥果然是一家百年老外企的财务部大佬,比起假冒有钱人,跟领队撕逼了两个月的S姐姐,斌哥与领队交流时,一共就只有两句话:

  “我48岁,爬过四姑娘大峰二峰,能行吗?”

  “报名,一人,男。”

  ·

  找到营地后,一直负责做饭的大熊不见了。

  负责切菜的不乖除了烧水,也没动。

  据说今晚要吃现杀的活羊,大熊正在安排这件事。

  嘴有两个功能,吃饭和说话。

  没有饭吃的时候,就只好说话了。

  而现在最有趣的就是两件事:路上遇到的那对男女,还有隔壁队撕逼。

  走两条路的人,将男人和女人的话串在一起,沙蓓蓓一拍大腿,得出一个结论:“他们一定是来殉情的,哪个不想死的人会把自己的食物全送给别人?就等着有可能会在路上遇到的队伍要饭?”

  “可是他们不是还找我们要吃的吗?”月月问道。

  沙蓓蓓想了想:“硬生生的饿死还是难受啊,可能饿了两天,他们决定不死了吧?”

  “他们说,他们在天堂湖住了三天,一直天气都很差,没有等到好天气。可能回去就得分手。不然,怎么会男女分开走,还让女孩子走那么危险的路?”

  老钱抱着热水瓶坐在一边:“六月份出事的就是一对男女,单独进山的,去年死的,也是一对男女。我可以在路上指给你们看他们死的地方。”

  “不要不要……”姑娘们都对死人的事情表示紧张。只有沙蓓蓓睁大眼睛,兴高采烈的点头:“好好好好好!”

  ·

  晚上九点,说好的羊还没有来。

  十点,羊儿还在山上吃草。

  十一点,羊儿还在山上吃草。

  十二点,羊儿终于被抓下山,炖了一锅,由大熊护送过溜索。

  坐在大帐里等饭吃的众人内心戏很足,已经幻想出过溜索的时候,那个大锅如何的一翻,掉进滚滚牛奶河中。

  又脑补了大熊没有人接应,滑到河正中,溜索停下,他一个人抱着一大锅羊肉,全吃了。

  隔壁队又因为没有吃到羊肉,开始骂领队。

  终于,对讲机响起来了,几位领队去溜索那里接应羊肉。

  ·

  来的是一个红桶,并不是大家幻想的锅。

  桶上还浮着大块的肥肉。

  虽然感官不太好,但是大家一致认为,这个场景,仿佛在用泔水桶在喂猪。

  说归说,不过已经在山林里住了两夜的人类,已经奔放到一边说泔水,一边飞快的下手捞羊肉,完全没有矫情。

  羊肉汤真的好鲜呐!

  只放了盐,连葱姜都没有,就已经有了一种独特的异香。

  ·

  大熊说起他守着羊汤的故事:

  “我早跟他们说,队伍一到营地,羊汤就得端过去,结果,你们在过溜索的时候,老头子说羊还在山上没有抓下来,我逼着他马上派了两个人上山抓羊,过了一个小时,两个人没回来,羊也没回来,老头子说,只有没有结过婚的羊才好吃,不是那么好抓的。我又逼着他派了两个人上山抓羊,又过了一小时,四个人没消息,羊还没回来。我就着急了啊,让老头子给我一匹马,我亲自上山去抓羊。

  骑到一半,我一抬头,哎嘛,那坡怎么那么陡的,起码有七十度,要是骑着马上去,我就下不来了,没办法,只好回去,老头子看着我回来,笑眯眯的问我看见羊了没有,我只好啥也不说,闷头蹲在灶边等着。最后快十二点才把羊抓回来,说本来抓着了,半路上让羊给跑了。哎,真不容易,你们多吃点,明天早上还能吃羊肉汤面。”

  楠姐号称已经睡下了,小Q还是执着的给她盛了一碗汤送到帐篷,帐篷里亮起灯,楠姐弯着腰,捧着碗的侧影投在帐篷上,看起来,非常像在吃小孩的女巫。

  众人看着又是一阵狂笑。

  吃饱喝足,又到了八卦时间,现在进度到了八卦隔壁队。

  不乖说:“隔壁队吵架的原因是这样的,原本说好扎营的地方,上面已经全是垃圾,还有屎,所以只好让他们换地方,队员就不干了,跟领队骂。”

  “我来捋捋……”沙蓓蓓困惑的问,“你的意思是,他们队的队员非要扎营在屎堆上,领队让他们换个地方,他们就生气了?”

  不乖认真地点点头。

  众人陷入沉思:“这队都是什么人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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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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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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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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