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谷坐在粑粑怀中,瞪着大眼好奇的看着旁边一切。
原本还在睡懒觉的圆滚滚,看到这边这么热闹,也伸头往边上探去。
而黍漓似乎对此已经司空见惯,却没怎么去看。
城门边上连排的屋宇后面,是一块块田地,一片片丛林,有果树,有菜畦,有的整齐,有的乱七八糟,种种不一。屋宇前面,有部落人坐在地上摆摊,路过的人看了有兴趣就停下来。若是遇到满意的,可以拿东西换,也可以用灵石买。
不过,据黍漓说,近些年神庙推出了一种专门用来买卖的大荒神币,平时可以拿大荒神币在神庙中买卖东西。若是不想要了,可以去神庙换灵石。
但古怪的是,自大荒神币发出去后,就再也没有收回去过。
公良看着那些摊位上摆放的东西,种类奇多,很多都是他从来没见过的东西。
这时候,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是有点孤陋寡闻了。
“这里是大荒下部和莽野部落的居所,他们有的是专门从偏远部落带东西过来换,但里面不允许大荒下部和莽野部落的人过夜,所以他们只能出来住在这里。有的呆久了,干脆就住了下来。这外面的城墙,就是这些人为了防御荒兽自己修建而成。”
黍漓向公良解说道。
公良听得眉毛一挑,一些下部和莽野部落的人就能修筑起这么高大宏伟的城墙,真是不可思议。
又往前走了一个多时辰,眼前忽然又出现一面高大城墙。
墙上全部是巨大青石砌成,高大无比,就宛如一座高山矗立在地面一般。
在青石砌就的城门洞的中间,有一块巨石雕成的兽首,怒目而视,让人凛然生畏。而城门边上,则竖立着一根根十几米高的粗大兽牙,也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岁月,牙质暗黄,表面斑驳不堪。wWW.ΧìǔΜЬ.CǒΜ
到了此地,黍漓神色变得平和起来,不像前方面对下部和荒野部落的人时,那般高傲。
这里的城门洞也是宽大无比,而且比前面长了一倍,两边都镶嵌着发光的石头。
进入城门,公良就看到两扇厚重石门,上面缕刻着无数玄奥纹路,看得人为之着迷。
城门后面,是一排排错落有致的房屋,酒楼、客栈、商铺、民居,林立其中,不时有人出入。
公良在这里看到了除季寓庸以外的东土人,有的气宇轩昂,有的邋邋遢遢,有的高大魁梧,有的风度翩翩,也有的披头散发、面黄肌瘦,更有一些看起来斯文儒雅的儒家子弟。
蓦然,公良感觉有人在看他,不由抬头往旁边一栋名叫怜香楼的酒楼上望去。
米谷也手搭凉蓬,顺着爸爸的目光,看了过去。
“好敏锐的直觉。”
酒楼上面,一个年轻人轻轻放下布帘,喃喃自语道。
旁边一名中年人听到他的话,轻轻撩开布帘,往外瞧了一眼,却正好看到公良望过来,连忙闪身躲开。
等公良一行走过去后,他才对年轻人说道:“煊戢,你刚从宗门过来,对大荒还不了解。像刚刚过去那人,表面上看起来平淡无奇,但却是大荒大焱上部子弟,轻易不可招惹。记住,我们来这里只是求财,不是惹事,知道吗?”
“知道了,二叔。”煊戢无所谓的应道。
中年人看他漫不经心的样子,眉头不由皱了起来。
很多人都以为大荒遍地珍宝,确实也是这样。但他们却不知道,在这些珍宝后面,却带着无尽杀戮。在这里,若是应对不好,白白被杀是正常不过的事。这里是苍莽大荒,不是东土的销金窟。
中年人又看了看侄儿,年轻人,或许只有等到撞得头破血流时,才会明白他的话有多重要,要不然根本不会听在耳里。
忽然,煊戢说道:“二叔,你说要是能打下大荒多好,这么多宝贝还不是让咱们予取予求,还用得着拿东西去换?”
“你以为没人这么做过?”
中年人瞄了他一眼,淡淡说道:“以前大虞国宗门见大荒天材地宝无数,一时动了贪念,竟然联合各大宗门渡海而来,试图杀尽大荒百部中人,奴役大荒诸部,将大荒变成他们宗门的后院。只可惜这些人现在已经成了大荒神庙碧落海分院,荒神脚下的皑皑白骨了。你从碧落海过来的时候,就没看到碧落城上那一连串黑黝黝的事物吗?那就是当年大虞国各大宗门之主入侵大荒被斩下的头颅,应该有上千年了吧!”
煊戢一听,猛然想起自己从碧落海上岸的时候,好像是看到过那么一串东西。
只是当时还以为是这边风俗,没怎么在意,没想到却是大虞宗门之主的头骨。
一时,忍不住打了个冷颤,连忙将心底的想法驱走,太可怕了。
中年人看到他的反映,微不可见的摇了摇头。
“粑粑,刚刚那楼上有人在看偶们,一个大一点的,一个小一点的。”米谷眼睛从酒楼上收回,向公良报告道。
“哦,你怎么知道?”公良饶有兴趣的问道。
“粑粑,偶好厉害的,偶可以看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米谷怕他不信,连忙站起来,手搭凉蓬往上看去,“粑粑,偶看到小鸡了。”
公良看了看上面,若非心灵间的感应,自己都察觉不到上面那个黑点是小鸡,这小东西又怎么可能看得到?但也不能打击小家伙,连忙夸奖道:“我们家米谷最厉害了。”
“嗯嗯,”
米谷躺回粑粑怀里,亲昵的抱着粑粑的肚肚,眼睛笑得眯成了小月芽儿,心里津津自喜道:偶可是好厉害,好厉害的喔。
第二道城墙里面的房屋,显得要比前面大荒下部和莽野部落聚居的地方要来得干净,一切井然有序,不像前面那般杂乱无章。
这里路边也有人摆摊,摆放的东西显然比前面好了很多。
黍漓在旁解说道:“这里是我们中等部落的住所,也是东土人聚居的地方,所以有很多东土人经营的客栈、酒楼和商铺。这些东土人手艺奇巧,商品各种各样,十分吸引人。只是这些东土人贪婪无比,买我等的东西尽量压价,但卖我们东西的时候却是使劲涨价,所以如非必要,我等荒人很少去东土人经营的商铺。”
公良暗自忖道:这是人类趋利的本性,不可避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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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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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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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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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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