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一些比较弱小的凶兽则是成群结队在一起,避免遭受到其它兽类攻击。
七色鹿虽然也被归为凶兽,但其实属于凶兽中比较弱鸡的一类。
因为它除了疾若闪电的速度和在岩石上磨得锐利的尖角外,毫无特别之处。若非是成群结队一起生活,很容易沦为其它猛兽的口中肉食。别看七色鹿群现在在湖边悠然喝水,但其实它无时不刻的保持警惕,一有风吹草动,立马撒腿就跑。在这宽阔的湖边草地上,很少有动物能跑得过它们。
公良观察了一下,悄悄放下手中长矛,从背后取出两根短矛。
再悄悄的往前走了一会儿,一行人在距离七色鹿饮水约有几百米的一丛小灌木旁停了下来。
他们努力将身子缩在灌木丛中,避免被七色鹿发现。观察了一下,波竜对公良等人说道:“接下来,就看你们了。”
这是对他们的考验,猎队会尽量在没有危险的情况下,让他们几个新人猎手狩猎,以让他们尽快的成长起来,成为狩猎队中不可或缺的一员。
公良、俸罕和金,三人对视了一眼,迅即从灌木丛中窜出,往七色鹿群的方向狂奔而去。在窜出草丛的同时,公良持着短矛用力的向鹿群掷去,一头七色鹿不幸的被掷中倒地。
几乎在他们窜出灌木的时候,湖边饮水的七色鹿就发现情况,吓得掉头往树林狂奔。
公良短矛掷中七色鹿时,七色鹿群已经飞奔到距离树林一半的路程,他连忙又拿起另外一根短矛掷了出去。这次击中一头七色鹿的后腿。那七色鹿一个踉跄,又挣扎着往前面树林跑去,公良迅即冲上去,一矛刺死。xǐυmь.℃òm
旁边的俸罕和金,也各有收获。
金运气好,一冲上去就遇到两头没头没脑四处乱窜的小七色鹿,被他一下打趴在地抓了起来。
俸罕倒是奇怪,没抓到七色鹿,反而抓到一头凶兽孟极。
“你怎么没抓七色鹿?”公良问道。
“我本来想抓七色鹿,谁知这家伙竟然向我扑过来,我不抓它抓谁?”
原来是只傻货,看看它头部被俸罕一棒打得脑浆都出来也知道有多倒霉。两头大七色鹿,两头小七色鹿和一头孟极兽,足够他们猎队吃了,他们也没再下杀手,带着猎物回到临时营地。
为了让他们尽快熟练处理凶兽,这次队里老人没有上前帮忙,而是让他们自行宰杀七色鹿和孟极兽。
七色鹿属于凶兽中的弱鸡,身上含有的气血精华有限,对于喝惯了凶禽猛兽身上凝聚的巨量气血精华的猎队老人来说,这东西简直就是一个鸡肋。所以有人宁愿喝水也不愿意喝七色鹿血。这倒是便宜了公良、俸罕和金他们三个新人,当然还有一只名叫圆滚滚的小兽。
这家伙有了口服,大七色鹿的血都没几个人喝,更不用说小七色鹿了,公良就接了一大袋小七色鹿血给它喝。
小家伙抱着装满小七色鹿血的水囊猛灌,喝得一个小肚子像个圆球。
让公良惊喜的是小七色鹿头上竟然长了一茬小角,这在他前世叫鹿茸,可是好东西来着。焱部人不知道宝贝,倒便宜了他。他就把两头小七色鹿的鹿茸给切下来,还收获了一点鹿茸血,被他掺了一点酒直接喝下肚去。
把宰好的七色鹿和孟极兽放在木架上烤,公良就去旁边竹林挖了几根青嫩竹笋出来,放在柴火边上烤着。
“阿良,这东西能吃吗?”俸罕好奇的问道。
“当然能了。”
公良对他这个问题感到奇怪,没好气的回了一句,不再理他。
上次回去后他总结经验,觉得下次狩猎一定要带口锅去,要不然都没口热汤喝。只是这铁锅太大,带着又碍地方,思来想去,他想起了前世打仗时候部队戴的钢盔。那东西在当时可谓两用品,战时是头盔,可以用来挡刀枪子弹;闲时是铁锅,可以用来熬汤煮肉烙饼。
所以,公良就请野罕帮忙打造一个头盔。别看东西简单,野罕可是打了十几个才符合公良佩戴。
拿到铁盔后,他又在里面铺上一层柔弱兽皮,要不然头磕到铁盔疼得要命。起初戴头盔他很不适应,因为太重,戴久后也就习惯了。
这时候,公良取下头盔,并把里面兽皮拿出来,就带着铁盔来到湖边拿着沙子搓洗起来,免得熬汤的时候有异味。
洗好后,装了一头盔水回到营地。
接着,他又去找来几块石头做成石灶,把头盔放在上面烧。等水烧开后,就割了一些鹿肉下去,又从竹林挖了两根竹笋取肉扔了进去。来时的路上他随手采了一点黑耳子、鲜磨,这时派上用场,都被他洗干净后扔进了锅里。
不一会儿,一锅山珍鹿肉汤就熟了。
用腌制的小溪鱼调味后,公良试了一下,味道美美的,好喝极了。
“好喝吗?”俸罕在旁看了,忍不住问道。
“不错。”公良点点头道。
可这时他又发现,没有碗和筷子,怎么吃呢?他连忙去砍来一根粗大刚竹做成碗筷,刚好七色鹿烤熟,大家就开始盛汤吃肉。
公良没急着吃烤肉,而是从火堆旁边拿起烤熟的竹笋,慢慢掰开外面那层笋壳。不一会儿,就露出里面白嫩的笋肉,一股鲜笋的清香也随之飘散出来。咬一口,嫩嫩的,脆脆的,甜甜的,好吃得不得了。
旁边拿着一腿七色鹿肉吃的俸罕闻到香味,咽了口口水问道:“阿良,这东西好不好吃?”
看他那嘴馋的样子,公良直接将一根没掰开的竹笋扔了过去,“自己试试不就知道了。”
俸罕大喜,一下把鹿肉放在一边,掰起笋壳来。
烤竹笋的时候公良有数过人头,刚好一人一根。吃着竹笋,配着烤肉,喝着鲜美的山珍鹿肉汤。他第一次,感觉丛林生活是如斯美妙,若没有那么多的危险,他真的很想在这丛林中一直呆下去。
吃饱喝足后,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一轮弯月高高挂在天空,洒下丝丝缕缕皎洁月光。
有几天没洗澡,看着下面澄净湖泊,公良就想下去洗个痛快,却被大石一把拉住。
公良一时摸不着头脑,怎么,还不能洗澡?好似看到他的疑惑,大石就切了一大块剩下的烤肉,然后带他来到湖边,将烤肉扔了下去。
“嘭...”
湖边猛然炸开一片水花,一条长满尖利牙齿的大鱼跳出湖面,又潜了下去。背脊上那一丛尖锐的利刺在月光下露出森森冷光,看得人头皮发麻。
公良不由吸了口冷气,幸好大石拉住他,要不然等他下湖,估计就成这大鱼的美食了。
仔细看去,湖中还不只一条大鱼。隐隐约约,一条条黝黑的背脊在水里游弋,似乎在寻找刚刚大石丢下的食物。
这下公良可不敢再洗澡了,连忙回去睡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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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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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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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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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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