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皋君看到他,诧异不已。
要知道太虚草庐乃圣人居所,若非允许,常人不得进来。想进来,要嘛大儒修为,要嘛写就传世文章。不管哪一点都极其难得,封衡能够自由出入,可见他的实力惊人。
东皋君却不知道,封衡之所以有今日成就,有努力,有机遇,也有运气使然。
当初他在珠崖郡乱葬岗为邪物所伤落下病根,无法行动,整日只能呆在屋中看书。
病久了,难免胡思乱想,逐渐看破生死。
后来遇到公良,为其所救,本来必死之局乍然现出生机,心境顿时大开。因缘巧合,修为大进。再后来随珍娘回大焱部,见部落中多有人不识文字,就留在部落教书。
其他部落听闻有东土人在大焱部教书,纷纷前来学习。
封衡担心路途太远,前来学习的人被荒兽伤害,就前往各部落教书讲学。
一来二去,连他也不知道教了多少部落,多少个人。
教书育人历来是建功立德之事,封衡在莽荒之地播下文明种子,自此德行圆满,差的只是机缘,就能晋入道境。有一次,他随大焱部的队伍前往神庙,无意间看到一堵历经兽潮而不倒的斑驳古老城墙,心中若有所悟,自此成就大儒之身。
这番际遇说起来玄奇,但不曾经历过不知道其中的酸苦滋味。
在大荒呆了两年,封衡才带珍娘和鼓儿回大夏认祖归宗,拜见恩师,并在其引荐下来到山门修行。
琅廷那时恰好在大夏,两人因此认识,后来又一起到青阳学宫,平日里多有往来,是以交情非浅。
封衡进来看他们都在茅草亭,就上前拱手问候道:“大家早。”
“早。”
“封兄早。”
“封大哥早。”
“原本我以为自己早起,没想到你们比我还早。”封衡调侃了一句,转而向公良说道:“昨日醉酒有些事情忘记交代,珍娘怕你们回去,一大早把我叫醒,让我送东西过来。”
封衡从怀中掏出一个纳物宝袋,道:“这里面都是些大荒物产,珍娘说你离开部落这么久,难免会想家乡的东西。虽有商队往来,但总不如自家东西好,就收拾了一些带过来。另外里面还有一些我写的字画,或许有点用处。”
“公良哥哥,里面有鼓儿喜欢吃的东西。”鼓儿在旁说道。
封衡怜爱的摸了摸儿子的头。
公良接过手打开看了下,里面装的确实是大荒独有的东西,想来应该是他们夫妇去大荒之时所带回。
大荒距离东土百万里之遥,两人带回一点东西不易,没想到却给自己这么多。
虽然这里面的东西自己都有,但这份浓情厚意,却远远不是这点礼物所能代表。
公良也没拒绝,将纳物宝袋里面的东西倒在储物戒中,转而装了一堆灵果灵谷出来。
“封大哥,我在妙道仙宗种了万亩灵谷,算是有点产业。这里面是一些自产的灵果灵谷,你带回去尝尝。若是喜欢,来日我再让人送来,别的不说,灵谷要多少有多少。”公良笑着将纳物宝袋递了过去。
“这...”
封衡看着公良手中的纳物宝袋,一时踌躇起来。
他是来送礼的,怎么能往回拿东西?
公良见他犹豫,就将袋子放在鼓儿手中,并从里面取出一把灵果给他,“鼓儿,里面有些灵果,记得拿出来吃,不要放坏了。”
鼓儿拿着纳物宝袋和灵果,也不知道要还是不要,不由往父亲望去。
“拿着吧!”封衡摸了摸儿子的脑袋。
鼓儿这才收起纳物宝袋,吃起灵果来。
米谷看了看他手中的灵果,再看了下自己手中的果果,就埋头猛吃起来。她的果果最好了。
琅廷等他们说完话,才问道:“封兄,今日可有要事?”
“倒没什么事。”
“那好,东皋说要去逛坊市,若无事大家就一起去走走。公良说要和寓庸一起去玩,你不如就让鼓儿随他们一起去,几个人在一起才热闹。”
封衡想了想,应了下来,但却把鼓儿身上的纳物宝袋拿走,免得他弄丢了。
事情商量定,他们就往外走去,到外面才分开。
季寓庸等琅廷的身影消失,才松了口气道:“刚才吓死我了。”
“琅廷兄有那么可怕吗?”公良笑道。
“你不在青阳学宫,当然不知道先生的厉害。要是在青阳学宫,你就明白了。走,我带你们去吃好东西。”季寓庸说完,就带他们往前走去。
公良也不知道季寓庸想干什么,带着米谷没头没脑的和鼓儿一起跟着。
走了一会儿,季寓庸翻过一座小山,穿过一片山林,来到一条小溪。
溪中乱石密布,流水潺潺,两边是葱绿树木,林中莺歌猿啼不绝于耳。
季寓庸到了这里,肥胖的身子变得十分敏捷,带着公良和鼓儿跳过一块块乱石,最终来到溪边一块平坦的巨石上。
巨石距离水面四十厘米左右,坐在上面,刚好能将脚泡在水中。石下也是一块倾斜的大石头,溪水从上面流过,往下游而去。
季寓庸来到这里,就脱下鞋袜,挽起儒衣,跳下水去。
只见他贼头贼脑的在水中看了一下,就猛然窜到前面一处石洞拉起一条绳子,仔细看,绳子后面竟然系着一个网笼,里面有几条被网住的大鱼,乍然被他拉起,吓得不停的在网中扑腾。
“这个我也会。”
鼓儿看得眼冒精光,飞速的脱下鞋袜,跳下水去帮忙了。
公良和米谷坐在石上,一边吃着灵果一边看他们表演。
片刻后,季寓庸和鼓儿一起拉着网笼过来,不过却依然将笼子浸泡在水里,免得大鱼离水死去。
拉来网笼,季寓庸并没有就此收手,又往旁边走去,翻着溪中石头捉雪白的溪蟹和巴掌大小的螯虾。鼓儿对此非常的感兴趣,也屁颠屁颠的跑去帮忙。
只是片刻,两人就拎着一堆用绳子串成一串的溪蟹和螯虾过来。
季寓庸忙得满头大汗,用衣袖擦了一下道:“等会儿我再去抓两只兔子,今天的饭就齐了。你来青阳学宫也没什么好招待,就请你尝尝我们青阳学宫的野味。这里可是我好不容易找到的地方,溪里的鱼味道特别鲜美,比坊市卖的不知好吃多少。”
“看你抓鱼这么熟练,是不是经常来?你们青阳学宫不管饭吗?还要自己觅食。”公良调侃道。
季寓庸没察觉他的调侃,听到他的话,是一肚子苦水。
“学宫当然管饭,但天天吃也腻,坊市卖的东西又贵得要命,我哪有灵石去买,所以才跑来这边混口饭吃。你等一下,我再去抓两只兔子回来就开饭。”
季寓庸也不等公良回话,就往树林里面钻去。
看他身子胖得要命,速度却一点也不慢,瞬间消失在树林当中。
季寓庸穿过山林,来到一片山丘下。这里有兔子窝,上次他在这边安了几个陷阱,也不知道有没有抓到兔子。
走过去一看,就见几只兔子呆在陷阱中。
季寓庸喜出望外,上前抓住兔子,却发现其中一只是怀孕的母兔,只好把它放了。不过还剩下三只,也足够他们吃了。于是,他就带着兔子兴高采烈的走了回去。
当他快要步入林中时,山丘上来了几名骑着花鹿的人。
一名骑着花鹿的人看到季寓庸离去的背影,一下认了出来,奇怪道:“那不是季寓庸吗?他怎么会在这里?”ωωω.χΙυΜЬ.Cǒm
“谁知道。”一名男子漠不关心道。
“我们过去看看怎么样?”一名曼妙女郎提议道。
众人本就是出来游山玩水,自然不会拂了她的意思,就驾着花鹿跟上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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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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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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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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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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