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几千草原骑兵大摇大摆进入洛格领地,时隔不久,再次见证一支草原骑兵踏过此处,这支骑兵人数不及上一支骑兵,可是无形中散发的杀气却让折箭岭仿佛提前入冬。
隆隆的马蹄声响彻大地,两千柔黎精骑浩浩荡荡通过折箭岭口,如果有见过柔黎战旗的人在此,便会发现骑兵中央的战旗和柔黎军的寻常旗帜稍显不同。
草原骑兵,来去如风,一骑多马,加上配备镶嵌马蹄铁的骏马的柔黎精骑,机动性更是强悍,仿若是翱翔的雄鹰,眨眼间,全队骑兵就踏进洛格领地。
“拜达尔,有来过洛格领地吗?”策马徐行的赫离对着自己侍卫军千骑长问道。
“大汗,拜达尔从没有来过洛格领地......”拜达尔千骑长保持奴仆般的谦卑道。
拜达尔,这位曾是一个中等部落的百夫长,部落在草原战争中失败,沦逃到妥儿川草原,被马贼俘虏,加入马贼,后在赫离偷袭马贼妥儿川营地时被俘,最后在趁夜溜出俘虏营地,在看望妻子古扎米时被赫离逮到,宣誓成为赫离奴仆,经历可谓曲折波澜。
可是,拜达尔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自己几年前的跪拜效忠,让自己有资格成为一位高贵可汗的仆人。
如果让拜达尔千骑长在侍卫军千骑长和可汗仆人中选择一个身份,他九成九会选择可汗仆人。
“哈哈,我也是第一次,看看那些田地,看看那条河流,能养活多少人......”赫离抬鞭感叹道,不自觉想起拉姆可的冒险行为,微微苦笑,但是眼眸又闪过满意赞赏之色。
管他冒不冒险,总之成功了!
有那么一句话:成功者是不受惩罚的!
“对,那么一大片土地,撒下草籽,明年开春后肯定是一大片一大片青草,还有那条大河,放牧多少牛羊......”拜达尔千骑长出于真心赞道。
内咳两声,赫离差点岔不过气来,一脸诧异望着勇猛善战的拜达尔千骑长,柔黎部领地草场,东起月牙湖,北延莫顿河,南抵钦达烈,西至驼绳子,还用得着特意跑去洛格领地放羊赶牛?
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草原人的传统思维改变并非一日之功!
赫离脑袋一闪,没关系,在自己统治下,随着柔黎战马的跑动,柔黎箭矢的划破,伴随柔黎鹰旗的插落,一切都会改变,柔黎会重现先民创造的荣光,让先民文明发出璀璨光芒。
抬头看见鹰徽战旗,环顾大队柔黎精骑,源自血脉的骄傲,赫离心中豪气迸发,喊道:“洛格,我来了!”
......
城楼变幻大王旗,如今,洛格城头上迎风猎猎作响的是柔黎鹰旗,旗帜上的雄鹰好似搏击长空,翱翔万里。
“校尉大人,前方探马游骑队传回消息......”
“大人,木格千骑长已经赶到城外十里......”
“大纛,大纛,看,是大汗的雄鹰大纛!”
拉姆可校尉脸上露出激动的笑容,如果不是大汗早前吩咐过在城门迎接即可,他就算不在黑马镇恭候,也得在折箭岭等待。
“传令下去,今日值守的千骑必须把俘虏营和街道给我盯紧,要是给我们卫丢脸,看我......”今天不仅是可汗亲临洛格城,查看拉姆可一卫进攻洛格领地取得的战绩,同时是赫离登位称汗后对拉姆可一卫的首次巡视,怎么能不重视?
本来自己远离王庭,远离可汗,在可汗面前露脸的机会就少,如今好不容易打了胜仗,还碰到可汗特意前来巡视,倘若最后关头出错,搞出什么意外,一众将领只能抱着奶皮子去哭泣了。
看着越来越近的雄鹰大纛,拉姆可校尉准备抬腿迈步,顿了一顿,扭头道:“色布瓦千夫长,这次攻城你们功劳不小,随我一同前去迎接大汗,我想大汗很有兴趣知道你们步兵攻城的经过。”ωωω.χΙυΜЬ.Cǒm
进入洛格城墙一里内,侍卫骑兵沿着两侧降速散开,纵马冲向城门口相迎人群的赫离显得威仪而不失勇悍,接下来的一幕更是惊讶、暖心。
看着赫离策马驰来,曾经被赫离调侃不要搀扶下马的拉姆可校尉仍然笑着冲上前,能为可汗牵马执鞭是自己的无上荣誉。
谁料,赫离快人一步,纵身下马,随即重重给了拉姆可校尉一记胸拳,笑骂:“好你个拉姆可,眨眨眼,这么一座城镇就打下来了,够厉害的!”
激动一抖,拉姆可校尉眼眶一湿,千言万语都被赫离的一记胸拳融化,只能激动喊道:“拉姆可率领儿郎迎接可汗!”
赫离看向前来迎接的人,脑海中都有印象,有秃尾巴河一带偏僻起家的老兵,也有妥儿川时期的选拔勇士,还看见出身翰埒氏族的色布瓦千夫长......
在拉姆可的引领下,赫离走向洛格城门,城头上依稀可见箭矢撞击的残痕,甚至有不少地方还插着箭矢,可见柔黎骑兵的进攻箭雨是有多么猛烈。
赫离走进洛格城门,撞锤砸开的破损处都没有修补,伸手拍了拍,像是和这扇门,这座城打招呼:洛格,我来了,你的主人来了!
领主大厅,洛格城的新主人坐在高座上,拍了屁股底下的座位,示意众人落座,充满草原气息调侃:“进了城,一个个都像娶婆娘似的,连位置都不坐下......”
大汗的打趣引得众人哈哈一笑,原本赫离无形中散发的威仪气势让众人心中敬畏,此刻在赫离的打趣下敬多畏少,直朗随意的草原将领才敢谈笑落座。
昔日的首领,部落之主,勇敢少年,草原英雄;今日的大汗,万民主宰,至高无上,在柔黎部众心中超越太阳的光芒!
“大汗,我娶婆娘的时候可不是这样,可用力了......”
“哈哈,娶婆娘的时候,哪里需要坐下的......”
不知是赫离的打趣,还是赫离引导出来的放松话题,大厅内气氛没有之前觐见参拜时肃穆,熟悉的朋友之间还打闹说笑。
赫离摇头一笑,让将领们在此享受城镇内的草原欢聚,似乎是为接受生活方式的潜移铺垫,半晌后,眼睛停在靠前位置的男人身上,笑道:“解可温,翰埒氏族了不起,有两个如此优秀的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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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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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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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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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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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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