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看着公良离去的背影,幽幽说道:“他与你我不同,他的前路在彼岸,而你我却只能终老于此。”
听到他的话,尔博不觉往公良望去。
公良走到外面,才想起自己好像忘记问自己手上的巨骨有什么神通了。但巫好像也不知道,问了也是白问。自己应该问一下,为什么那些凶兽看到巨骨就不敢过来才对。算了,等以后再问吧!
焱部人的到来,终于让麻部的巫尔博决定迁离此地。
麻部人也怕继续留在这里,会遭到凶兽更加猛烈的攻击,所以对尔博将部落迁离这里的决定十分赞同。
一听到他的话,就都赶回家收拾行李,盼着能早点离开此地,免得整天提心吊胆,担心遭到凶兽的伤害。
焱部成年勇士也趁此机会,去喜欢的女孩家里帮忙收拾东西。
公良无事可做,实在太闲,就在麻部周围逛了起来,看看有什么值得带走的东西。可惜没有。他倒是想挖几棵果树种到果子空间里,但空间就那么大,盖了吊脚楼,种了三色稻后,就没什么空间剩下,那还有余地种果子。
到了离去的日子,麻部寨门前站满了人群,一个个背着浩浩荡荡的行李
每个离开的麻部人都恨不得把家里所有东西都带走。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所以他们只能尽可能的把能带的带上,以至于每个人身上都挂满了东西。
公良就看到进寨时候给自己劝酒的女孩身上背着一个大筐,胸前绑着兽皮袋,头上还顶着一包东西,左右腰间又分别挂着一袋袋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玩意儿,非常的夸张。
他路过的时候看到,就随口打招呼道:“你一个女孩子怎么背这么多东西,要不要我帮忙?”
“好啊!”女孩闻言雀跃着卸下身上所有的东西。
公良看得目瞪口呆。
他只是客气问一句,这女孩怎么一点都不矜持,马上就答应了。不过话一出口,覆水难收,他怎么也不能在众人面前食言而肥,只得将女孩卸下的东西背起来。幸好不是很重,要不然他扛着巨骨,穿着铠甲,估计够呛。
他不知道,其实女孩早就想让他帮忙背东西了,可是到处找都找不到。这时候自己送上门来,人家怎么可能拒绝。
“走了。”
尔博看着传承了无数年的部落,有点难舍,但为了在这大荒丛林生存,只能无奈舍弃。恋恋不舍的看了又看,最后毅然转身离去。
终究是生活了许多年的地方,一些麻部人十分不舍,但事实却让他们不得不离去,不由看着寨子痛哭起来。
麻部男女老少差不多有六百人,再加上焱部人就有将近七百。行走的时候,在平原上拉出一个长长的队伍。因为队伍里有老人小孩,甚至有怀孕的妇女,所以不能翻越险峻的山峰,只能绕行。虽然会花不少时间,但胜在安全。
焱部人紧紧的护卫着麻部人,一部分在前开路,一部分在后守护,中间两旁是麻部勇士自己护卫。
这么多人消耗十分惊人,在前面几天里,麻部人还有些随时携带的粮食打底,但到后来,就全靠狩猎了。
为此,焱部勇士不得不分出一部份和麻部人一起去打猎。
如此,赶路速度就慢了下来。
一路徐徐而行,到了第十天,天色忽变,气温竟然开始下降,仿佛一天之间天地尽换新颜。丛林里的树叶不是黄了就是红了,落叶缤纷,铺满了山林。赶路的人踩在上面,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
公良到焱部已经有两年左右了,还从来没见过这种天气。
在他的印象中,这里除了下雨,一年四季好像全都是热的,都没冷过。即使是在冬天,也只是比往常凉些些而已。
诡异的天气引起了丹和尔博两位巫的注意,似乎想起了什么不好的记忆,两人脸色凝重。
第二天,两位巫就分别传令自己部落的人,要加快速度赶路。
本来慢慢吞吞的队伍似乎也知道天气不对头,速度加快起来。到了第十二天,气温骤降,穿着兽皮的焱部人还好,只着淡薄丝麻衣物的麻部人顿时冷得瑟瑟发抖,不得不多穿上几件衣服御寒。
丹看着迷蒙的天空,与尔博对视一眼,忧心忡忡。
晚上,就着篝火。焱部的巫丹拿着一柄新鲜的凶兽扇骨放在身前炭火上,为队伍的前程占卜。
边上围了一圈部落勇士。像这种仪式,没身份的人无法参加,所以来的都是两部精英。公良运气好,恰好身在其中。
丹身前的炭火,燃烧着紫蓝火焰。他闭着眼,嘴中呢喃莫名话语,虔诚的向天问卜。场面庄重肃穆,没人敢发出一点声音。
“哔...啵”
忽然一声脆响,丹手中的兽骨裂了开来。
丹听到声音,睁开眼,仔细的观察起兽骨上裂开的纹路。良久,才说道:“看来今年的日子不好过,还好我们已经快到地方,为了避免下雪,后面我们要加紧赶路了。”
尔博没说什么,只是点头。
第二天队伍就有通知下来,焱部和麻部的所有人以更快的速度往前行去。
巫的提示,好像有一种紧迫感压在所有人心头,心态积极了许多,没有像以前那般散漫无所谓,赶起路来飞快。
“阿良,你说什么是雪啊!真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
焱部处于热带,四季平平,没有任何差别。不用说雪,焱部人连什么霜呀冰雹呀都没见过,所以听到巫的话都非常好奇。因此就有人来问公良。公良当然知道什么是雪,但他能说吗?说出来不是显得他很怪异。人家部落的老人都不知道,为什么他就知道了。琇書蛧
公良只好翻了个白眼说道:“我怎么知道,又没见过。”
这种对话不时在焱部和麻部之间响起,丹和尔博也没有制止,只是催着两个部落的人赶紧赶路。
天越来越冷,但随着速度加快,公良终于看到了熟悉的山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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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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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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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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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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