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左道之士>第三十四章 蛮荒,红发,土行孙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的人有很多,大约都是无常之子的神性受到刺激,进而不完全地苏醒过来,引发幽冥神力暴走,引起了有心人的关注。

  在城隍、土地坐镇的九州中原繁华所在,无常之子再怎么任性,都受到既有神力秩序的制约,甚至是光明正大的压制,让?们根本动弹不得。

  可是,在九州之外的蛮荒所在,无常之子陆续暴走,就不是懵懂的土著神,又或者是精灵、妖怪可以钳制。

  再加上蛮荒地带瘴气、疬疫积蓄颇多,生活分外艰难,很多未开化的野人,在生存与死亡的线上挣扎,尚未成年就亡故的半大小孩更多了,因此无数死者令阴气积蓄起来,显得格外地阴森恐怖。www.xiumb.com

  这就是孕育无常之子最好的温床,当来自幽冥的神力突然爆发,并迅速扩散开去后,山林、荒野的野兽残骸,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听从来自神子的呼唤,陆续来到无常之子的身边。

  村寨外面的坟茔,无论是妥善处理的头人、土司,又或者是生前建功卓著的英雄,掌握蛊术的巫师,都受到影响,推开棺盖坐起身。

  大概,也只有服侍土著神,甚至图腾的祭司,受到神灵的保护,尸体才免受无常之子的控制,得以享受死后的安眠。

  为数众多的无常之子中,最独特的是一位身高三尺的僬侥人,属于亲近大地之灵,分化出来的“土行孙”一族,天赋地行术,擅长穿墙而过,竟然也是冥神无常的血脉后裔,体内具有浓厚的神性,较其他兄弟多了一丝。

  由于土行孙的天赋,他时常往来南疆蛮荒各地,练成潜踪匿迹的本事,窥见了许多隐秘,竟然无师自通,学会了上乘的蛊术,以及粗浅的炼气术。

  正因为如此,当这位土行孙体内的无常神性苏醒,一夜之间顺利转成了半神,他的一身本事都有了突飞猛进的变化。

  再凶顽的蛊虫,看见他走近的时候,闻到半神的气息,尤其是无常之子的死亡、杀戮神性,顿时俯首帖耳,再也不敢动弹,随后更是主动卖身投靠,甘愿被这位土行孙驱使。

  至于他从过往采药的修士口中,听到只言片语,组合而成的炼气术,不知何故一夜大成,转变为一门嗜血的歪门邪道功法。

  实力急剧膨胀,却没有操控自如、从而轻松驾驭的本事和格局,这就导致土行孙心里,滋生出无穷无尽的欲望。

  土行孙并没有顺从着体内的无常神性,去操控僵尸、兽骨,乃至瘴气、疬疫中孕育的厉鬼毒魂,而是专心炼气,修行自悟的嗜血功法,兼且打造蛊器,培养更厉害的蛊虫。

  譬如,以野猪的头颅为蛊皿,精心炼制出细小如沙尘的蚊蝇蛊,专门克制块头大的蛊虫,还能从眼耳口鼻七窍钻进人体内,杀人于无影无形之间。还有培育多年的金蚕蛊,终于诞生出一头蛊王,长着两对近乎透明的晶翼,速度更是快如飞鸟。

  土行孙决定以金蚕蛊王为父本,大量培育新的金蚕蛊,毕竟能够破空飞行,实在是本质上的突破,让他的蛊术超越南疆百族蛮人之上,成为响当当的头号蛊师。

  中原九州的无常之子还受到压制,边远偏僻角落里,属于神子们的战斗开始了。

  最先吹响战斗号角,乃是一位天生红发的雕蹄人,额头两侧各生了一只牛角,硕大无比的鼻子,还有异常宽厚的嘴唇,与远古始祖相比,牛头人的特征越来越少,人味却越来越多。

  他自称大神蚩尤后人,给自己取了个外号“红发”,掩去真名不用。由于体内有一点先天火灵和血煞,转成半神无常之子后,同样勃发壮大起来,无师自通地学会,并掌握各种火焰法术,甚至抽取出体内的血煞之气,凝聚出一把用惯手的牛腿刀!

  这位红发半神,与其他兄弟不同,不唤起尸鬼、阴魂组成军团,崇尚独来独往的狠人,遵从体内神性的呼唤,掌握新的本领后,开始狩猎南疆百族蛮荒的无常之子。

  同样的落单的土行孙,正好撞在红发半神的手里,若不是火焰护体,完全克制住无孔不入的蚊蝇蛊,这位心高气傲,大神蚩尤的后人,多半会折在兄弟的手里。

  实情是,土行孙的手里,只有金蚕蛊王能无视火焰烧灼,却因为势单力薄,且畏惧红发半神血煞之力凝聚成形的弯刀,毕竟与无常神性相连,好歹也是一件神兵。

  双方缠斗数十个回合,依旧僵持不下,彼此都奈何不了对手,干脆罢手休战。

  这一局平手,红发半神与土行孙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了,没有深入地交流,谨慎戒惧着彼此的暗手,活像两只刺猬越冬拥抱取暖,总在不断地试探中逐渐接近,把距离拉近。

  可惜的是,两人都是心高气傲之辈,又明白自己的身份,终究会有决死一战,自然不会深谈下去。

  红发半神知道对方是自己的兄弟,又是个坐地虎的脾性,提神防备着蛊虫太久,精神再亢奋旺盛,也顶不住长时间不睡觉,就起身匆忙地走了。

  经历这一战,土行孙对细小如沙尘的蚊蝇蛊再无好感,专心致志地培育金蚕蛊去了。

  为了获得它们的食粮,他还特意改良了一种蛮荒特产的大桑树,专门布置法阵吸引天地灵气过来,长时间浸润后,终于孕育出天赋灵性的高级品种。

  无论金蚕蛊啃噬多少,一夜过后恢复如初,桑叶宽厚,肥嫩多汁,确保金蚕蛊能够吃地肥肥白白,产下更多的种籽。

  可是,土行孙转职农夫兼蛊师,关上门来,埋头钻研自己的蛊术,不想理会外面的纷纷扰扰,却经不住别的无常之子想拿他开刀。

  惊蛰过去的第五天,天空弥漫着浓浓的灰云,土行孙栖身所在的百蛮山分支,突然被万千僵尸、阴魂组成的军团围住。

  土行孙站在山顶,一眼望下去,山麓、山道尽是密密麻麻,宛如蝼蚁的走尸,野兽的森百骸骨夹杂其中,又有功行浓厚的阴魂,不惧云层缝隙漏下来的天光,在这支亡灵军团里肆意穿插游荡。

  凭着嗜血功法开了灵眼,土行孙却没有看到无常之子的光辉,只有浓如实质的积尸气,不断地侵蚀着这一带的山林。

  “金蚕蛊王仅有一条,金蚕蛊倒有万数之多,至于蛊王的种籽,还是幼虫,没有完全成熟,不堪一战。该死的,恶客上门,却不敢露出真面目,存身位置也不显化,胆小如鼠之辈。为今之计,我也只有用计了!”

  话音刚落,土行孙脚下一沉,发动了天赋,穿行在百蛮山的土石里,暗中操控着金蚕蛊离开巢穴。

  只见万点金星,有如火山喷发般的冲天而起,旋即势如瀑布,向山道上的僵尸席卷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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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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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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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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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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