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的他依旧穿着战袍,不过不同的是,此时的他一脸的抱歉。
“对不起啊,楚先生,我并不知道你的妻子……”
“无防!”
楚阳虽无奈,但是他清楚,这是他必须接受的事实。
“言者无心,我大哥就经常说我嘴坏,这件事情是我的错!”
“楚先生虽然不介意,但是应雨生心里很惭愧,你既是我母亲的救命恩人,便也是我的救命恩人!”他说得非常恳切。
“是以,今天吃完饭后,我特意去了藏书府,四处翻阅了一下书籍,找了一些藏书,关于赤凤的记载,既然二位还要去寻找,希望对二位有用!”
说到这,应雨生从怀中掏出来了几本古老的书籍。
说着,再次向着楚阳深深的鞠了一弓,转身就离开了。
楚阳则接过古籍,轻轻的一掸。
瞬间一堆灰便掉了下来,楚阳开始一页页的观看。
经过观看,楚阳大长见识。
赤凤,九天之凤。
传闻为鸟中之王,率领天空群鸟,长得极为美丽,赤凤周遭带火,遨游宇内,而无宝不落。
六百年前,在这个世界,还是一个龙凤和鸣的上古时代,那时的凤凰四处飞舞,经常在人间惹起火灾,让人间民不聊生。
后来,人族出现了一些高手,因为听从上界者之言,开始决定诛杀凤凰。
世界诸木,都是凡品,凤凰一落便就是一片火海。
而唯有金叶梧桐树可以做凤凰的老窝。
是以,在人族高手的号召之下,整片大陆都开始砍伐金叶梧桐树。
而从此之后,因为没有金叶梧桐树作为栖息点,这些凤凰便不怎么在人间停留,从此也避免了凤凰的在人间的作难。
等这个世界的金叶梧桐被砍得越来越少的时候,凤凰的生存空间就变得越来越狭窄,而就在此时,上界者下凡,开始就一些凤凰密集的地方开始了屠凤行动。
凤哀九霄,羽毛坠落。
从此,凤凰开始在这个世界上陨落。
直到最后,再也出现过凤凰。
这便就是古书上记载的上古屠凤录。
而之后关于凤凰的记载便就是在两百年前。
某生入京赶考,突下大雨,而在雷电交加中某生所骑的飞鸟迷路,恍恍惚惚之间,进入了个磁力重力代。
飞鸟胡乱飞舞,突然进入了一片原始巨林,飞行三天之后,突见一颗金叶梧桐,有凤栖于其上。
考生大惊,逃了七日七夜方才逃出,将此事告诉众人,众人大笑,以为其乱说。
而当地州府派人与之前去,迷路,后不详。
不过关于这段记载作者认为是考生的夸大其词。
原因是飞鸟一般不会突然迷路,而且一迷就是三天。
其二便就是考生在飞鸟身上飞了三天,这三天时间,他不吃不喝吗?
他为什么要在飞鸟上飞三天,这个世界正常人的实力都足以从上空跳下,他为什么不跳?
是以,有人信,有人不信。
而这个故事就像桃花源一样,虽被广为流传,但从来没有人找到过那片金叶梧桐林。
而在之后的几百年,关于凤凰,则是只字未提。
楚阳读完,眉头微皱。
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他比较相信后面这个故事。
他觉得,这书生迷路是因为遇到了磁场,磁场破坏了飞鸟的方向感,是以飞鸟只能乱飞。
而凤凰是百鸟之王,对于飞鸟自然有一种莫名的吸引力。
百鸟朝凤,便是指鸟群对于凤凰的绝对遵从。
而书生之所以在飞鸟上一连飞行三天,从后面他的事情可以看出,书生很有可能完全是因为害怕,他是一个胆小鬼!
是以,楚阳此刻看完,反而心里升腾起了一丝希望。
对于一开始地对凤凰完全不了解,此刻心中已然有了一定程度的想法。
既然凤凰非金叶梧桐不栖,而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自金叶梧桐已经被砍伐,那只要找到金叶梧桐,就能找到凤凰了。
至于一般的大城市,凤凰这种东西自然不存在。
想要找到凤凰,唯有那种人迹看不到的地方。
要知道,即便是凤凰消失了几百年,这片大茫茫大陆,肯定也有无数人想要寻找凤凰。
而他们每日在天空中骑行各种飞鸟,如果飞鸟飞行的方向有凤凰的话,早就被找到了。
那么只有一种可能。
和两百年前的故事一样。
凤凰在飞鸟迷失的地方和方向。
而飞鸟之所以迷失方向,肯定是因为重大的磁场,因为这个世界最主要的工具便就是驯化飞鸟。
而飞鸟不会走那些有磁场的方向。
是以,想要到找金叶梧桐和凤凰,必须从磁场强的地方入手。
想到这里,楚阳心中已然有了主意。
一夜无话。
第二天天一早,楚阳和上官宋怡便去告辞,而应明月也十分的客气,给了他们足够的金币和两只随行的白鹤。
并且告诉他们,如果找不到就回来,应府永远欢迎他们。
而应雨生则一直让他们加油!
楚阳也没客气,毕竟,如果真的想找到赤凤之血,在这个世界上必须花费一定的功夫,没有这些东西还需要去赚。
是以拜谢了之后,两个牵着白鹤,在附近买了一些吃的东西之后,又向附近的老人打听了一下这个世界比较容易迷失的森林,于是就骑上白鹤出发了。
现在,离半年的时间越来越短,只有四个多月的时间,算上到时候如果找到赤凤之血还要返程,时间非常的紧凑。www.xiumb.com
所以两人按照着附近老人的指引,开始骑着白鹤开始探索一个个未知的地方。
然而,搜寻了半个月,依旧没有收获。
这一天,楚阳和上官宋怡在一个边陲的小镇上休息。
突然。
一个灰衣男子和一个黑衣男子一齐拥入了客栈,点了点小菜之后,便开始闲聊道。
“唉,也不知是什么情况,最近我家的牛丢了!”
“害,这不是常见的嘛,我们这附近,最近老是会丢东西!别说你家的牛,我家的猪昨天让小孩带出去放,回来还丢了三只呢!”
黑衣男子叹口气。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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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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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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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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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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