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乔某人不需知道剑下亡魂的名字。”吴穷耸耸肩,“你若不出手,那可就没机会了。”
“呵。”富尔茨冷笑一声,拔出弯刀一刀劈出!
此处蓝天、白云、绿草地,还有悬挂于高天之上俯视大地的红日。
但此时此地却突然多出一样本不属于白天的东西。
一抹银月。
月光如皎盘。
它本该高悬于银河之上冰冷地俯瞰大地,就像过去万年,十万年那样。
但此时它却被握于手中。
那是一只仓劲有力的手。
这样的手最适合握刀。
只因剑乃君子器,刀乃江湖械。
仗剑之人唯心,他们手中的剑向往的是无情无欲的太上大道。
使刀之人唯我,他们手中长刀直指本心,以杀如道,最终我即是魔,魔即使我。
富尔茨劈出这一刀。
他感觉一切都放慢了,甚至他还有余力观察握在自己手中的残月。
这让他想起了十七岁的那年夏天。
往往人们常说握住了蝉就是握住整个夏天。
但他的夏天没有缠。
他只记得父亲外出征战,再也没有归来。
母亲也没熬过那个冬天。
从此他的世界就只有天上的月亮。
因为月亮会一直陪伴着自己。
那是十七岁夏天的一个夜晚,他刚刚被族长家的孩子打的遍体鳞伤。
只因部落中最美的姑娘与他说了一句话。
而且那句话还是:
“你能不能不要出现在我面前。”
他抱着腿坐在小河边,天上的弯月牙映在河中,他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中杀完族长儿子后沾血的弯刀。
像极了。
从此,他的世界除了天上的月亮,还多了手中的弯刀。
而此刻,这是他有生以来挥出的最完美的一刀。
他眼角余光轻瞥目瞪口呆的恩比德与西蒙斯。
他甚至有些陶醉,嘴角微微翘起。
“这一刻的我,甚至凌驾于恩比德之上!”
然后,他看见了......
无数用华丽亦不能形容的剑气淹没了自己。
“这是什么剑法。”富尔茨神色平静。
他突然发觉自己其实更喜欢剑。
如果有机会,自己一定要弃刀学剑。
可惜......已经没机会了。
吴穷手握“岁月”,面带微笑:
“放弃吧,以你的天资是学不会的。”
富尔茨眼神涣散:“是吗,可惜了......”
尔后倒地,再无声息。
恩比德目光呆滞。
他在思考,思考自己到底得罪了谁?!
明明自己一直学南国书上说的韬光养晦。
可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会突然冒出来个这么恐怖的家伙?!
他说他叫乔丹?
乔丹自己知道,一个五大三粗的莽汉,只不过是个未通过上天考验而强行晋升的伪神。
“你不是乔丹。”他笃定道。
吴穷挽了个剑花:“不,我是乔丹,迈克尔的那个乔丹。”
而不是德安德鲁的那个乔丹。
恩比德:“???”
他在说什么?为什么我听不懂?
他赞叹道:“勇士果然是草原一等一的天神,这费城主天神的位置,本神愿拱手相让!”
四年前他就是天神了,但为了韬光养晦,他已隐忍三年,且不在意继续忍下去。
况且用一个刚晋升的下天神换一位接近上天神的高手,他十分乐意。
就算自己要屈居人下也无所谓,左右不过再忍下去罢了。
“大哥!别傻了!他根本不是来投名也不是来找茬的!他是要来杀你我的!”旁边西蒙斯不动声色传音。
恩比德豁然抬头。
果然,这乔丹脸上挂着的是一看就假的不行的假笑。
他的眼中没有丝毫温度。
他是来杀人的。
恩比德默不作声,悍然出手!
旁边西蒙斯心有灵犀,钻头同时刺出,甚至还在旋转。
恩比德来自冲绳,他热情似火。
所以他的道是火。
西蒙斯追寻祖先的脚步,他向往天空。
所以他的道是风。
风助火势,火借风势,俩人合招,如同金手指加藤遇上***。
如鱼。
得水。
仿佛整个世界都停住了。
风不再呼啸,火不再燃烧。
就连天上的云彩都不再飘动。
这联手的威力竟达到了他们有生以来从未到过的境界。
然后,他们二人的眼中看到了剑气。
无数绚烂无比的剑气。
他们被剑气吞没了。
连渣都不剩。
吴穷“岁月”归鞘,目光轻扫四周。
当啷当啷!
兵器落地声响成一片。
费城部落的族长带头跪下,以头抢地:“恭迎新神!”
草原上的百姓就是这么淳朴,旧神挂了投靠新神。
不丢人!
然而吴穷微微一笑,转身哼着不知名的小调潇洒离去。
背后族长注视着他高大无比的背影,吩咐道:
“去,把乔丹天神的事迹传遍所有部落!就说他是超越了所有天神的天神,要对所有挑战他权柄的伪神予以神罚!”
自己部落没了天神,算是报不了仇了。
所以他要挑起其他部落天神对乔丹的敌视!
若是能杀了他,那当然很好。若是杀不了他,乃至被他反杀......
那岂不是更好?
不能光我们费城部落倒霉!
于是,大半个月后,属于萧华旗下的所有部落都知道了。
一位不知从何而来的天神两剑便斩杀了三位天神。
他的名字,叫做乔丹!
他是上天派来的真正天神!
他会降下神罚,来惩罚那些冒名为天神的伪神!
雷霆部落深处,一座没有点燃蜡烛,漆黑一片的大帐里,一位长得像神龟的中年人蓦地睁开双眼。
他的眼灿若星辰,他的心冰冷如霜。
“乔丹......”他喃喃自语。
在败给勇士部落之后,那个叛徒说自己去打探消息,结果一去不回加入勇士部落的叛徒离开之后。
他感觉自己冰封的心又一次火热起来。
火剑部落,上天神哈登放开怀中两个长得一般,但臀部发育过盛的女子的腰肢,轻抚自己下巴上宝贵的大胡子:
“有趣,越来越有趣了。”
勇士部落,四位天神听完族长汇报之后不以为意,继续饮酒作乐。
稍远处一座稍小的帐篷之中。
一身材欣长的天神饮了口洗澡水,眼中杀机盎然。
北方苦寒之地的骑士部落之中,一长相老成的天神睁开双眼,尔后闭上双目继续修炼。
更西北的地方,一道身穿紫金布袍,面容坚毅的青年正缓缓从漫天风雪之中走出,他目视远方,喃声道:“胡人部落,我回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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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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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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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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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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