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在他十六岁时,不惜和家里闹翻,放弃了出国深造,衣食无忧的锦绣前程,反而穿上一身迷彩,毅然决然成为一名大头兵。
他有毅力,更有天赋,凭借着自己血汗付出屡建奇功,一年内连升三.级,三年后已是中校,声震全团。并在老首长推荐下进入华海驻军,成为全国最优秀特种大队‘天刀’后备役队员。
像许多天才一般,他本以为自己足够优秀,所以带着自己的傲气羽翼准备一举成名时,那名叫做龙刚的教官狠狠被他们虐了个遍,彻底粉碎了他们这些天才的信心,那一刻,鲁雄恍然大悟,终于看清楚,世界上最优秀的‘兵王’是何等风采!
而正当他觉得找到自己奋斗方向,以龙刚为榜样时,后者却轻蔑一笑,意味深长告诉他:‘他根本算不得什么兵王,真正的兵王,是原天刀大队的队长,全军唯一一个以自己代号作为部队番号的人物——林义!’
林义!
鲁雄深深记住这个名字,无数日夜幻想着他的风采,并视为目标努力超越。
直到那一天,在夕阳监狱和龙刚出任务时,他终于有幸见识到了传说中天刀队长的风采——
那一天,面对两百多穷凶极恶罪犯他淡定自若,振臂一挥,五百死忠兄弟如从天而降,为其赴汤蹈火、
那一天,面对田大江以及整个监狱几十把枪,他如一把尖刀,毫不畏惧插进敌人心脏,气势如虹。
那一天,他们这些心比天高的傲气军人,齐刷刷恭敬敬礼,他身姿笔挺,矗立当中,如高山仰止。
何等的风采,何等的气派!
“你就是他的救兵?华海驻军?”
林义磁性声音再次传来,让鲁雄此刻心脏狂跳不止,眼眸紧紧睁大,生怕错过任何一秒,直到酒桌上,林义的身影缓缓的转过来,那张如刀削斧刻的刚毅面庞,那如尖刀、如高山一般的笔挺身躯完全映入他眼帘——
面前的林义,和他心中的偶像身影迅速重叠。
鲁雄瞬间愣在当场,呆若木鸡、、、、
“小子,别说本少不给你这种蝼蚁机会、、”孙景天趾高气扬,嘴角挂着玩味的笑容,他整理着自己狼狈不堪的衣服,好让自己看上去更加有胜利者的风范。
他指点着林义胸口,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命令口吻:“现在马上跪地给我磕三个响头,然后把乖乖把沈傲雪送到我手里陪我几个月,本少可以网开一面,留你一条狗命。”
他嚣张指着周围近百号迷彩军人,冷哼道:“不然,子弹可不长眼睛!”
“你还真是宽宏大量啊。”
林义顺手从桌子上拎起一瓶洋酒,笑吟吟说道,紧跟着,只见一阵黑风掠过,啪的一声,林义直接把酒瓶拍在孙景天的脸上。ωωω.χΙυΜЬ.Cǒm
“只是,我偏要跟你玩硬的。”
血光迸飞。
洋酒瓶的重量和坚硬度比红酒瓶高了不止一个档次,孙景天直接被拍到了桌子底下,满脸的鲜血和玻璃茬子,狼狈无比,看样子得丢掉了半条命。
现场宾客再次掀起一片哗然,目瞪口呆一片唏嘘,谁也没有想到林义这简直太狂妄了,面对这一群当兵的,都敢动粗?
“冲动了,太冲动了啊!”霍天洪看的也是格外揪心,甚至忍不住叹息出声来。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面对军队暴力机关,就算是他霍天洪这种大枭,都得避其锋芒,退避三舍装孙子。
人家随便弄个冠冕堂皇理由都能把你打成筛子,先斩后奏,你林义又凭什么跟人家斗?
“找死,你他.妈真的是找死!!!”
在三五个保镖惊慌失措搀扶下,孙景天气势汹汹站起来,满脸狰狞,如同一条怒兽一般指着林义咆哮起来:“表哥,快,弄死他,让你的兵把他打成肉酱,我今天不弄死他,我就滚出燕京!”
鲁雄手下的兵已经开始拉动枪栓,面无表情准备扫射。
顿时间,现场一片哗然慌乱,一众宾客满是唏嘘感慨,捂着眼睛不想去看残忍血腥一幕。
类似赛诸葛这样一小部分人,幸灾乐祸,等着看林义的笑话。
沈傲雪红.唇紧咬着,俏脸满是紧张,随时准备扑身过去为自己心爱男人挡子弹、、、
而下一秒,备受瞩目,手握‘生杀大权’的鲁雄终于反应过来,却深吸一口气,紧接着,他走到林义身边,迅速一个笔挺标准的军礼。
他的声音都在颤抖,“林,林队长。”
夜风吹过,全场一片死寂般安静,唯有草丛中虫儿的不断的鸣叫声,唯有月光映照下,一张张目瞪口呆,彻底傻眼的面庞。
“队长,表哥,这,这怎么回事?”孙景天也是眼眶直跳,不是傻子,出生于官宦世家,对于体制的事他相当的敏.感,此刻猛地升起一抹不好的预感来。
鲁雄没有回答他,似乎孙景天如同空气一般,只是笔挺的站直身体,炽热尊敬的目光中,似乎只有林义一人。
“你认识我?”林义心中微微错愕,表明却是不动声色,淡淡扫了鲁雄一眼。
“是!”鲁雄一挺身,声音颤抖道:“我,我是龙刚教官副手,之前出夕阳监狱任务时,我有幸,见到了林队长的风采——”
“林队长,天刀的事迹如雷贯耳,您是我的偶像,是我一生为之追赶奋斗的目标,我从心眼里佩服您、、、”
“佩服我?”林义讥笑一声,指着周围的兵,冷喝道:“佩服我什么?佩服我是非不分,混淆黑白?佩服我助纣为虐,欺压弱小?佩服我以权谋私,带兵擅闯民宅?”
“你们说,你们佩服我哪一点?!”
在林义炽热而凌厉的目光下,身材魁梧彪悍的鲁雄竟然冷汗直流,脸颊上写满了慌乱更多的却是如犯错小学生一般的愧疚感。
“林队长,我——”
鲁雄张口想要解释什么,但面对那张刚毅如钢铁浇铸的脸颊,却让他愧疚的低下头去,紧接着,他摘掉自己军帽,脱掉军装,整齐恭敬的放在干净的角落里。
啪啪!
他扬手给了自己两个耳光,响亮全场。
在满场人一片错愕惊呼中,鲁雄诚恳真挚的一鞠躬,低下溢出鲜血的脸颊,“我错了!”
孙景天瞬间面色惨白如纸,踉跄摔倒在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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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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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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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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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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