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不见,你这边怎样了?”丹问道。
“每况愈下。”尔博摇了摇头,道:“上次你来的时候,部落还有八百人。到现在,却只有六百人不到。三年间失去二百多人,想想就让人心痛!”
“怎会这样?”丹闻之骇然。
焱部人出去打猎虽然也有损失,但一年几个已经是难以承受之重。三年死了两百多人,实在是骇人听闻。
“你也知道,凶兽繁衍的速度总是快过我等荒人,如今形成规模,总是成群结对出没。我麻部儿郎又不像你们焱部人一样高壮威猛,力大无穷。出去狩猎遇到,每每都有损失。这还不止,这些孽畜尝到甜头后,竟然循迹来到此处,攻击人群。部落里的人稍有不慎,就会被凶兽咬走。去年还有几拨凶兽强行攻寨,若非我麻部儿郎死死顶住,后果不堪设想。我看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就想请你过来商量,谁知去的人从此杳无音讯,想来是遇难了。”
“我们翻山的时候,倒是在那边山洞看到过几具骸骨,也不知是不是你们部落的人。”
“怎么回事?”尔博问道。
“也没什么,过来时在那边山脚下一个山洞里遇到一群嗜血凶蝠,就把它们堵在洞中毒死了,最后清理的时候发现几具尸骨。”
“那应该是耿马他们了。”尔博叹道。
“这里终究离祖山太近,你就没想过搬离此地?”丹说道。
“以前或许没有,但近几年看到部落儿郎牺牲这么大,就动了这个念头,所以去年才会想去找你前来商议,谁知出事了。幸好你过来,要不然今年拼了我这副老骨头不要,也要去你部落一趟。”
“那就搬吧!刚好我们过来,可以帮帮你们。现在我们部落周围的凶兽已经被杀没了,很安全,你干脆就搬到那边和我们做邻居,彼此也好照顾。”
“这倒可以,不过搬离此地千头万绪,需要一段时间,就怕你们等不了。”
“只要不是太久,我们可以等等。”
“那就好。”
“对了,现在石部怎么样了?”丹问道。
尔博听到丹的问话,顿时神色黯然,叹了一声道:“没了。”
“什么?”丹大惊,“他们不是转入地下了吗?怎么说没就没了。”
石部是麻部附近一个部落,算起来也有近千人。随着林中凶兽增多,住在外面的人时常被凶兽拖走。石部的巫就让族人搬到离部落不远的一处地下溶洞居住,没想到竟然出事了。
“你看看这个。”尔博从怀里取出一截断裂的骨头递给丹。
骨头已经晶化,上面暗纹隐现,即使断裂,也能从中感觉到有一股无名的威压逸散出来。
“符文真骨!!!”丹视之色变,“难道石部是被蕴育符文真骨的荒兽灭杀的?”
尔博摇了摇头。Χiυmъ.cοΜ
“到底怎样,你倒是说啊!”丹急道。
“真实情况如何我也不清楚,因为我去的时候,石部的人已经死光了。不过看现场情况,应该是石部被一群鼠兽攻击,最后抵挡不住,乌蒙催动了这半截不知道从哪得来的符文真骨。你应该知道催动一个不完整符文的真骨所要付出的代价。我去的时候,除了强行催动符文被吸干成骷髅的乌蒙,完全看不到一个完整的石部人,到处都是残肢断臂。那情形,你绝对不想看到。”
丹听了,一脸颓然。
作为得到部落所有传承的巫,他哪里不知道催动不完整符文真骨的危害。
其实不只不完整,就算催动完整的符文真骨,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是没想到,付出的代价是这般惨重。
良久后,丹才问道:“他们埋在哪里,我想去看看。”
尔博摇摇头道:“不用去了,我到石部的时候已经过了几天,尸骨已经有点腐烂,发出一股臭味。为了避免发生瘟疫,我让人把石部原来出入的洞口堵死,再也进不去了。”
“唉,没想到好好一个部落说没就没了。”
“我也没想到。”
“算了,不说这事。既然你们麻部要搬过去,那小辈的亲事就等过去再说。今夜,就先让你部儿郎看看我焱部勇士的手段。”
“也好。”尔博点了点头。
公良进入麻部,发现这里的人和焱部有所不同。像他们身上穿的衣物,大多是轻薄的丝麻类,不像焱部人都是一身兽皮。而且用的东西也有陶器和酒,不像焱部用的都是石器、木器之类,连酒都是乱七八糟,等他到了才有所改善。
明明两个部落经常通婚,怎么就差这么多呢?
公良好奇不已。
刚刚过来的时候,他还发现麻部外竟然种着一棵棵果树,还有一片开垦出来种东西的土地,看来这个部落的文明要比石部的高。应该已经进入到农耕文明,而焱部却还停留在狩猎文明时代。
晚上,麻部点燃篝火,熊熊火焰燃烧,如同麻部人的热情。
为了迎接焱部人到了,麻部人拿出家中最好的食物,最香醇的美酒来招待客人。
一个个妖娆的麻部女郎盛装打扮,赤着脚丫,捧着美酒佳肴穿梭在焱部勇士面前,看得刚刚成年的焱部勇士热血沸腾,眼冒精光,口水直流。
公良是这群刚刚成年勇士中的例外,因为他不是来求亲的,只是过来见识一下,所以并没有热血沸腾眼冒精光,让他口水直流的也只是桌上的美味佳肴。
麻部人做的食物,虽然没有他加入腌制溪鱼作为调味料的菜那么鲜美,却也别有一股味道。
所以,开席之后他就什么也不管,埋头吃了起来。
“哎...”
正吃着,忽然听到有人在耳边叫,抬头看,却是进部落时候给他劝酒的女孩。
“你好。”公良友好的问候道。
“哼,”女孩却不理他,将手上捧的一道菜重重放在桌上,“你的。”然后,婀娜翩跹而去。
是一只烤的金黄喷香的肥大雉鸡。
公良看得胃口大开,抓起来一口咬下去,金黄的肉油瞬间喷发出来。“嗷嗷嗷嗷”,旁边圆滚滚看到他吃独食,不爽的叫了起来。公良瞪了它一眼,无奈,只能撕了一根鸡腿给它,然后再也不管,埋头吃了起来。
端菜过去的女孩远远的看到他那吃相,很是鄙视道:“真是野蛮。”
“伊莎,你还在那干什么?端菜了。”
“来啦!来啦!”女孩连忙跑了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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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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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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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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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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